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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施工和劳务资质接了劳务分包工程出了质量安全事故承担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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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没有施工和劳务资质接了劳务分包工程出了质量安全事故承担多少责任”。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进行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都有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在签订分包合中要载明双方安全责任。

发生工程安全事故时,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所谓建筑企业资质,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根据其所有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企业资质,通过审核,取得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格按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为特级资格、一级资格、二级资格、三级资格的专业承包资格按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为道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等几个资格类别,各专业条件分为民航专业承包一级资格、民航专业承包二级资格、民航专业承包三级资格。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因此,施工劳务资格是建筑企业资格的一种,与包括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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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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