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有关规定,就______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______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______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申明且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就甲方所需微信公众账号服务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微信公众账号:
1、乙方微信公众账号的内容编辑、更新、维护;
2、微信意见反馈收集;
3、配合乙方执行相关推广活动
4、提升粉丝数量和活跃度;
5、关键词设置自动应答;
6、跟踪微信推广效果,提供分析数据;
阶进要求:(因涉及二次开发,通过补充协议执行)
1)会员管理体系;
2)支付系统;
3)推广活动策划与执行;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甲方必须保证微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微信账号以及密码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
4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如因乙方过错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款项。
5合作期间甲方不得授权给第三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建议。
3按合同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服务。
4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微信企业信息。
5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证实无法向甲方提供规定的服务,甲 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退还已付款。
2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提出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以合同额赔偿损失。
3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中止。
4合同中止时,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退款。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合同期限 ,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
第七条: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酒店客房预订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关于房型和房价
1、 乙方向甲方提供房间价格如下:(单位:人民币)
房间类型
门市价
前台价
洲盟底价
洲盟会员价
是否含早茶
早餐类型
备注
加床:_______ 元 中早:_______ 元 西早:_______ 元 汇率:______
(以上价格含酒店服务费)
2、 若乙方门市散客价格调整或推出特惠价格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价格下降,则给予甲方的协议价格应根据下降比例作相应下调,以便使甲方销售价格始终低于乙方现行门市优惠价格。
3、 若乙方给予订房公司的协议价格临时调整时未能提前三天书面或Email通知甲方酒店业务部,乙方将允许甲方的预订客户在变价前预订的房间按原协议价格入住。
4、 当甲方客户入住酒店时,乙方按甲方传真所指定的协议价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费。
二、 关于客房预订
1、 甲方免费为酒店进行客源招徕与必要的促销,乙方负责协调酒店销售部、预订部及前台,配合好甲方预订单的落实确认与到店客人的入住安排。
2、 在非常情况下,乙方每天提供 间客房作为保留房供甲方预订,乙方应确保甲方在保留房数额内的订房,甲方将积极为乙方提供的保留房进行促销。
3、 当乙方房量紧张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及时调整预订并向客户作出解释;对于紧急订房,在无法联系到乙方销售人员的情况下,甲方将直接发传真至乙方前台,由乙方前台按甲方传真内容先予以接待。
4、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人不能顺利入住,乙方应负责免费给客人升级或在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将甲方客人安排同星级且价格相同的酒店,佣金应照常返还。
5、 甲方客人退房时间为中午12:00时,如客人要求延迟退房,乙方可视当天房态情况尽量满足甲方客人的要求。
6、 当甲方客人直接向乙方要求延住时,乙方应要求客人及时通知甲方且必须通过甲方重新预订。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按甲方原先的传真预订价格先给客人续住,然后应通知甲方预订部补发延住预订单。
三、 关于甲方订房夜审
甲方订房夜审有如下2种方式,乙方决定选择第 项合作方式。
1、 甲方于当天晚上24:00前后,以电话形式直接与酒店前台联系。酒店应通知前台给予配合,正确告之甲方预订的客户是否到店、甲方客户入住房号、续住或提前离店的情况。
2、 甲方于第二天上午将前一天的预订单总表以及已住店客人情况表发往酒店销售部,由酒店专人在预订单汇总表上填写客人入住房号、在已住客人情况表上填写客人正确的离店日期并与当天下午回传甲方。
四、 关于对帐、返佣及其它奖励措施
1、 甲方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经夜审后的甲方客人入住详细资料。经双方核对确认后,订房佣金由乙方在每月15日前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并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汇款,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1‰的滞纳金。
2、 当双方的间夜数有出入时,以乙方收银记录为准,如有跨月的订房,计入下月。
3、 为鼓励甲方大力推销乙方客房,乙方另制定奖励措施如下:
五、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应。
2、 本协议执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条款向第三方公布。
4、 本协议所有事宜以及操作程序,双方均由专人负责。
5、 和约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对本合同的执行有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事项提交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业务联系人:
银行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公司签署人: (盖章)
签署日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业务联系人:
银行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酒店签署人: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络营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X,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推广项目基本情况
1.网址URL(填写全称,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标题(中文少于15个字,一般为公司名称,最好包含关键字;英文少于40字符,即5个左右英文单词)
3.描述(以一两句话进行简述,重要内容靠前放)
4.关键词
第二条 项目金额及付款方式明细
1.中文网址: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元/个=_____元;
英文网址: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元/个=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将以上款项全部支付乙方并将付款凭证传X至乙方。
第三条 推广工作进度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_____个工作日内开始推广项目工作;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_____个工作日内达到服务标准(相关服务标准见附件)。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推广项目工作不能达到服务标准,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
第五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5.1.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5.1.3 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项目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发生实质性显著变化。
5.1.4对违反5.1.1和5.1.3的要求而引起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1.5保证委托乙方进行的推广项目自身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推广过程中的行为造成侵犯第三方权利的除外。
5.1.6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网络营销工作并于每月 日提交推广工作的实施报告。
5.2.2 对网络营销工作成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
5.2.3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5.2.4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5.2.5除非事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当自己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各种服务工作,不得将工作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如确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5.2.6作为专家,乙方有义务就网络营销方面发现甲方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解决方案与建议,而不会为节约时间成本不主动告知。
5.2.7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相关人员解答各类网络营销方面的疑问与咨询。
第六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责任
6.1 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另一方及第三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6.2 双方均有对其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合同对方的业务信息、技术资料等非公开信息均(以下统称"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除非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为履行本合同之外的目的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传播转让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
6.3保密信息之披露
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保密信息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6.3.1 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
6.3.2 该信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6.3.3 一方按照对其有管辖权的司法等部门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时的要求而披露,前提为披露之前一方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6.4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对合同双方均持续有效。
6.5任一方不按本条款规定承担保密责任的,违约方需向对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7.2如果乙方延期开展相应的服务或提供瑕疵服务,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3 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4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在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3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对此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时履行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0天内以传X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的有效证明。
8.4 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甲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甲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5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1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等不得已情况,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中止,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行为等。
10.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0.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餐饮营销项目的内容、推广进度与安排、价款、交付和推广期限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 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5-1-2 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项目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发生显著的变化。
5-1-3 对违反5-1-1和5-1-2的要求而引起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1-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餐饮营销工作并提交推广工作的实施报告。
5-2-2 对餐饮营销工作成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
5-2-3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5-2-4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六条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甲方承诺,委托乙方进行的推广项目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 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工作的质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第九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而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行为等。
第十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一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相关目标网站推广甲方指定的网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力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网站搜索引擎优化服务是指乙方通过针对甲方网站的网页内容以及网站优化技术提高甲方网站的关键词在指定搜索引擎上的排名位置,下称网站优化。
第二条 由于百度搜索引擎算法的改变具有不确定性,故本合同约定:甲方所选关键词在达标后某个时间内,由于百度算法调整偶尔出现暂时性的排名从首页消失(掉到第二页)属正常情况,但不在首页排名的时间不得超出一周。
第三条 如果超出一周则视当月无效,乙方需顺延服务时长一个月。
第四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所填写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并安排专人与乙方联系。
2、甲方必须保证网站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网站不含有,不添加任何非法内容,并且确保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所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的规定。如一旦发现甲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的服务,并不退还任何已收费用。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网站的FTP账号密码,网站管理账号密码,流量统计信息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并授权乙方对网站进行必要的修改(网站在盛誉网络公司制作的则不需要提供)。甲方需开放网站FTP供乙方维护排名使用,乙方必须对甲方FTP保密承担责任。若FTP更改需及时通知乙方。若因空间不稳定或FTP不安全导致排名下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提供给乙方进行优化排名的网站内容,结构需具有唯一性,不要拥有多个内容,结构相似度60%以上的网站,搜索引擎会误认为是抄袭行为而致使排名不成功,此种情况的发生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视乙方完成排名处理。
5、在服务期间,甲方若需对所作优化排名的网站进行调整,需事先与乙方商量是否会影响排名事宜,若甲方自己改变网站内容,构架等方面造成排名下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合同所要求的服务内容。
2、考虑到搜索引擎优化技术存在此消彼长,相互竞争及百度自身的排名机制和策略有可能进行调整,包括不同数据库更新不一致等特殊情况,而乙方跟踪调整需要一定的维护时间,所以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甲方网站指定关键词在百度搜索结果中排名出现波动或未在指定排名位置。若乙方服务期间如出现长期排名位置未在指定位置,则乙方将按中断时间的2倍给予甲方补偿。连续45天未在指定位置,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按实际在位时间进行结算。
3、乙方应尽量保证甲方网站保持原有结构,对甲方网站的优化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影响网站基本结构和具有宣传效力的文字内容作不合理及歪曲基本意的变动。因乙方未与甲方商议擅自变动上述内容,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对网站针对搜索引擎百度的优化期间,对于其他搜索引擎的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5、技术负责条款
A、目标网站服务器(server)故障致使长时间(连续三日以上)无法访问
B、目标网站域名解析服务器(DNS)故障或解析错误
C、目标网站遭受他人恶意攻击
D、ISP通讯故障(如光纤中断),或是甲已双方都无法控制的技术问题
E、客户未经许可修改标题(title),关键字(keywords),描述(description)F、在优化过程中加入的关键词,甲方不得随意添加删除
G、客户擅自修改域名转向包括301,302,refresh以及用程序语言实现的跳转
H、由于甲方网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被搜索引擎处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如付款不及时或无故拖欠款项等),乙方有权关闭其网站。
2、如乙方造成原因(如不按合同履行办事)则由乙方负责。
3、由于战争,地震等天灾人祸以及其他法定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合同中断,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4、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所支付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 合同附件:
1、如需停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甲方款项到位的情况下,即使是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乙方不得提高甲方的费用标准。
3、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请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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