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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代理商合同(5篇)

来源:微智科技网

区域代理商合同

  合同编号:浙辰销第 号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二.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产品 一次性无痛导尿管 在 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三.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1. 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2. 市场保证金

  为维护共同利益,确保市场稳定,乙方须交纳给甲方人民币 万的市场管理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在三个月内返还乙方。

  四.供货价格详见合同附件1

  1. 保证金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2. 供货方式: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原则。

  3.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及时发货,并承担产品到达乙方经销区域前的一切运费。

  4.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5.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串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1. 甲方的权利

  1.1 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1.2 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 甲方的义务

  2.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2 有责任向乙方按时、保质、保量提供产品。

  2.3 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维护其权威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在其分销区域内对产品推广有利的活动。

  2.4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反馈的市场信息予以及时的研究、答复。

  2.5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集乙方共同讨论市场管理及销售相关事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6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授权区域内连续两个月未有拓展的重点城市和重点医院进行调整,调整区域和医院辰和产品经营权由甲方重新授权,并从乙方授权区域中划出。

  2.7 为规范市场,如乙方未经甲方授权而超出经营区域范围和渠道的窜货行为及其他有损于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退出窜货区域和医院。对恶意窜货行为(恶意窜货指向辖区外已使用辰和产品医院的倾销行为)需赔偿被窜货区域经销商的损失,同时按所窜货的数量每只产品罚款人民币200元,并有权视恶意窜货在100只以上者取消其地区经销资格及保留诉讼权。

  2.8 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3. 乙方的权利

  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3.2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4. 乙方的义务

  4.1乙方提供二证一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许可证)。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其经销区域内经销权不受侵害。

  4.3乙方有责任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指标,如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目标的80%或单月销售低于50%、三甲医院半年内无法开拓至50%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整,调整的区域和医院由甲方重新授权。

  4.4 乙方有责任每月提供客户使用产品流向及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给予市场支持。

  4.5如遇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收回医院使用过程中的产品和医院相关科主任签名或经医院盖章的证明,并需经甲方确认属实后及时调换。

  4.6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利益及产品形象,并在辖区内组织专业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推广。

  4.7乙方有责任及时反馈产品终端信息及竞争动态,服从甲方有关市场管理的规定,对市场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共同讨论、研究处理方案。

  4.8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跨区域进行任何销售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在分销期限内不可同时经销与甲方产品性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否则均属违约。

  4.9乙方有对经销区域内规范市场管理的责任,若乙方设立二级分销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如货物流向失控(窜货)、医院终端管理不严、乱定价等情况,均由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1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九.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2. 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10.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乙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区域代理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二.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产品 一次性无痛导尿管 在 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三.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1. 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2. 市场保证金

  为维护共同利益,确保市场稳定,乙方须交纳给甲方人民币 万的市场管理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在三个月内返还乙方。

  四.供货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1. 保证金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2. 供货方式: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原则。

  3.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及时发货,并承担产品到达乙方经销区域前的一切运费。

  4.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5.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串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1. 甲方的权利

  1.1 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1.2 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 甲方的义务

  2.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2 有责任向乙方按时、保质、保量提供产品。

  2.3 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维护其权威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在其分销区域内对产品推广有利的活动。

  2.4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反馈的市场信息予以及时的研究、答复。

  2.5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集乙方共同讨论市场管理及销售相关事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6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授权区域内连续两个月未有拓展的重点城市和重点医院进行调整,调整区域和医院辰和产品经营权由甲方重新授权,并从乙方授权区域中划出。

  2.7为规范市场,如乙方未经甲方授权而超出经营区域范围和渠道的窜货行为及其他有损于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退出窜货区域和医院。对恶意窜货行为(恶意窜货指向辖区外已使用辰和产品医院的倾销行为)需赔偿被窜货区域经销商的损失,同时按所窜货的数量每只产品罚款人民币200元,并有权视恶意窜货在100只以上者取消其地区经销资格及保留诉讼权。

  2.8 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3. 乙方的权利

  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3.2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4. 乙方的义务

  4.1乙方提供二证一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许可证)。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其经销区域内经销权不受侵害。

  4.3乙方有责任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指标,如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目标的80%或单月销售低于50%、三甲医院半年内无法开拓至50%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整,调整的区域和医院由甲方重新授权。

  4.4 乙方有责任每月提供客户使用产品流向及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给予市场支持。

  4.5如遇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收回医院使用过程中的产品和医院相关科主任签名或经医院盖章的证明,并需经甲方确认属实后及时调换。

  4.6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利益及产品形象,并在辖区内组织专业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推广。

  4.7乙方有责任及时反馈产品终端信息及竞争动态,服从甲方有关市场管理的规定,对市场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共同讨论、研究处理方案。

  4.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跨区域进行任何销售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在分销期限内不可同时经销与甲方产品性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否则均属违约。

  4.9乙方有对经销区域内规范市场管理的责任,若乙方设立二级分销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如货物流向失控(窜货)、医院终端管理不严、乱定价等情况,均由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1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九.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2. 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3.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区域代理商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主要生产“国虎”牌环保家电(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乙方通过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对国家发明专利,环保新产品市场前景充满信心,自愿代理经销甲方系列家电产品。

  甲方根据乙方经济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地区(市) ,作为上述产品的独家代理经销商,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同时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基本原则,就上述地区,上述期限内,乙方独家代理、经销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协商约定如下:

  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协议授权期限内,在所代理的区域,代表甲方对上述专利产品从事广告宣传、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积极宣传推广专利产品,监督市场上仿伪产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协助打假取证工作。

  1、甲方在授权期限内,不准在授权区域内,设立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经销商,甲方也不在此区域内,自行设定经销点,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积极发展以专营店、零售店为基础的分销网点,并及时将专营店、零售店产品的经营情况反馈给甲方。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资料等,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营销、售后服务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售出产品的机型、编号及用户的相关资料。

  5、乙方在超越本协议限定区域,操作任何与此产品相关的事宜,均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认可后方可操作。

  6、如乙方所辖区有客户直接向甲方进货,甲方将无条件介绍给乙方,由乙方与其签定购销合同。

  二、价格

  1、首次进“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优惠,货值 万元,产品 台,共 台,以后具体价格按价格表执行。

  2、全国统一供货价格,具体带运费的产品价格,经甲、乙双方,根据物流运输费等按实结算,或乙方自付运费。

  3、出口产品,产品改进,根据成本费用增加等,协商提高产品价格,根据原材料等涨价降价,协商提高或下降产品价格,具体按照新价格表执行。

  三、质量问题及处理

  1、甲方给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及有关标准。

  2、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检查,如出现质量问题应保管好产品,作好原始记录,属甲方责任给予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后果自负。如乙方有意制造质量问题,损失、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产品一年内确实出现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小修由乙方负责,大修、包换、包退由甲方负责。

  4、在销售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超出保修期后,甲方有偿提供配件,乙方负责维修。

  四、定额与奖励(单位:万元)(本条暂不执行)

  五、购货、付款、结算

  1、乙方通过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甲方购货品种、规格、数量经双方确认后,款到后十天内发货。

  2、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乙方工商注册所在地,运货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3、货款通过银行结算或现金提货,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或甲方书面指定专人收款,乙方不能以现金,或个人汇票形式,直接支付给甲方业务员等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六、宣传费及事物支持

  为协助乙方开拓地区业务,在乙方首次进货时,产品价格优惠,用于展台、广告宣传等。销售“厨房垃圾处理机”的,免费送展示“洗刷柜”一个,价值300元。

  七、首次进货与退货

  1、首次进货额为 万元。

  2、在协议期限内,乙方经过12个月时间销售后,认为产品不适合本地市场,有权提出退货或换货,退货产品须包装完好、确认产品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甲方收到货物将在十五日内退款给乙方,或调换同款的其它产品,运费由乙方支付。乙方退货或停销“厨房垃圾处理机”,价值300元展示“洗刷柜”一同退给甲方。

  3、如乙方有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不予退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区域保护

  乙方不能在代理区域以外建立销售网点,不能跨区串货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扣乙方下次进货50%的货款,如乙方有二次串货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不予退货换货。

  九、其他

  1、本协议生效前提为双方签订协议,甲乙双方实施了协议约定的首次进货额。

  2、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代理商在规定期限内或12个月销售任务不达标准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甲方只为乙方提供产品和有关服务,如乙方出现有关问题,责任与甲方无关。

  5、如协议执行中发生争执,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也可诉之法律,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6、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首次进货15天内款到后,本协议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区域代理商合同

  区域代理经销合同

  委托方:浙江辰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产品 在 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3、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3.1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万元;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万元。

  3.2市场保证金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体系,防止冲货,乙方首批进货时应按进货额的5% 万元给甲方作为市场保证金。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 合同产品“ ”供货价格

  4.1.1产品(1):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1.2产品(2):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1.3产品(3):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2为保障全国经销商的利益,合同产品“遥控电动病床”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 ”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1)。

  4.2.1产品(1): 销售价格RMB 元/张。

  4.2.2产品(2): 销售价格RMB 元/张。

  4.2.3产品(3): 型销售价格RMB 元/张。

  4.3 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4.4 供货期限: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以后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4.5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 广东 省 深圳 市交货。若按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到达交货地点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交货地点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其它省内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4.6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4.7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铺货

  5.1 乙方保证在首批进货到达乙方规定地点30日内,在本合同规定销售区域内的一级重点市场(地区级市)铺货率达到90%以上。

  5.2 乙方保证在首批进货到达乙方规定地点60日内,在本合同规定销售区域内的二级重点市场(县、县级市)铺货率达到80%以上。

  5.3 在首批进货到达乙方规定地点30日后,对乙方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一级重点市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地区的独家经销权,由甲方针对该地区进行重新招商。

  5.4 在首批进货到达乙方规定地点60日后,对乙方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二级重点市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地区的独家经销权,由甲方针对该地区进行重新招商。

  5.5 在合同期内,对于铺货严重萎缩,连续2个月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一级重点市场和二级重点市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地区的独家经销权,由甲方针对该地区进行重新招商。

  6、 广告宣传费用

  各种宣传资料、物料的设计、策划、制作由甲方负责。甲方按乙方进货数量,按宣传品不同进行定期配比。

  7、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7.1 甲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7.1.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7.2 甲方的义务

  7.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7.2.2有对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的义务。

  7.2.3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7.2.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7.2.5保证不向独家经销商区域内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

  7.2.6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7.3 乙方的权利

  7.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7.3.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7.4乙方的义务

  7.4.1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好产品在本地区上市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的义务。

  7.4.2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周、月、季上报销售信息反馈表的义务。

  7.4.3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7.4.4有不得经营其他与皿甲方产品相关类似产品的义务。

  7.4.5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4.6不得跨合同所规定地区经营,不得将独家经销权转让他人。

  7.4.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实际铺货资料。

  8、价格

  8.1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独家销售区域内,保证市场零售价统一。

  8.2 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独家销售区域内市场零售价发生严重偏差(被冲货情况除外),严重影响甲方市场信誉和其他地区销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独家代理权,解除合同,并全部扣除乙方独家经销保证金作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的违约金。

  9、冲货

  9.1 乙方只准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否则视为冲货。

  9.2 发生冲货事件,乙方应赔偿被冲货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冲货量以被冲货方提供的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数量为主要依据,结合甲方清查乙方产品货物流向结果,经三方认可后(冲货方不到场视为认可),以零售价减去冲货价所得差额为基数,乙方按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并按总冲货量价值的10%给予处罚。乙方接到罚款通知单后,罚款应在五日内到达甲方财务帐户。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独家经销保证金中扣减,且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不承担退货责任。

  10、 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0.1 乙方对甲方经营计划、价格、市场信息等全部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24个月。

  10.2 乙方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均不能保留复印件)。

  10.3 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独家经销保证金3个月内全额退款。

  10.4 合同终止后,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关于甲方产品的一切业务往来,甲方不承担责任。

  11、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14、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15、解决争议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16、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乙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区域代理商合同

  卖方:湖北千里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方式

  第一条 经销级别: 省级、; 地、市级; 县市级总经销商。

  第二条 经销区域:经甲方考察合格, 授权乙方为 省 市(地区) 县(县级市)总经销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县级:5万;地、市级:10万;省、直辖市:100-300万)

  (2) 履约保证金到帐发货:首批根据乙方工作计划数量或履约金额数发货;以后“送二接一”。

  第四条 乙方必须完成的月平均销量:省级 件/月,地市级 件/月,县(市)级 件/月。

  第五条 乙方首次提货量及价格:(以单价为准)

  品种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零售价

  胃痛安合剂 100ml/瓶×96瓶/箱 瓶 35.00

  丹蓝益气养阴口服液 10ml×9支×48盒/件 盒 39.8

  巴参胶囊 60粒/瓶×96瓶/箱 瓶 96.00

  圣安垫(薄型) 40cm×40cm×3cm×20个/件 个 168.00

  圣安垫(厚型) 40cm×40cm×6cm×10个/件 个 168.00

  合计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以上内容更改无效

  二、市场扶持

  第六条 甲方可免费提供营销企划方案,电视专题片广告带,报媒广告样稿、终端宣传品样稿。

  第七条 甲方可代为培训市场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 广告由甲方决策及发布,乙方需提供发布计划,此计划若达不到市场发展标准或双方共识,甲方无须通知乙方而对其进行否定。

  三、奖励

  第九条 乙方根据销售回款总额,可享受如下比例的返利:

  销售回款总额 50--100万 100-200万 200万以上

  返利比例 年返利1% 年返利2% 年返利2.5%

  四、甲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第十一条 甲方承担50件以上(含50件)的长途运输费用,其他运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甲方自己建立的连锁店除外)。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调换在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关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十四条 甲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因乙方无法经营下去,可办理完好包装产品及质量的退货手续;超过半年,甲方不受理。

  第十五条 甲方有权建立比乙方级别更高的代理商;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产品疗效界定甲方形象维护,销售区域,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督查员的管理。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调整对乙方出售的价格和零售价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场或、全国级媒体投入广告时,亦随时通知乙方调整价格(书面传真通知有效)。

  五、乙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九条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按双方成交总额的10%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前三个月内,必须完成月平均最低销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代理权。

  第二十三条 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生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20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广告需求计划;同时,有责任监督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发布广告的情况,并将监督情况向甲方总部企划部反映。

  第二十五条 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优先取得甲方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建立下级代理商网络,享受其中的差价,甲方发展乙方的下级代理网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差价;

  六、违 约

  第二十 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第二十九条 乙方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销售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乙方第一次窜货、冲货,甲方对乙方进行按窜货、冲货量两倍的金额罚款;第二次窜货、冲货,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罚款外,有权取消其代理权,并没收其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管辖。

  七、其 它

  第三十三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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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有限期 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在合同期满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予续签。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将首批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湖北千里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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