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智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消防工程施工协议书(3篇)

消防工程施工协议书(3篇)

来源:微智科技网

消防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包括 等消防设施。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实际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

  二、 合同价款及取费标准

  1. 合同价款: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为总工程款的50%计元。

  2、安装人工进场安装工程完成50%后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计 万元。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总工程款的10%计

  4.质保金10%计

  四、 质量标准

  1、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消防检测及验收合格。配合整体工程评定达到合格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2、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规范及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监理的监督。

  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并及时报验。

  (2)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为壹年。

  五、 发包方及承包方的责任

  1、 发包人的责任:

  (1)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及办公场地,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点,费用乙方自理;

  (2) 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工种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3) 按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2、 承包人的责任:

  (1) 负责全套消防工程竣工资料及工程图纸的整理;

  (2) 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图纸;

  (3) 向发包人提供每月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4) 保护施工场地卫生并对其它成品进行保护,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 提供施工工作文件资料,经甲方、监理认可后,依次作为结算依据;

  (6) 无偿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六、 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应积极为发包人进行该项目的消防检测与电气建筑检测并为发包人办理消防验收有关手续。

  七、 违约责任

  1、 发包人责任:

  (1) 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工期可顺延。

  (2) 及时对工程量、工程结算、工程决算等进行签证认可。

  2、 承包人责任:

  (1) 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分包工程质量达到不合规定的要求,不能通过验收,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 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但遇到合同第四条第3款的除外。

  八、 质量承诺措施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该工程的质量保证符合消防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自愿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相关责任。

  九、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可生效。质保期满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消防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工程范围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请在方框内打勾):

  □包工包料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 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 日内进场施工。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计划变更或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备进场条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 日以上(每次连续 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本工程进度的;

  (六)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

  (七)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经催告后 日内仍不支付的。

  第五条 工程价款

  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工程价款,并附《预算单》:

  一、暂定价格。工程价款暂定,双方在结算时确定最终工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暂定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 ,(小写) _________________ 。

  (二)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固定价格。工程价款固定,根据招标图纸及综合单价确定,仅在下列第(二)项情况出现的,调整工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为:(大写) ,(小写) 。

  (二)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本工程的工程价款:

  (1)乙方承包的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或者工程价款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3)甲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预付工程价款的 %。

  二、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价款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确定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工程量的计算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本工程经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或消防备案后 日内,甲方付至工程价款的 %。

  四、本工程需要结算的,经双方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 日内,甲方付至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 %。

  五、本工程质保金为本工程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 %,待质保期满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工程结算

  一、本工程经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消防备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二、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 日内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第 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 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 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向甲方出具总工期进度计划,甲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乙方可以停止该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五、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使用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的,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

  第九条 调试与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自行验收。

  二、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三、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向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第十条 质量保修

  一、乙方负责保修的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 年,自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备案之次日起计算。

  三、保修期间,符合保修条件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保修通知后 日内派人维修。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该费用不应超过同期市场价格。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区域地下水、气管道、电缆管线布置图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隐蔽工程布置图,并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应经双方确认并形成书面文件。

  二、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电、加工场地、仓库、垂直运输、临时住房等方便施工的设备、设施,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三、指派 _________________ 为本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量,协助乙方与甲方联系办理有关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代表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市政、路政、供电、供水等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三、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乙方驻工地代表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遵守国家或地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五、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六、对甲方进行消防设施操作培训并提供完工图 套。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 ‰的违约金。

  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三、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未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或消防备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后经验收或备案抽查仍不合格的,乙方按本工程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二、合同解除

  (一)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未按约支付工程价款的,且未支付部分价款达到本工程价款的 %时,经催告后 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合同解除后,甲方根据已完成的工程支付相应价款,乙方应妥善做好材料、设备及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给予配合。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日 期: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消防工程施工协议书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青海省建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原则,结合 消防安装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消防安装工程

  1.4承包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通风、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包括楼内已预埋的线管、桥架敷设,但包含各幢间的管线敷设(含挖沟);自动喷淋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管道(DN250:50米,DN150:30米,正负相差不超过10%);消火栓系统仅包括消防泵及泵进口、出口阀门安装,泵房内管道安装与土建单位已安装管道碰口,消防泵电控柜至水泵之间的强电控制部分由乙方安装(甲方接至控制柜进线端);不包括所有与土建相关的部分。以甲方签章施工图和相关工作指令为准。

  1.5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6竣工日期:配合装修工程完工为准。

  1.7总工期:以甲乙双方商定为 天。

  1.8质量等级: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2.1合同价款:*

  2.2 定额执行西宁市20xx年安装工程基价表及配套文件执行。。

  2.3 工程类别按相应工程类别,三级企业取费C级取费,安装费(劳动保险和税金除外)下浮 %。

  2.4 人工费不调差,材料及设备按甲方材设部核定(如有异议以甲方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报价书、合同为准),若乙方不接受核价甲方有权进行甲供,并按核价单价增加15%的采保费,同时乙方无偿负责甲供材料及设备的下车和保管。

  2.5 不执行本合同签订后任何调价方面的文件。

  2.6 所有验收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2.7周转性材料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不计取。

  2.8 外地施工企业不计取远地施工增加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

  第三条 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设备及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设备、材料进场前,由乙方提供出厂家,并提供经消防总队认可流通领域证书、设备材料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后购买,监理和甲方监督检查质量。甲方有权指定符合消防规定的厂家及品牌。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4.1每月25日,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经甲方认可后,工程进度款于次月10日按审定进度的 50 %支付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报送竣工资料后30日内完成结算,结算完成后10内支付到结算总款的 85 %,结算完成后3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结算审计完成后10日内支付到审计总款的95%;留 5% 作质保金,维保期2年满后10日内付清尾款。

  4.2本工程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可采用银行转帐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5.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5.1.1.1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的全面监督管理。

  5.1.1.2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停工、返工及经济有关事宜。

  5.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5.1.2.1职权:协调监理与承包方关系,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管理与经济有关的各项事宜。

  5.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6.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并确保在合同承包范围内验收合格。

  6.2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由甲方主持,设计、监理、各相关施工单位参加,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6.3在工程未办理交验手续之前,工程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和看管,如需提前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七条 成品保护:

  7.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做到工完场清。

  7.2在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 甲方工作:

  8.3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施工场地,指定水、电搭接点(乙方安表计量)。

  8.4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四套,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8.5协调乙方同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工程施工变更或更改方案,签署工程施工变更通知书。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9.2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贯彻执行,保证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完成,保证安全生产。

  9.3保护好建筑物周边设施和按文明施工规定搞好施工保护,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9.4工场地整齐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布置,机械材料的放置,按甲方统一指定地点布置,不得随意堆放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9.5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为甲方免费培训2-3名操作人员。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工程不停建缓建的条件下,以本工程整体进度为准,配合装修进度而完工。

  10.2若因乙方原因影响施工进度,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执行(甲方不给与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11.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评定。

  11.2质量评审仲裁部门西宁市消防总队及市质检站。

  第十二条 违约:

  12.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相关指令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若乙方不能按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在乙方工程进度款总双倍扣回。

  12.2由于乙方原因,工地出现民工、群众的事件,或在工地以外出现针对本工程或甲方的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壹拾万元),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结算,工程款不予支付,乙方在接到合同解除通知拾日内无条件退场。

  12.3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月付清当月人工费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支付当期进度款,同时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十日内付清所有人工费,并提供能证明结清人工费的证据。若提供虚据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且甲方不办理工程结算。

  12.4 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保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十三条 工程维修:

  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自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免费维修及保养。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工程合同一式捌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伍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并按重庆市建委及市消防总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结清财务手续后,合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