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发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承建工程需要,现委托乙方提供技术熟练的劳务队伍及合格的管理班子参与本工程的施工作业,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友好协商,特制订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华能高龙山风电场(80MW)工程 2、 工程地点: 江西吉安市永丰县陶塘乡楼元村 3、 承包内容: 升压站工程项目 4、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带斜屋面)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人工、包小型机械、包工具、包赶工、包施工管理、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福利、包施工措施、包承包范围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外运等包干形式承包本工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应由乙方完成的施工作业及工器具和部分材料的供应内容(乙方承诺在工程结算时,不以下述事项的任何理由调增工程结算费用): ①由建设单位下发给甲方的本工程范围内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变更文件、生产指令等等全部施工作业内容;
②依照职能部门规定和现行规范要求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等等全部施工作业内容及必须的费用投入; ③为完成本工程所需使用的所有小型机械设备、场内二次运输工具、施工工具、等等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提供;
④包施工、包管理所应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的投入;
⑤负责建设单位以及甲方直接发包项目的配合、现场监管、设施提供、完成预留预埋和收边收口等等免费配合内容(比如:洞口预留等)。 ⑥乙方负责因工程日夜赶工、增加施工人员等产生的费用。 2、承包内容及要求
A、木工工程
(1)含基础结构、主体结构,包括承台、地粱、安全围护结构、梁柱、楼板、剪力墙、楼梯、化粪池、栏板、卫生间反梁、女儿墙、压顶、圈梁、构造柱、后浇墙板及粱口木方堵口并安装及拆除、与车道接口部位及二次结构、构件、物料提升机等所有安装模板过程中涉及到的模板、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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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连接件的制作与安装,对拉螺栓、剪力墙固定件、穿墙螺栓、梁柱加固件、支撑架料、扣件、模板、木方、架管、顶托等所有木工所需材料的装卸、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场内外运输及对穿螺杆套管的凿除、止水螺杆钢筋的凿除等;
(2)、根据设计图纸或模板放样图加工模板,安装前墙、柱、梁、现浇板模板内及支模架内余材及垃圾的清理,浇砼时护模。按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进行模板安装,安装完毕模板内垃圾的清理,墙根、柱脚因支模原因造成砼膨胀的剔打垃圾的清运。主体结构的剔打,修补等。
(3)、拆除模板的清理、校正,材料分规格、型号运输到指定位置的堆码并拔除层板、木方上的钉子。砼导墙模板的支、拆、零星构件模板(含所有小模板、构造柱模板等)的安装、拆除,按图纸设计交底予留孔洞的留设,及安装所使用的洞口的封堵(含下水道洞口、烟道洞口等);予埋铁件的安放等工作(含所有预制构件模板、予留盒的安装;对拉螺杆的制作等;楼梯踏步的保护模板制作、安放等);后浇带的凿除清理;剪力墙上的穿墙套管凿除
(4)包木工加工场场地平整、木工加工设备基础施工、木工加工机械安装、防护棚搭拆、场地二次搬迁、半成品或原材的垂直与水平运输。
(5)包电钻、电锤、刨木机等分项工程所需的全部木工加工机械。 (6)包场地分中放线、定位放线、定点时木桩处理及人工配合,楼层分中放线及标高控制(甲方只提供3个主控制点,其他分线工作由乙方完成)。
(7)提供一整套木工下料表(可分段提供基础、标准层)。
(8)每星期按甲方要求提供下星期的“费用统计报表”及 “工程进度计划”。
(9)除脚手架外架、电梯井脚手架及防护架外,其他任何木工用脚手架均包括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10)、双方协定乙方自备材料设备清单一览表如下(设备基础及安装由乙方负责): 分项工程 自备设备、工具 自备材料 电锯、圆盘锯、平刨机、手切割片、钻头、雨衣雨鞋、模板工程 锤、扳手、电焊机、切割机、海绵条、胶带纸、对拉螺杆压刨机等 及蝶扣等加工焊接 B、文明施工
包达到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国优),并保证: a.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等按照规范以及甲方企业标准进行完善和配置。
b.工地所有材料码放整齐,场内外清扫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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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配置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班组长)催促文明施工,确保工完场清,保持场地整洁。 d.遇部门、上级单位及相关单位来工地检查或重大节假日,必须集中人力免费做好检查前的整理和清扫等工作,让检查单位满意。 e.本工程合同单价已含乙方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C、材料装卸及运输
(1)所有乙方用施工材料甲方均运输至工地大门部位,其他场内外装卸及转运均由乙方负责(含因单位工程分散、物料提升机覆盖不足、缓建等不利因素而发生的材料二次、三次等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2)包运输、包人工、包相关措施费用。
(3)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并考虑了因此而产生的施工难度和费用增加。
D、施工管理
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结构楼层中(内、外)的模板安装时的水平标高及轴线控制(配合除主控点外的施工放线),多层顶板支撑板带等、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甲供材算量等所有施工管理工作均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配备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专职技术主管、放线员等,保证本项目的各部位、各工艺都有技术管理人员正确指导施工且具备强有力落实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并常住现场。
E、室外工程
含化粪池等专项施工作业内容。 第三条 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自甲方交付双方认可的工作面之日起按甲方进度计划日期(日历日期〕全部完工。
2、工期延误:因重大设计变更或不可坑力的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和自然原因引发
的火灾)以及省市禁止令造成的停工,经甲方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补偿责任,乙方也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延期竣工和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责任;因停电、停水、停工待料等影响乙方按原计划正常施工的情况发生时:每次未超过8小时的。工期不顺延;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经甲方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延期竣工和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排除提前通知)。但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每推迟一天,乙方需按2000元/天向甲方交纳逾期违约金,并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
3、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对各段关键工序按周进行进度考核,如按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及节点计划中途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每延迟一夭,罚款2000元,该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在下一工序完成预期进度(并补回以前延误的工序时间),以上违约可免责,并将已扣该款项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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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给乙方。
第四条 施工质量及验收
1、乙方承诺本工程质量保通过验收,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最终验收(含主体分部中间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乙方承担为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承担因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工期延误、二次维修、返工材料浪费以及由此而引
发的赔偿、公关责任及所需费用。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甲方交底及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4、因乙方原因若验收不合格,经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返工后应再次申请甲方重新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乙方不得自行隐蔽,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且工期不予顺延。
5.因乙方原因建设方或监理方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或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决定,该罚款及整改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倍罚款,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合格,甲方有权安排专项施工人员负责整改,整改费用按实际价格的300%计算,该费用由乙方负责,由甲方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6、模板制作、安装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规格、模数进行,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
7、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乙方要至少安排一名专职质检员跟班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并积极配合甲方及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保证木工模板、支撑等验收一次性通过,否则一切返工及耽误工期(耽误一天罚款500元/天)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即从乙方进场施工到乙方退场之前),必须在施工场地内按甲方要求搭设安全防护棚及其他必需的防护设施以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包括对第三者造成的伤害和损害负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对10000元以上的大型安全事故,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赔付后的部分,乙方首先承担10000元(保底),剩余部分甲乙双方按7:3分摊〔且此项必须建立在乙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及防护设施齐全的前提下), 10000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必须确保施工期内的防火防盗以及施工人员的各项安全保护工作。
4、由甲方或建设单位指定发包的分包项目,在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指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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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负责,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协调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由责任单位承担。
5、乙方违反相关安全规范施工或野蛮施工,导致产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按建筑面积*单价承包(固定单价方式承包),承包单价为 ¥ 元/m2(建筑面积以建设方与甲方的结算面积为准,建设方如有变更,按照变更内容展开工程量进行增减计算,斜屋面按第 层建筑面积的 %计算)。
合同价款的确定: 合同价款 (不含税)不因国家、地方任何文件而变化,不受市场行情的变化而改变.
2、本工程木工所有制作安装和材料(包括辅材、耗材)全部由甲方负责。
3、工程增减依据建设单位或设计院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甲方签证确认的签证单另行计算增减工程量。
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生活费、住宿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包含在报价单价中。
5、本工程按阶段进行支付工程款,具体为:出±0.000开始支付工程款,每月付上个月已完成工程量的 70 %,主体全部封顶后付已完工程量的 80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完最终结算 30 天内一次性付至结算总价款的 95 %,余下 5 %为工程保修金,待一年保修期满后 30 天内无息付清。
6、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双方商定,30天内乙方不得停工,应持续施工并确保进度,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承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及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费用按该部分结算费用的3倍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由甲方代扣。
7、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所承包工程进度、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按 万元缴纳,主楼正负零出来退保证金一半,封顶退保证金全部退清,因乙方未能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施工进度、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承诺该保证金可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违约金,由甲方处置。
8、本工程为部分垫资工程,甲方按进度对乙方付款,乙方承诺不足发放工人工资部分由乙方垫资发放工人工资。
9、甲方安排乙方合同以外的工作,按技工 元/天,小工 元/天结算,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提供轴线、标高主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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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工前七日内提供一套施工图纸给乙方,超过套数及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审查乙方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计划,提出意见并督促实施,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分项的工程。
5、检查本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和安全可靠性,核查合计变更。
6、检查编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材料计划,施工方案等。
7、甲方按以下要求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本台同约定的职责: 8、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住宿自理,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另行补贴费用。
(1)甲方人员的指令、通知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签收.情况紧急时,甲方人员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指令应于执行;项目经理未能及时对口头指令给予书面确认则乙方应于项目经理发出口指令七天
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如确认要求七天内不予答复,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2)情况紧急下甲方人员口头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无权变更修改本合同。
(4)甲方有权按照合同附件《施工现场管理违约处罚细则》的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乙方:
1、乙方承诺派出有优良工程丰富施工经验的专职项目技术主管,保证本项目的各部位、各工艺都有技术管理人员正确指导施工且具备强有力落实质量、进度、安全施工以及编制施工方案的管理团队,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乙方的项目负责人系乙方代表。
2、乙方为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每月常驻工地24天,履行本合同,并且履行以下日常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示和通知,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甲方在回执单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并留一份存档。
(2)乙方按甲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3、住宿及生活费、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周向甲方提供下周“费用统计报表”及 “工程进度计划”各两份。
5、由乙方负责依据甲方的控制点进行轴线细分及标高细分。
6、协助甲方的预决算及现场签证、编制施工方案,与施工同步制作合格试件(试块)、提前编制材料用量计划表向甲方提交等工作。
7、及时落实图纸会审,提前向甲方书面提交施工图欠完善问题及需解决事宜,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国家规定的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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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 8、完善安全生产及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9、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和相关规定,尽力配合配套单位搞好甲方分包工程的施工,不得故意阻挠。
10、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如属乙方责任,要负责返工,直到符合规范要求,并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1、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和防盗工作,保护期间发生偷盗和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2、乙方实际进场施工的行为表明乙方承认甲方的前期准备工作符合乙方进场施工条件,此后,甲方无需为乙方进场施工再履行其他义务及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包括他人借乙方名义承建本工程。
14、乙方不得要求收取甲方及建设方直接发包单位的任何配合费用。 15、乙方自备电焊工一名,进行模板定位及加固。 第 验收与移交
1、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按下列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移交前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毁损、灭失、涂污等,一切责任和恢复验收合格时的原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负责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出施工现场。
(2)乙方因施工搭建的临时建筑也应自行拆除,清理出施工现场。 (3)乙方人员全部撤出施工现场。 在符合要求后,双方代表在移交确认文件上签字认可,表明正式移交完毕。
2、在进行的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初验后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乙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再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双方商定,30天内乙方不得停工,应持续施工并确保进度;。 2、乙方没有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量,非甲方原因每拖延一天,乙方按 2000 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如果以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条件要求甲方履行本合同之外的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如果乙方因甲方拒绝其无合同规定的要求.而以停工或故意拖延工期迫使甲方接受时,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将工程交付甲方委托他人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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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待双方委托他人施工完毕并结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各单项工程量乘以对应单价计算乙方工程费用(乙方同意主体工程按60%予以结算工程费用,其他40%工程费用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乙方承诺该笔60%工程结算费用可由甲方直接支付给班组施工人员,余款支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收取乙方违约金但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的责任。
如乙方因上述事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没有退场,每延期一夭,乙方向甲方追加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4、如乙方擅自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承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向承建人履行任何支付义务,乙方负责在三日内将分包人清退出场,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每逾期一天退场,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因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贵任.
5、如因甲方分包的其他工程影响乙方整体施工进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补偿,但乙方工期可签证顺延。
6、本单价已考虑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浮动等一切可变因素和不变因素,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调增单价,否则视为违约,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本台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甲方以提供主材为主,按施工图上未标注或已标注,但本合同已事先约定的承包内容按本合同执行,本话题条款不可能详尽,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本着积极友好的原则不再向甲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未尽事宜的要求,甲方同时有权拒绝乙方的上述要求,甲方仅同意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义务。本合同如较之湖南建设领域常规合同有特殊规定,属双方的特别约定。 2、甲方的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如果其履行职责的目的或方式明显有损甲方的合同利益,该行为不视为甲方的行为或甲方委托的行为,乙方有权将此情况立即通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及时作出处理,否则,乙方承担与其恶意串通的责任。
3、合同终止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即:本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乙方对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由于施工质量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月全额支付劳务工人工资,且由甲方监督乙方按月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不够部分由乙方垫资,乙方不得以甲方未付清所有劳务费为由拖欠民工工资,更不得因此对甲方进行投诉,如发生一次对甲方的投诉,罚款10000元;乙方承诺工人工资发放按甲方要求的程序、工资表格逐一发放至工人手中并接受甲方全过程监督,严禁由小工头个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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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必要时甲方可在无乙方书面委托的情况下直接发放工人工资,乙方承诺无条件认可。
5、附后《施工现场管理违约处罚细则》、《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工程进度承诺书》《安全协议》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签订合同的负责人必须每月24天坚守工地(每天早上9点到办公室签字报到,否则按缺勤处理),不够24天的班组负责人自愿承担1000元/天的处罚金。。
7、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可向项目所在地的起诉。
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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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一:施工现场管理违约处罚细则
一、 施工组织管理:
1、不按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责令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每推迟一天,处罚200元/天。
2、班组管理不健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管理人员不尽职或无尽职能力,责令乙方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落实,按每项或每人次每周月1000元乘以2倍累计处罚,直至整改到位.
3、乙方实际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参加工程例会及专题技术讨论会,未参加处罚款500元/人次。迟到处罚款100元/人次。
4、本工序完成后移交至下道工序时,无下道工序负责人签字认可,处罚款500元/次。
5、本工序完成时未及时通知施工员安排下道工序负责人进场施工,处罚款2000元/次;下道工序负责人接到施工员通知半小时内未安排足够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处罚款2000元/次。
6、乙方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或不具备管理能力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限期清退。
7、每天晚上碰头会乙方缺席,处罚款200元/次。
二、 施工质量管理:
1、不按施工图纸、书面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甲方交底内容施工,责令返工,返工材料费用由甲方现场核实工程量由乙方按市场价赔偿,并处罚款500元/次或200元/处。
2、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到位导致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如钢筋下料或绑扎错误造成钢筋返工,由甲方现场核实工程量按市场价赔偿,并处付款200元~1000元/次。
3隐蔽工程不进行自检就要求甲方进行验收,责令改正,重复再犯则处200元~500元/次的罚款。 4、日常施工作业中,施工方法不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不服从管理,经甲方提出不能及时改正,处200元~500元/次(项)的罚款。
5、施工工序质量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无人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责令返工或整改不合格,处200元~500元/次的罚款。
6、楼面砼浇捣未安排钢筋工护筋造成柱墙纵向受力钢筋严重偏位,楼板支护座钢筋严重踩弯等,处200~500元/次的罚款。
7、因乙方质量、安全或管理不到位原因,造成建设局、质量监督单位、安监单位对甲方进行处罚,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如因此收到停工通知,造成甲方名誉损失,每次对乙方罚款10000.00元。 11、属乙方责任范围,但乙方拒不实施或拖延实施的所有甲方安排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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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甲方另行安排他人代工,并按实际发生代工工日*200元/工日*3倍扣罚。
8、未经过技术人员的同意私自拆模,处200~500元/次的罚款。 9、拆模时未按顺序分段进行,猛敲、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处200~500元/次的罚款。
10、因乙方原因拆模后砼撬落严重,未及时补整处理,处200~500元/次的罚款。
11、违反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处200~500元/次的罚款。 三、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现场不设安全员或安全员不履行职责,责令改正,并处200元/次的付款。
2、进入现场工作人员不带安全帽,穿拖鞋、赤脚,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并处100元/次的罚款。
3、现场材料堆放凌乱,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或随意填埋,经甲方指出不能及时整改,处300元/次的罚款。
4、严禁高空抛掷垃圾,如发现此类情况第一次可处以乙方200元罚款;如发生第二次甲方则处以乙方400元罚款,以此类推。如发现后未立即纠正,则甲方可对乙方处以每次1000元处罚。
5、乙方使用塔吊需提前24小时报送计划至甲方负责人,未报送计划擅自使用塔吊等设备,则甲方可对乙方处以每次200元处罚。
6、乙方人员进行偷盗或损坏财产,按所偷盗产品或损坏产品的实际价值的3倍予以处罚,严重者送治安处理。
7、乙方生活区脏乱,生活垃圾乱扔乱放,按200元/次处罚。
8、因乙方原因模板安装、调运时损毁严重,处1000元/次的罚款。 9、现场有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及扣件,无人处理,处200~500元/次的罚款。
10、动火作业时,未做好防火措施,每次罚款100元。 11、在工地内随意大便者,每次罚款100元。
12、乱用模板铺路,造成材料损坏浪费,每次罚款200元。
13、吊运材料捆绑不牢,吊点不在两端,钢丝绳没勒紧,每次罚款100元。
14、修理机械设备没断电和没挂“禁止合闸”标志,每次罚款100元。 15、施工操作时,将材料堆放在施工通道上,每次罚款100元。满堂架上面堆放大量木枋或散板者,每次罚款100元。
16、私自拆除“四口”防护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者,每次罚款100元。 17、不按指定位置乱倒饭菜者,每次罚款50元/次。
18、不关水龙头,每次罚款50元 ,宿舍或工地不及时关灯,每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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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工序施工完毕后,即时清理施工机器和材料,如果完工2小时后仍没有着手清理施工现场,每次罚款500元/层。
20、外脚手架上不允许有任何杂物和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否则处罚责任班组:木枋、木板、钢支顶、扣件、钢管各罚款50元/件。 21、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统一指挥的,每次罚款200元,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不听从甲方指挥和安排的人员。 22、模板漏贴海绵条,每漏一处罚款50元。
23、临边预留洞口,拆完模板要及时进行安全防护;否则,罚款20~50元/个;电梯井、水电管井没有防护,每个罚款100元。
24、配电箱未及时关,一个罚款100元;一个开关负荷多条回路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条。
25、乙方不按施工图提交合理利用方案,造成材料浪费的,按原价在进度款中双倍扣除。私自锯新夹板,每锯一张罚款500元,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26、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包括妇女、儿童和负案在逃人员),违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
27、本工种人员的宿舍、场地的公共卫生区必须做到一日一清扫,否则罚款50元/次。
28、甲方每周定期的生产调度会,班组长必须按时参加,迟到罚款50元/次,缺席罚款100元/次。
29、在工地喝酒、打牌,每次罚款200元。
30、班组及班组人员之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当事人予以退场,并处当事人所在班组10000元/次罚款,严重者交机关处理。
31、外架的搭架、改拆、放架由架子班负责担任,架板、横档、支撑各类坚固拉杆及附属部件,水平和垂直的各种防护,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擅自挪动,违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
四、 施工进度管理
1、开工前施工方编制详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月初提交月进度计划,每周提交周进度计划,不按时提交处200元/次的罚款,并责令1天内补报。.
2、因乙方原因,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每推迟一天罚款2000元,直至进度赶上计划再退还给乙方。 五 施工材料管理
1、乙方材料计划出错,造成甲方材料浪费,处5000元/次罚款。 2、乙方下料出错,造成甲方材料浪费,处1000元/次罚款。 3、边角余料太多,未有效利用,处200元/次罚款。 4、损坏甲方财物按实际价格的3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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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甲方会议内容及通知执行。 七、罚款办法:
以上罚款由甲方直接开具一式二联(甲乙双方财务各一份)处罚通知单并责成乙方签字后(如因乙方拒签且又不能出具合理书面意见,则无需乙方签字〕由甲方财务在支付当期工程款时及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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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二: 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 : 本合同签订后,我 承诺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保证遵守国家及吉安市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不挪作他用,严格按我方内部的借支发放周期、工资支付周期或退场工资结算周期实行,在发放当天内向贵司项目部按时、准确上报由我方全体工人本人签字的工人工资发放表并保证该发放行为及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有虚假、遗漏或冒名签字由我方承担一切问责及相关法律责任。
我方承诺本合同工程款支付约定是我方在充分考虑到自身有足够的的经济实力,能自行足额按时发放人工工资并可保证工程延续施工所需一切周转资金后双方自愿商定的合作条件。我方保证在贵司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项后,我方不以任何类似包括因款项不足以结清工人工资等等为理由和借口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承诺不因由于我方任何失信行为在发放民工工资事宜上而导致贵司受到任何骚扰、处罚、诉讼和罚款。否则,将无条件由我方承担一切责任,并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手印):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
14
合同附件三: 工程进度承诺书
致: :
本合同签订后,我承诺在开工6月25日完成正负零(以甲方通知进场日算起),2017年7月30日如期完成主体封顶,否则,我同意将本合同进度款由70%下调至50%支付,并无条件同意延迟一天按500元/天向甲方缴纳进度违约金。
同时我在此承诺,我班组所有施工人员取消所有节假日,不论刮风下雨,天寒地冻,白天黑夜,每天24小时都随时做好准备,在接到施工员电话(口头)通知半小时内安排足够人员进行现场施工,否则同意接受甲方为此开出的500元/次的处罚金。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手印):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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