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环境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资源保护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中的各类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的环境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二、环境保护责任 1. 交通运输企业的责任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管理方案,明确责任、制定措施、执行程序。并应当配备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 环境影响评估
在新建、扩建或改建交通运输设施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3. 废弃物管理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废弃物管理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物应当优先采取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方式处理。
三、资源保护
1. 水资源保护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水污染的防控工作,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并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防止水资源遭到破坏。
2. 能源资源保护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采取节约能源的措施,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鼓励研发和使用新能源技术,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3. 生物资源保护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尽量减少对生物资源的破坏,特别是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于濒危物种和敏感生态区域,应采取额外的保护措施,防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四、环境监测与治理 1. 环境监测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企业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公开。
2. 污染物排放控制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排放达到国家要求。
3. 环境应急管理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安装应急设施,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五、监督与处罚 1. 监督机构
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由有关部门负责监督,并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2.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环境资源保护规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执照等。
六、推广与宣传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和指导,并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加入环保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活动。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于之前存在的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相关的环境资源保护措施的落实。
本规定如有需要修订的地方,由相关部门负责修订,并依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