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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中医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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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中医科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及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文明行医。

二、 制定中医科业务发展远景规划(含人才培养)、年度计划、质控标准、检查考核细则,做好中医科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及年终总结,认真填报中医工作各种统计报表。

三、 每季度召开一次中医药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 认真执行中医门诊登记、处方及住院病历书写的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评审,以保证医疗文书书写符合要求。

五、 根据本院技术特长、开设专科(病)门诊,组织有经验的中医参加门诊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病房和中医会诊工作。

六、 运用中医辨证施治理论处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经验丰富的名老中医配备助手,继承整理学术经验。积极采集民间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 运用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等中医适宜技术为门诊及住院病人治疗疾病。

八、 积极开展并参加各种中医学术活动,了解掌握学术动态和先进经验;紧密结合临床实践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完成继教学分。

九、 认真诊治村卫生站转诊病员,在转回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 负责对本区域村卫生站中医药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做好培训记录。规范村卫生站的执业行为,即时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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