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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体系运行奖惩办法制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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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确保公司ISO9001标准有效实施,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结合公司的现状,除公司原有的考核外,特制定本奖惩办法,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自觉、自律,共同遵守。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相关部门、个人执行情况的奖励与惩罚。 3. 质量保证小组成员 4. 职责 4.1 组长:重要事项的最终裁决,奖惩金额的审批。 组员:XXX 组员:XXX 组员:XXX 组员:XXX 组长:XXX 4.2 组员: 4.2.1 XXX:相关事项的最终裁决,协调各部门互相工作;对各部门的ISO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对各部门进行审查。 4.2.2 XXX:组织召开相关的质量会议及相关措施的跟踪验证,提出奖惩建议。 4.2.3 XXX:奖惩金额的统计及上报。 4.2.4 XXX:对各类数据进行分析、验证,提出改善和奖惩建议。 4.3 各部门:向品质部书面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和奖惩建议;执行或协助执行相关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5. 日常工作规范 5.1 各部门在持续改进活动中,不断完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的提高。 5.2 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5.3 在操作过程中发现工艺编写错误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相关部门反应。 5.4 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 5.5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材料消耗。 5.6 各部门在体系运行中对相关部门、个人的执行情况,均有权提出改善建议,填写《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建议意见书》,交由品质部或管理者代表。 5.7 积级做好本岗位/部门工作,确保全年工作成绩突出。 5.8 品质部按公司已颁发的文件对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以《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不合格品处理单》、《供应商不良材料联络书》、《建议意见书》等形式进行记录。 5.9 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质量保证小组将有计划地组织检查活动,对发现的不符合项,开具《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并限期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5.10 出现不符合项或潜在不符合项时,发现者填写《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交品质部,品质主管1天内确认责任部门,责任部门1天内做出原因分析和纠正及预防措施并执行,一个月内由品质部跟踪措施的实施情况。 5.11 会议不发言,表示同意接受会议决议并执行,会后不存在分歧意见。 5.12 出现以下问题各部门均有权要求开具《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 5.12.1 进行各类活动检查时,相关记录不齐全; 5.12.2 没有按文件规定执行或执行情况不符合文件规定; 5.12.3 相应的作业文件不完善; 5.12.4 相应的记录没有保管好; 5.12.5 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5.12.6 部门目标不达标; 5.12.7 ISO项目小组布置的作业未按时完成; 5.12.8 出现客户投诉; 5.12.9 未按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5.12.10 设计过程中出现问题; 5.12.11 发生质量事故; 5.12.12 …… 5.13 上述未涉及事项,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基准进行操作。 6. 奖惩办法 6.1 奖励办法 6.1.1 三个月内部门目标按质按量完成,给予部门100元奖励。 6.1.2 平均每月未出现《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给予该部门100元奖励。 6.1.3 平均每月累计5次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并且纠正和预防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给予提出者20元奖励。 6.1.4 向品质人员书面反映产品质量问题,经品质主管确认属实,给予书面表扬,平均每月累计三次,给予50元奖励。 6.1.5 内审、外审时未被发现不符合项,给予部门100元奖励。 6.1.6 ISO项目小组成员每年接受一次内审员考试,第一名奖励100元,第二名奖励50元,第三名奖励30元,考试不合格者罚款200元/人,若补考不合格加倍罚款,并继续补考直至合格。 6.2 处罚办法 6.2.1 日常检查发现部门目标不达标,给予部门主管50元/月罚款。 6.2.2 ISO小组布置的作业未按时完成,给予部门主管20元/次罚款。若罚款后3天内未完成,则延迟一天增加10元罚款。 6.2.3 丢失《质量手册》或程序文件,罚款50元/本。 6.2.4 对于公司体系运行的相关会议、培训,要求参加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有特殊原因不参加需得到公司经理书面批准后交管理者代表,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罚款。 6.2.5 品质部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发出《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不罚款,第二次发生同样问题给予该部门主管100元/项罚款,第三次发现同样问题给予该部门主管及当事人各200元/项罚款,第三次以后发现同样问题,每发现一次递增100元罚款。 6.2.6 各部门每月累计出现3张或以上《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罚款30元/张。 6.2.7 若制定的措施不适用,要求责任部门15天内重新制定相应的措施。超过三次重新制定的,给予责任部门100元/次罚款。 6.2.8 第一次整改期限到达后,相关人员进行跟踪验证,如发现不符合项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则罚款当事人50元/项,并开具《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限期责任部门进行第二次整改。 6.2.9 第二次整改期限到达后再次跟踪验证,如发现不符合项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则罚款当事人100元/项,同时,开具《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限期责任部门进行第三次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6.2.10 相关责任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纠正及预防措施,给予该部门主管50元/项罚款,并再次开具《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 6.2.11 各相关部门人员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延迟1天罚款10元、延迟2天罚款20元、延迟3天罚款30元,如些类推。 6.2.12 每次内部审核中出现的一般不符合项超过2项,则该部门罚款30元/项,若出现严重不符合项时,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项。对于内审组发出的不符合报告要及时整改,如不及时纠正拖延进度时,对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项。若下次重复出现该问题,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项,严重不符合项加倍罚款。 6.2.13 外审时,部门出现2项或以上一般不符合项,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项。出现严重不符合项时,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项,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项。 6.2.14 由于部门或个人原因影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或第三方认证/复评时,除上述罚款外,公司将另行处理。 7. 裁决 考核工作由质量保证小组执行,奖励或惩罚金额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奖励或罚款单,并于每月底将当月的所有奖励和惩罚金额进行统计,填写《奖罚一览表》,报管理者代表审核、公司经理批准后,送交财务部,由财务部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增加或扣除。 8. 其它说明 8.1 奖励:按[]进行奖励。 8.2 惩罚:按[]进行惩罚。 8.3 各部门在体系运行中对相关部门、个人的执行情况,均有权提出奖励、处罚建议,将相关建议填入《建议意见书》,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 8.4 罚款金额由人力资源部设专帐登记管理,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8.5 部门罚款由本部门人员分摊。 9. 相关文件 公司规章制度、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 10. 备注: 奖励和惩罚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通过手段来促使全体员工自觉学习文件、贯彻文件、认真执行文件,通过优异的工作质量,来保证产品质量的提高。在持续的改进中,不断提高公司的质量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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