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校人事档案与学生评教资料
作者:林丽丽
来源:《科技资讯》 2011年第32期
林丽丽
(江南大学 江苏无锡 214122)
摘 要:学生评教已在许多高校盛行,一些高校开始将学生评教资料纳入高校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此一些教师的担心开始显现。为此,应该辩证地看待学生的评教活动,要遵循人事档案应该真正体现两个负责的基本原则。评教资料归档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评价体系的完善、人员素质的提高、观念和方法上的转变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因素。
关键词:高校 人事档案 学生评教
中图分类号:G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11(b)-0235-02
目前,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评价(简称学生评教)已在许多高校盛行。有人对此大为推崇,有人认为不足为信。作为学校的各级领导普遍认为:教学质量是高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高校良好的教学质量必须以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来保障,而学生评教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必要环节和教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主体—— 教师,有很大一部分人并不这样认为。他们普遍对学生评教的举措表示不满,认为它是激化师生矛盾的诱因;对学生评教的效果表示怀疑,认为仅凭现有的评教体系与学生认知水准很难准确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尤其是一些高校开始将学生评教资料纳入高校教师的人事档案,教师的担心表现得更为明显。如何正确的看待这一现象,首先应该在实践工作中理清三个理论问题。
1 应该辩证地看待学生的评教活动
从理论上讲,大学生是成年人,有完全行为能力,是教育教学活动的接收者,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安排、教学效果、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批改作业、辅导情况等工作状况最有发言权。美国学者卡申(Cashin)曾研究了1300多篇关于学生评价教学的文章和书中的专章论述,其基本结论之一就是学生评教的结果是可信的和稳定的[1]。因此在高等教育制度相对完善的美国,学生评价不但已成为大学教学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评价的技术也越来越现代化。我国较为规范的高校学生评教是从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2003年教育部启动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更是对学生评教活动的蓬勃发展推波助澜,几乎每所高校都把学生评教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了下来。
在实践中,学生评教这种新的教学评价方式,给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自然有许多值得提倡之处。首先,学生评教体现了“以人为本”观念,增强了教师的服务意识。让学生参与教师教学考核测评,是激励教师上好每一堂课、教育好每一位学生的方法,是调动教师积极性、增强教师责任心和使命感的有效途径。在教师评价学生的同时,让学生参与评价教师,体现了师生之间的地位平等,尊重了学生主体对教师主体的价值评判。其次,学生评教促进了教师的专业成长,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教师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精神、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心理素质、知识经验等各方面的情况。因此学生评教,能帮助教师正确地认识自己、提高自己;了解自己在教育教学上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通过学生评教,教师可以及时调整、改进自己的教学行为,优化教学过程,改变不符合学生特点的教育教学方式。再次,学生评教促进了学校的教学民主,实现了师生的平等和谐关系。学生评教有利于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沟通,更有利于建立起平等和
谐的师生关系。而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和谐发展的前提,有了和谐,我们的教育教学才能真正向健康的轨道发展,创新型的人才观才能真正成为现实,教学民主才能实现[2]。
好事本应办好,但现实的学校管理并非都能做到。许多高校把学生评教看作是一项学生应尽的义务,明确规定:学生若不及时参与学校规定的评教活动,学生该学期的学习成绩不予登录。事实上,这种认识是一个理论误区,其行为已经给高校的评教工作带来了阴影。首先,许多师生对这一要求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一些法学专家认为,校方的这一规定是对学校管理职权的滥用。严格意义上讲,义务是公民或法人按法律、道德规定应尽的责任。在教学环节中,教师的责任是教,学生的责任是学,评教显然属于学校管理部门的职责。作为学校,可以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教学管理活动,但不可强令学生必须参加。其次,学生评教既无法规依据,又有点强人所难。在大量的调研中发现,学生在课堂学习中主要精力关注的是学习内容,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的合理性只有感性认识,缺乏理性分析。况且教育本身就是一门科学,专业性很强,如果强行让学生表态,即使是高校学生,许多人仍然会感到力不从心。再次,部分学生对评教责任的怀疑以及产生的抵触情绪,使得评教结果失真。对此笔者搞了一项问卷调查,其结果是:在填写学生评教表中,有28.3%的学生表示,会认真如实填写;有43.4%的学生表示,想认真填写,又有点拿不准,只能是跟着感觉走;有26.2%的学生表示,既然是任务,敷衍敷衍算了;还有2.1%的学生明确表示,“复仇”的时候到了。在这组数据中,学生真实意愿的表示一般没有超过总人数的2/3,由此产生的评教结果信度可想而知。
事实上,学生测评老师的结果不一定能够反映老师的真实的教学水平和敬业心,这是因为学生在测评老师的时候,很难做到公正、公平,往往是加入了好多个人的情感因素。有些老师教学水平很高,由于对学生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有时会和学生有些抵触,会使学生耿耿于怀,在测评时给老师打的分数比较低。这很容易造成老师的心理不平衡,进而对学生不满。有的老师会直接把这种不满情绪发泄出来,或者对学生训斥,或者在上课的时候情绪不高,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由此,想通过测评激发老师们教学积极性的目的没有达到,反而挫伤了老师的积极性,不能够不说是遗憾。
2 人事档案应该真正体现两个负责
人事档案是个人参与社会活动重要事件的记载,是个人自然情况的真实反映,是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凭证;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它涉及面比较广、管理环节比较多、性比较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高校是一个知识精英、科技人才相对集中的组织机构,随着社会对高校科研成果需求的迅速增加,高校人才队伍流动日趋频繁,高校人事档案管理肩负着两项最基本的责任。
一是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应该对档案材料的当事人负责。在战争年代,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改革开放以来,同志明确地指出,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应当成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在我党的奋斗历程中,“为人民服务”成为党的宗旨,成为适应时代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新的道德思想。因此,我们的一切管理工作都必须体现:对人民负责。大学的人事档案管理必须做到:对学校的教职员工负责。
二是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应该对组织负责,对社会负责。人事档案是社会公共信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人事档案可以证实个人的经历、学历、技术职称、社会关系、奖惩等情况。从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角度来看,人事档案可以为个人求职、组织提干、单位求才提供大量丰富、动态、真实有效的原始资料和数据。另外,档案还有一些衍生职能,如以档案为依托可以评定职称、办理社会保险和退休手续、提供出国政审和涉外公正材料等。直接对组织负责、为社会服务是人事档案区别于其他档案的一个重要标志。
正像同志指出的那样,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针对学生评教资料是否应该纳入高校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如何处理好评教资料与人事档案的相互关系等一系列问题,可以结合人事档案管理的三个基本属性去认识。
一是人事档案具有完整性,人事档案收存个人的履历、自传、鉴定(考评)、政治历史、人党人团、奖励、处分、任免、工资等方面的有关文件材料,因此,它能记录个人成长、思想发展的历史,能展现个人家庭情况、专业情况、个人自然情况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总之,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信息的储存库,它概括地反映个人全貌。显然,学生评教作为教师教育、教学评价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资料纳入人事档案的归档材料,对档案的完整性有着积极作用。
二是人事档案具有真实性,这也是检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档案是历史的见证,它反映一定的历史事实,不允许随意增减或任意修正,所以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保持档案的原貌,也是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由于目前高校学生评教的体系建设仍未完善,学生和老师的责任意识还未真正确立,学生评教资料体现的内容还不能真实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状况,因此草率地将评教资料纳入教师的人事档案中,明显是对教师的不负责任。
三是人事档案具有可用性,档案管理的前提是资料收集、整理和保存,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档案利用,即资料保存是为档案利用服务的。作为档案利用,主要表现为通过档案利用工作系统查找、利用档案信息,满足其利用需求的行为过程,也是档案信息资源潜在的利用价值得以实现的过程。变“死档案”为“活信息”,成为抓好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推动力。显然,学生评教活动通过体系的不断完善、资料的长期收集、信息的不断反馈,对学校的绩效管理、教师的自我完善都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3 评教资料归档需要人的观念转变
从高校人事档案管理的两项基本责任、三个基本属性中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学生评教资料纳入高校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在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但在目前来看,时机仍不成熟,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关键需要的是体系上的完善和人员素质的提高。当然,观念和方法上的转变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
在和师生的交流中,有一种观点开始被人们所接受,即评教是学生可以依法行使的一种权利。尽管“权利”的阐释目前仍是一个理论难题,但学术界普遍认为权利应该包含五个要素,正是这五要素和学生评教的积极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学生评教的必要性、可行性才可以得到充分体现。权利的第一要素是利益,即权利人必须有受到保护的某种利益。事实上,科学的学生评教受益最大的就是学生。如果每一位学生都能认识到这一点,学生评教的结果会更有价值。权利的第二要素是主张,即提出对利益的主张或要求。合理的学生评教建立在学生自我主张、主动要求的基础之上。实践中,“你要我评”和“我要求评”二者比较,后者的效果显然大大超过前者。权利的第三要素是资格,包括道德资格、法律资格。由于学生自身条件差异较大,学生评教的资格也不尽相同。例如,许多西方国家对学生评教的资格是有要求的,必须是该门课程成绩得A的学生才有资格参与评价教师的教学。那么是不是意味成绩不好的学生对教师教学没有话语权了,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几乎所有的学校都规定,任何学生都可以通过多条正规渠道向教师提出建议和意见,这也是学生特定层面的评教资格。权利的第四要素是力量,包括权威赋予和个人能力。学生评教必须具有的个人能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对本门课知识的掌握。若自己根本没有掌握该课的基本内容,则无法准确判定教师传授知识的水平。(2)对教育教学规律的了解和认识。一般而言,没有科学的理论就很难做出科学的评价。(3)对相关事物的了解,教师教学过程中自身因素、外部环境的变数很大,如果孤立的看待,评价失误在所难免。权利的第五要素是自由,即权利主体可以按个人意志去行使或放弃该项权利。如果承认学生评教是权利,那么学生既可以依法行使权力,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放弃该项权利。学生的自愿选择,对提高评教质量有很大的推动性。
学生评教是权利而不是义务,这一观念的确立,要求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学生评教方式与方法进行重新调整。首先,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一方面让学生感到评教和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真正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让学生了解如何正确进行评教,不断提高评教的质量。其次,针对学生具体情况,采用不同方式,合理赋予学生不同的评教权利。许多学校学生评教的方式不是一种,一般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所有学生都有权参加的评教活动,如校长信箱、教学督导组举行的教学评议座谈会等;第二个层次是通过选拔培养才有资格参与的评价活动,参与学生为学生信息员等;第三个层次具备某些特定条件的学生给教师打分,由于是无记名评价,学生素质要求相对高一些。再次,要尊重学生,多和学生沟通。最主要的是尊重学生的选择权,学校应该引导但不能误导,让学生用自己乐意接受的方式,自由地、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参考文献
[1]Chak-Tong Chau.A Bootstrap Experiment on The Statistical Properties of Students Ratings of TeachingEffectiveness[J].Research in Higher Education,1997,38(4):499.
[2]赵贵旺.我国高等学校本科学生评教综合研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