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事局文件
泉人综[2005]48号
关于印发《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 等级(职务)岗位考聘分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事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干部)科: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管理,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民聘用制度改革步伐,根据省人事厅(2004)53号、(2005)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管理与考聘分开工作。现将《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考聘分开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根据本意见要求认真、有序地开展工作,力争年底建立并实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民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聘任制度。
泉州市人事局 二00五年九月二十日
主送:各县(区、市)人事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科 抄送:省人事厅工考中心 存档(2)
泉州市人事局 2005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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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工人技术岗位(职务)
考聘分开的意见〈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的管理,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考聘分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 1、设置原则
(1)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设置应遵循因事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2)岗位设置不得突破编制部门核定的工勤人员编制数; (3)技术岗位限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工种岗位目录》(福建省人事厅编印2002年6月版)所定的范围,不符合本单位工作性质任务的技术岗位不得设置。
2、设置种类
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设置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技术等级以内设定工作所需的岗位。
3、设置办法
各单位应依据岗位设置原则,按照单位职责对工勤人员所承担岗位任务进行分解,制定详尽设岗方案,明确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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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职数及上岗条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设置聘任方案申报表》报人事部门核准后实施。
人事部门应根据事实情况对各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设置实行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原则上满二年微调一次,满三年方可申报重新设置方案。
二、岗位管理与聘任 1、职数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岗位不下达职数,随着事业的发展将逐步优化。
2、聘用原则
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实行考聘分开,按所聘技术等级(职务)岗位兑现工资。对已取得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证书并从事与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证书、工种工作相符的工人,年度考核合格,由单位与其签定聘约,并报同级人事部门核准确认。
3、聘用条件
工勤人员应具备与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职责要求相一致的技术理论水平与实际操作技能,能坚持正常工作,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才能聘用,所聘的技术等级(职务)岗位应与个人取得的由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证书相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未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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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一年; (3)违反计生规定处罚期限未满; (4)被综治“一票否决”期限未满; (5)本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4、聘用程序
(1)工勤人员凭相应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证书提出应聘申请; (2)单位应明确应聘人员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期限及有关事项;
(3)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设置聘任方案申报表》和《聘任技术等级(职务)岗位人员名册》;
(4)单位领导与工勤人员签订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聘约; (5)单位将申报表、名册、聘约,报经人事部门核准后生效。 5、聘用上岗后工资待遇及相关问题
(1)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经聘用后,持聘用证书经人事部门工盖章确认,从聘用的下一月起,方可办理工资兑现手续,聘期内如转换岗位或改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先解聘,聘期届满,不续聘或聘期内调离本单位的应重新确定工资标准;
(2)因工作需要,单位同意转换技术等级(职务)岗位的工勤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参加新岗位考核,取得岗位证书经聘用后重新确认工资标准;
(3)各单位对在技术等级(职务)岗位的工人要加强聘后履约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及时记录考核档案,同时每年安排一次工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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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结果、继续教育作为续聘、高聘、低聘、解聘的主要依据(继续教育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2004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取得岗位证书的工人应根据本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6、本单位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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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事局 00五年九月二十日
二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
岗位设置聘任方案申报表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编制数 人其中:现有管理人员数 员普通工概现有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勤人员 况 工勤人员数 拟聘工种岗位 拟 聘 任 方 案 拟聘任技术等级岗位人数占现有工勤人员数的百分比(%) 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人事部门意见 拟聘人数 拟聘人数 拟聘工种岗位名称 合计 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数 现有人员总数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一份,单位主管部门一份,人事部门一份。
单位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泉州市人事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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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 技术等级(职务)岗位人员名册
单位: 年 月 日 科室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获得的任职资格及时间 聘任技术等级 聘任起止时间 备注 注:1、高、中、初级分开填; 2、延聘在备注栏注明; 3、本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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