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违反财经法规问题查证处理处罚及行政处分依据
序号 六、 违法违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 国家机关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行为 审计定性法规依据及其内容 审计处理处罚及行政处分规依据及其内容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令第427号)第:“国家机关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帐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序号 1、 违法违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 不如实办理产权登记,擅自占有使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取得的国有资产不登记或不及时登记,擅自占有使用或者利用不实或虚假资料,虚减或虚增国有资产价值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 ①对取得的国有资产不办理登记或不及时登记、擅自占有和使用。 ②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出租和出借国有资产。 ③将应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损赠物资,擅自占有、使用。 ④利用不实或虚假资料,虚减或虚增国有债产价值。 审计定性法规依据及其内容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事发[1995]17号)第10条:“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不论其是否纳入预算管理,以及实行何种预算管理形式,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审计处理处罚及行政处分规依据及其内容
2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序号 2、 违法违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 违反规定擅自将取得的资产纳入帐外核算和管理——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国有资产管理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取得的国有资产不纳入单位法定的统一的帐目核算或者将帐内国有资产违规转出,非法占有和使用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 ①基本建设工程完成后,不进行竣工决算或竣工决算完成后,不纳入单位法定的固定资产帐目核算,擅自使用。 ②将应纳入单位统一帐目核算的国有资产不入帐或将帐内国有资产违规转出,逃避管理和监督。 审计定性法规依据及其内容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事发[1995]17号)第1:“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审计处理处罚及行政处分规依据及其内容 3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序号 3、 违法违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 违反规定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或产权注销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擅自转移变更或核销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 ①未经批准,违规出售、调拨、报损、报废国有资产。 ②擅自随意核销债权。 ③违规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审计定性法规依据及其内容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事发[1995]17号)第27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审计处理处罚及行政处分规依据及其内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