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对自有设备和分包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由设备物资部、安全部、质检部共同对所有进场设备进行进场安全检验、日常运行安全检查。及时对自有设备和分包队伍设备进场报验,做好设备安全操作保养等交底、特种设备报验和退场手续工作,逐台建立并及时填写《动态设备管理台账》和《机械设备运转记录》。
第二十三条 操作手要合规、合理、规范操作设备 通过采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办法,定人定机定岗位,实行机长负责制。对机电物资严格把住质量安全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制度。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四条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构造原理和性能,做到用好、管好、保养好,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加强对机械设备管理,提高完好率,利用率,充分发挥机械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机械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做好清洁,润滑,密封和放水工作,防止锈浊,丢失而造成损失。
第二十五条 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做到不拖保,
不失保,不带病运行,保持设备机械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六条 设备维修保养应充分利用生产间歇时间适当提前进行,及时汇总设备保养情况,对该换没换,超期未保的设备下达保养通知,实施强制保养,防止以修代保和长期不保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七条 设备操作人员须经使用单位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正式上机操作。操作人员应做到及时准确地填写生产,维修,消耗等方面的原始记录和交记录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到:
第二十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十条 正确操作,充分发挥设备效率,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第三十一条 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并协助维修人员做好各级技术保养和修理工作,保持附属装置,随机工具完好齐全;
第三十二条 及时、准确地填写设备生产,维修,消耗等原始记录及交接记录;
第三十三条 努力钻研技术,提高操作技能,达到五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用油常识),三会(正确操作,日常保养,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条 设备应按规定的性能使用,不得带病(指
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缺陷)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当工作条件有碍安全运转,设备严重失保,失修或超负荷作业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时,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第三十五条 设备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液力油等应按随机说明书或有关技术规程更换和加注。油料在储存和加注过程中,都应保持洁净,不同品种的油料,不得随便参混。
第三十六条 在寒冷条件下使用设备,必须采取防冻,防滑等措施。室外停机必须放干净各部位的冷却水或加注防冻液,选用防冻液时,不论是原厂供应,还是市场采购的,均应对其实际防冻效果进行鉴定,确认可靠后,才能使用,以防冻裂和腐蚀冷却管路及零部件。
第三十七条 若生产任务繁忙。本项目所配置的操作人员不够时,工地要配置其他人员上机,必须由机长给项目部汇报,经同意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三十 设备长期停放时,操作人员应和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交接,并填写《设备停放交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