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传真打造粤桂合作新“高地”
——广西梧州市促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观察
● 本刊记者 黎俊彦 通讯员 唐 娟
地处“三圈一带”(珠三角经济圈、北部湾经济圈、大西南经济圈和西江经济带)交汇节点的广西东大门——梧州市,坐拥区位优势,但过去以轻工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集聚性不强,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处于被动。近年来,该市敏锐意识到产业发展潜力,提出了“雁过阵势”产业发展思路,即梯次发展再生资源产业、陶瓷产业和不锈钢制品产业,及医药、食品和光电信息产业等,构建多元化的产业体系,但受困于用地指标,产业发展有所。
为此,梧州市利用广西首批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城市、全国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城市的契机,破解用地难题,保障园区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盘活粤桂合作“一盘棋”,打造粤桂合作新“高地”。
系、多主体供应工业用地市场流转体系,完善工业用地价格体系,强化工业用地布局引导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
梧州市重点以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为试点,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多途径、多方式市场供应。该市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工业用地,鼓励试验区采用租赁等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土地,在保证公平公正前提下,可以就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梧州市授权委托广西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该公司可采取直接协议租赁或以公开招拍挂的方式租赁供地。目前该公司已经取得7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共约39公顷,下一步该公司将把土地协议租赁给入驻试验区的企业使用。
同时梧州市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工业企业。该市正在制定《梧州市集体经营性建设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是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两年发展,在机制创新、开发建设、项目布局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日,记者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一探究竟。该试验区位于广东肇庆市和广西梧州市沿西江两岸交界处,面积140平方公里,既是西部地区接受东部地区经济辐射的前沿阵地,也是珠三角地区资金、技术、产业直接向西部转移、打开大西南和东盟市场的重要通道节点,具有开展东西部互利合作的良好基础。广西广东共同落实改革任务,把试验区打造成为珠江—西江经济带新增长极、西江流域生态共建区、省际合作机制创新区、东西部合作示范区,这里被称为“粤桂特区”。
为促进“粤桂特区”建设,梧州市自2015获批为全国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城市以来,明确从探索健全工业用地多途径多方式市场供应体
用地建设工业企业指导意见》,旨在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工业企业的基本原则和用地办理程序等进行进一步明确。目前梧州工业园区已有21.3公顷集体经营建设用地是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形式,参与工业企业建设。
2016年,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截止10月底,该试验区入区企业达到216家,其中广西片区159家;新注册企业91家,其中广西片区88家;2016年新增注册企业34家。今年1~10月, 试验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50亿元,同比增长10.8%;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8.5亿元,同比增长26.9%,呈现出逆势增长势头。
先行先试,探索工业用地多样供应体系
节约集约用地,推动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
梧州市坚持“产业园区化、园区城镇化、产城
2016.12南方国土资源
53
DT
动 态
一体化”发展思路,推动工业上山上坡、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加强工业用地批后监管等,以节约集约用地,助推梧州市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梯次打造“雁过阵势”产业体系。
作为广西首批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城市,梧州市积极推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及劣质农用地的科学有序开发,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该项试点区域主要位于各工业园区以及城镇周边,涵盖不锈钢制品、医药、电子、物流、食品加工等领域。
梧州市低丘缓坡试点期限为2012~2016年。截至目前,广西国土资源厅共下达低丘缓坡专项用地计划指标3 806.71公顷。据统计,梧州市实施试点以来共引进项目175个,已完成投资155.68亿元。 此外,低丘缓坡试点实施将城镇周边优质耕地上的建设项目转移到具备开发条件的山地丘陵地区,保护了优质耕地,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据统计,2012年至今,梧州市已获批的低丘缓坡项目区建设占用耕地比例为12.49%,目前节约耕地444.82公顷。
梧州市还积极鼓励建设大体量、大容量、高负载的多层标准厂房,在容纳了更多企业的同时,减少了企业生产成本。对新建的标准厂房,该市要求标准厂房集中区域的占地面积要达到1公顷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对城区内的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的项目容积率原则不低于1.5;对县域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标准厂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目前该市已经建设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其中梧州工业园区30万平方米,已出租给8家企业,出售给4家企业;梧州再生资源加工园区4.6万平方米,已全部出租给7家企业。
强化工业用地供后监管,也是梧州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一项重要措施。自土地交付后每三个月该市对项目业主进行约谈,及时了解供地后项目建设情况。对交地后9个月仍未开工建设的地块,每个月进行一次约谈核查,发出催促建设项目开工建设通知,对地块的抵押权人进行预警提醒;对交地后13个月仍未开工建设的地块,再次发出催促项目开工建设通知,暂停办理其地块抵押登记手续;如已进行抵押登记的,通知给金融机构,告知地块涉嫌闲置的风险,从而有效减少闲置土地,提高了土
54南方国土资源 2016.12
地利用率。
2016年1~11月,梧州市工业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 850亿元,同比增长11.2%;完成工业增加值450亿元,完成全年目标.6%。
升级服务,全力解决企业难题
2016年根据梧州市“三年一工程”活动部署,该市国土资源局继续加强服务企业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局业务科室走访驻梧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情况。
2016年4月14日,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召集规划科技与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土地储备中心、行政审批中心等7个业务科(室)来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现场召开工作对接座谈会,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梧州市枫大物流有限公司、国光电器(梧州)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解决试验区和企业在用地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参会人员代表纷纷就企业项目用地报批、土地预审、供地等环节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梧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反映,并对该局对接服务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该局对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承诺研究解决,同时就土地规划调整、土地预审、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内容向参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016年,梧州市国土资源局通过提供“上门式”服务,多次深入园区,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指定专人联系,负责企业征询、解答、受理等事项,及时为项目建设单位排忧解难。2016年以来,该局协助梧州市金海不锈钢有限公司等企业解决了电费费用、土地审批业务、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问题。
同时,梧州市国土资源局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削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特别是重视审批责任的承担,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做到“审批更阳光、办结更快捷”。
作为粤桂合作的前沿阵地,梧州市主动作为,抓牢用好广西首批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改革、全国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试点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将粤桂合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