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底内容: 交底内容: 1.本道工序的设计要求 1.1*****为条形基础(局部筏板),*****为条形基础,*****栋为基础。本工程要求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160kPa, 其中*****±0.00高程为*****,要求挖除全部杂填土,采用灰土(或混江砂)换填高度为-2.45m~-4.45m,压实系数不小于0.97。换填完成后,进行静荷载试验,承载力不得小于160KPa。 1.2 根据基坑工程施工方案中验算,放坡系数按1:0.875放坡。 2.上道工序的验收标准 2.1建筑物位置的定位控制线、水平控制线及基槽放线尺寸,经检查验收并已办理完交接手续。 2.2在场地上用白灰撒好基坑的轮廓线。 3. 施工所需的设备、机具 3.1钩机,自卸汽车、尖锹、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水准仪、经纬仪、钢卷尺、卷尺等。 4.材料及相关标准 4.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 5.作业环境 5.1施工现场“四通一平”已验收达到进场要求; 5.2地上障碍物已清理干净; 5.3建筑物位置的定位控制线、水平控制线及基槽放线尺寸,经检查验收并已办理完交接续; 5.4在场地上用白灰撒好基坑的轮廓线; 5.5机械设备试运转正常; 5.6 操作人员具备上岗证 6 施工程序及工期要求 6.1施工程序:放线→切线→土方开挖→修边→清底。 6.2工期要求: 基础挖土要求在7天内完成。 7.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要求 7.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四台反铲式挖掘机进行机械挖土,因为现场均为回填土、粉质粘土,中砂、粗砂、圆砾,挖土时需按勘探单位提供的地质报告和基坑工程专项方案,按1:0.875放坡。 7.2挖土挖至设计标高以上300mm,然后改由人工开挖修整平整。 7.3在挖至接近基础底标高时,用水准仪随时校核基底标高,不得超挖。 7.4土方采用自卸汽车外运,堆放到甲方指定堆场。 7.5 土方施工期间将临近道路封闭,不得任何车辆通行,保证边坡稳定。 7.6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应会同设计、地勘、监理和建设单位检查基底土质、轴线及标高,并做出隐蔽记录,验收后方可进行混凝土垫层等施工。 8.质量验收标准 8.1、开挖的基坑的位置、标高、断面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2、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松软土必须清净。 8.3、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