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荐加分办法:(所有加分均需本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一)任职期间教学成绩(业绩)考评:任职期间近两年每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
1、语数学科教师以教研室统计全县年级排名加分:全县前六名每期加5分,七——十二名每期每递减一名依次递减0.5分,十三名及以下每递减一名每期递减1分。
2、无指标学科人员成绩根据考核(职评小组直接打分或同事认可度打分)加0—20(优秀加16--20分、合格加8--15分、不合格加0—7分)。
(二)工作年限
1、工龄加分:以参加工作当年起计算工龄,每年加1分。 2、教龄加分:教龄每满一年加0.5分。
(三)任职年限:任现职(小学一级)以来每满一年加1分。 (四)学历:中师加1分,专科加1.5分,本科(双专毕业证)加2分。
(五)荣誉加分:指被表彰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加分:县加2分,市级及以上加3分。(可累计加分,最高加5分,每年取最高值加分;时间为近三年。)
(六)教研教改(可累计加分,最高加10分;时间为近三年,每年取同种荣誉最高值只加一次。)
1、学校安排讲座、优质课、优秀主题班会、大奖赛等加分:参加者全勤每学年可加2分(每缺一次减0.2分),教学研讨课、教学论文等必办事宜,每缺一次减1分;下乡支教加0.25分;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及以上加2分。
2、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县加1分,市加2分,省及以上加3分。
3、著述:(作者必须为编委成员,任职以来累计加分)县加1分,市及以上加2分。
4、论文:在各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教育主管部门主办刊物]:县加0.5分,市及以上加1分。
5、科研成果(学校实验课题成员及实验课题规定的内容,以最高级别一次性加分)市加1分,省级及以上加3分。
(七)教师述职,职评领导小组打分: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1分。(优秀:优秀票达到90%;良好:优秀票达到60%且其余票为合格;合格:不合格票低于10%;不合格:不合格票高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