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漂流记梗概600字
鲁迅漂流记梗概600字篇1
一个人是要学会自主的生存的。这些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更是深深地体会到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明白要自食其力的道理。小说记叙的是一个喜欢航海和冒险的英国人—鲁滨逊在一次探险中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了二十余年的,其间经历了各种各样闻所未闻的挫折和磨难,并救出了“星期五”,有一天清晨又救出一艘发生叛乱的船的船长,最终经过半年的时间终于回到了英国并成为了一名百万富翁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潮腾涌、思绪万千。我想到了现代遇到一点小风小雨就惊慌失措,可鲁滨逊在严酷的生活面前不仅敢于战胜困难而且不畏艰险,实在不好比较。写到这儿,我不禁脸红,我在现实生活中是个依赖心中的人,一件事我本来可以独自完成,却总喜欢叫上别人帮忙。就拿誊写数学试卷来说吧,我完全可以独自完成的,而且速度还要快些,却总要叫刘煜琪帮忙,这只能说明我没有一刻自主的心。而鲁滨逊呢,在长满乱石野草的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数字!相比之下,我和鲁滨逊之间的距离实在太遥远了,我在生活中,很容易放弃,很容易投降,很容易是失败。曾今听过这样一句话,“逆境造就人才”。可不是吗,鲁滨逊在逆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对生活的自信心,才使得他成为了百年难求的人才啊!拜伦曾经说过:“逆境时到达真理的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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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道路。”长期生活在顺境中的人,一旦遇到坎坷崎岖,就很难把持住方向盘,然而鲁滨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能想办法去克服,这种精神是很可贵的,在社会上也是很少有的。
《鲁宾逊漂流记》就像一盏明灯,照亮我前方的路,引领不断向前。
鲁迅漂流记梗概600字篇2
最近又读了一遍《鲁滨逊漂流记》,第一次读它时是上小学时,班级里有个小小的图书角,第一次看它的时候还看不懂,后来慢慢的又看了很多遍,每一遍都有新的启发和感想,我也想推荐给你们。
该作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生志在遨游四海。一次在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风暴,只身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段与世隔绝的生活。他凭着强韧的意志与不懈的努力,在荒岛上顽强地生存下来,经过28年2个月零19天后得以返回故乡。
首先,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主人公的勤奋。无论是在巴西那个陌生的国度,还是在了无人烟的荒岛上,主人公鲁滨逊无不显示自已的人生,都是在不断通过自已的辛勤劳动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没有辜负时光的馈赠,这点对于身处现在天天刷刷手机,看小说,不愁吃穿,遇到一点挫折就怨声四起的现代人来说,有着难得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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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义。最后,是对人性的描写。在和星期五相处的日子,以及最后离开荒岛时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显示出了人性的光辉。虽然人的社会充满各种私欲和劣根,主人公依然保持人的善和美。因为厌恶食人的恶习而拯救努力“星期五”,回馈救他上岸的老船长等,都显示了人性的善和美。
记得是在高中时,我又读了一遍鲁滨逊漂流记,然后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书评,那句话是这样说的:当你最为力时候,也就是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这句话给了处在高中的我很多激励,同时也让我一步步变成了现在更好的我。
其实我觉得名字改成《鲁滨逊冒险记》更适合,主角一心冒险,想要闯荡世界,就算被困在一个荒岛上,也不放弃希望,利用原始的方式求生存。结局出人意料情理之中,回到文明社会成为富翁之后,鲁滨逊又跑去冒险了……大概这就是“冬严寒,夏酷暑,春也不死我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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