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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发挥编制资源效应 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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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编制资源效应 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宜昌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近年来,宜昌市在深化行政管理改革和机构改革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机制,通过整合机构编制资源、完善行政服务监管、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窗口建设,全面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2010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29965件;办结129833件,办结率达99.8%;其中承诺件提前办结75505件,提前办结率达87.5%,办理时效在全国同等城市处于领先地位。

一、审批职能分散,推进改革迫在眉睫

宜昌市位于湖北西部、三峡东口。葛洲坝工程的建成和三峡工程的正式兴建,特别是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宜昌市逐渐成为海内外客商投资开发的聚集地。但是,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原先行政审批职能分散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

一是资源投入分散。同一审批事项多部门、多环节审批,审批内容相近、环节相似,不仅占用了大量的编制资源,也加重了财政负担。

二是审批监管缺失。统筹协调管理机构缺位、监管约束机制不完善、部门间的工作壁垒,致使审批单位间信息沟通不及时;加上一些单位和部门既是审批机构又是监管机构,造成了监管真空的出现,滋生了权力。

三是审批效率不高。由于审批职能分散,一个建设项目从申报到审批,少则半月,多则半年,甚至出现了申请人反复报送资料,办事来回跑路,时间一拖再拖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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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形象和行政效能的提高。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行政审批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优化资源配置,构建科学管理体系

随着省域副中心城市地位的确立,宜昌市抓住机遇,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工作,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增强了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是规范设置机构。在2010年实施的机构改革中,编办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市提出的行政审批“三集中”(部门分散在多个科室承办的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室集中、部门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行政审批项目运行流转向网上平台集中)的要求,统一在市部门以五种形式规范行政审批机构。即设置专门的行政审批科,将原分散的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设置行政审批科,与相关科室合署办公;设置行政审批科,作为主牌名,加挂相关职能科室牌子;在相关职能科室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暂不设置审批机构,在相关职能科室规范界定行政审批职能。改革后,全市40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有30个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另有6个省管部门成立了行政审批专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有效发挥了行政服务中心的集合效应。

二是整合人员编制。2003年,全市共有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340项,使用专兼职人员编制405名。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按照“人员编制不增”的原则,对专兼职行政审批人员进行整合。改革后,全市行政审批工作共使用专职人员编制58名、兼职人员编制59名,比改革前减少28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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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理顺审批职责。根据依法行政的需要,不断理顺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责,对于同类行政审批职责进行归并整合,明确责任主体,对相关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采取取消、下放等方式予以调整,切实增强实效性。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科学技术局等27个行政审批权较多的单位取消了已由市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市、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4个单位下放了由市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林业局3个单位增加了由市规定增加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服务发展质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促进了行政运行成本大幅降低,投资环境明显优化,助推了宜昌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

一是完善了监管机制。依托市电子政务平台,开发建设了市行政审批应用系统,具备审批资料及信息流转、审批时限预警提示、审批事项统计分析、审批环节综合查询、审批效能实时监察和审批质量绩效考评六大功能,随后又将新的审批项目和流程固化在行政审批应用系统,开发建设了并联审批功能。各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只能按照固化的程序进行办理,并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构建了“行业主管、综合监管、行政监察、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实现了行政审批项目及项目办理环节的网上流转,提高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确保了依法审批,规范审批,遵章审批和阳光审批。

二是减少了审批流程。按照“同等城市比项目,项目少为佳;同等项目比时间,时间短为佳;同等效率比质量,质量好为佳”要求,大力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行政服务流程再造活动,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由2003年的1340项精简为252项,其中有232项进入“中心”运作。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所需申报资料数由1360份调减为1256份,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予以取消或分类明确;各部门清理上报的1项前置条件,清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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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了84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间由法定的5311天缩减为1726天;审批环节由1244个压缩为1044个,平均每个项目的承诺办理时间由20天减少到7天,实现了“流程最优、时间最短、环节最少”目标。

三是提升了审批效率。目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40个部门(单位)除7个使用全国、全省专网的单位外,均使用行政审批应用系统办理行政审批业务,基本实现了“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不仅提高了行政审批速度,也方便了服务对象。同时建立并联审批机制,通过全面梳理有相关性的审批项目,设计并联审批流程,规范操作方式,完善运行办法,明确牵头部门职责,简化运行程序,形成了部门间审批事项同步审批的工作格局。按照“一个部门牵头、一套数据审批、一次现场踏勘、一次会商集中审批”的运行模式,设置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大厅,集合了与企业设立登记有关的4个部门,企业设立办理四证手续时限由15个工作日提前为2个工作日,其中税务登记时间平均只需30分钟;设置工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大厅,集合了与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有关的22个部门,备案类工业建设项目报建办理时间已由原来法定的134个工作日压缩到33个工作日。

2009年以来,原政治局常委、纪委,处、纪委副,省领导李鸿忠、苏晓云、李宪生、黄先耀等先后视察了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宜昌市改革创新、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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