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交通基础设施
技术指引
(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6年9月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有效推进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建办城函[2015]635号)、《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广东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佛山市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佛府【2016】5号)、《佛山市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5】903号)等文件,制定《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技术指引》。
《广东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要求“(六)完善标准规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及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省降雨特征、地质条件、水环境现状等实际,研究制订适用于广东省特点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各地级以上市应因地制宜,制订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研究编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图集和技术导则”。
《佛山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了佛山市编制完善海绵城市技术标准相关工作,全市编制涵盖建筑与小区项目、水务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绿地与公园项目的单项技术指引共计四项:《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导则》、《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水务项目技术指引》、《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技术指引》、《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园林与绿地项目技术指引》。
《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技术指引》作为佛山市地方标准,将用于指导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管理、绩效评价及审批管理。
本技术指引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技术指引为首次发布。
编制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编制人员:胡爱兵 任心欣 杨少平 邬慧婷 符韵 谷智利 李相府
目 录
1、术语和定义 .................................................................................... 1 2、总则 ............................................................................................... 5 3、规划设计目标 ................................................................................ 8 4、规划指引...................................................................................... 11 5、设计指引...................................................................................... 20 6、施工与监理 .................................................................................. 36 7、维护管理...................................................................................... 46 8、绩效评价...................................................................................... 51 附件一 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设施 ................................................ 67 附件二 海绵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审批管理办法.................. 91
1 术语和定义
1.1海绵城市(Sponge City)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1.2低影响开发 Low Impact Development
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1.3面源污染 non-point sources pollution
溶解和固体的污染物从非特定地点,在降水(或融雪)的冲刷作用下,通过径流过程而汇入受纳水体(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和海湾等)并引起有机污染、水体富营养化或有毒有害等其他形式的污染。
1.4初期径流first flush
一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厚度的降雨径流
1.5特殊污染源地区 special pollution sources district
雨水径流中含有特殊污染物的地区。包括化工厂、制药厂、金属冶炼加工厂、传染病医院、油气库(加油加气站)等。
1.6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渗透、储存、蒸发(腾)等方式,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不直接外排)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百分比。
1.7设计降雨量 design rainfall depth
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mm)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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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径流污染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urban diffuse pollution
雨水经过预处理措施和低影响开发设施物理沉淀、生物净化等作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占全年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的比例。 等同于年径流污染削减率,一般以年SS(悬浮物)总量去除率计算,年SS总量去除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海绵设施对SS的平均去除率。
1.9单位面积控制容积 volume of LID facilities for catchment runoff control
以径流总量控制为目标时,单位汇水面积上所需海绵城市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不包括雨水调节容积)。
1.10透水铺装 perivious pavement
可渗透、滞留和排放雨水并满足荷载要求和结构强度的铺装结构。
1.11下沉式绿地 sunken greenland
本指引中的下沉式绿地为狭义的下沉式绿地,指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在200mm以内的绿地。
1.12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system, bioretention cell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渗滤、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
1.13雨水花园rain garden
自然形成或人工挖掘的下沉式绿地,种植灌木、花草,形成小型雨水滞留入渗设施,用于收集来自屋顶或地面的雨水,利用土壤和植物的过滤作用净化雨水,暂时滞留雨水并使之逐渐渗入土壤。
1.14生态树池 ecological tree pool
在有铺装的地面上栽种树木时,在树木的周围保留的一块没有铺装且标高低于周边铺装的土地,可吸纳来自步行道、停车场和街道的雨水径流,是下沉式绿地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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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植被草沟 grass swale
用来收集、输送和净化雨水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可用于衔接其他海绵城市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
1.16雨水湿地rain wetland
通过模拟天然湿地的结构,以雨水沉淀、过滤、净化和调蓄以及生态景观功能为主,人为建造的由饱和基质、挺水和沉水植被、动物和水体组成的复合体。
1.17市政道路 urban road
在城市范围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市政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1.18公路 highway
连接城市、乡村和工矿基地之间,主要供汽车行驶并具备一定技术标准和设施的道路称公路,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其中,高速公路指“能适应年平均昼夜小客车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1.19道路红线 boundary line of roads
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为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
1.20道路绿地 green space attached to roads
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1.21分车绿带 dividing greenbelt
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1.22行道树绿带 greenbelt attached to street trees
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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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路侧绿带 roadside greenbelt
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1.2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permission notes for loc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证。
1.2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land use permit
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项目位置和用地范围的法律凭证。
1.2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uilding permit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
1.27功能绿地 green space accepting street stormwater
指与机动车道、辅道相邻的,可接纳机动车道、辅道雨水径流的道路红线内绿地。分车带绿地、路侧绿地、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绿地皆不属于功能绿地,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与辅道之间的绿地可作为功能绿地。
1.28受控机动车道 stormwater-managed moto ways
指与功能绿地相邻的、雨水径流能进入功能绿地进行控制的机动车道和辅道。
1.29功能绿地比例 green space ratio accepting street stormwater
指功能绿地面积同相应受控机动车道面积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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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则
2.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有效推进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科学指导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实施、维护管理、绩效评价及审批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和规范,制定本技术指引。
2.2主要内容
本技术指引规定了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规划指引、设计要点、施工与监理要求、维护管理要点、绩效评价办法、海绵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等内容。
本技术指引的内容是引导性的,将随着佛山市海绵城市相关研究与应用工作的深入而不断发展和完善。
2.3定位及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引适用于佛山市域范围内的下列交通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一)市政道路
(二)公路(包括高速公路) (三)室外停车场
公交场站,轨道交通,码头,机场,航道、室内停车场、停车楼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不适用于本技术指引。
特殊污染源地区(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钢铁厂、制药厂、石化厂、传染病医院、油气库、加油加气站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如需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的,除适用本技术指引外,还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陡坡坍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不适用本技术指引。
位于水源保护区等其他具有特殊环境要求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除适用本技术指引外,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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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海绵城市设施应与交通基础设施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
2.5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不得降低其排水设计标准。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排水
设计标准参见《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海绵城市设施,不得降低或影响交通基础设施的主要功能。
2.6适用对象
本技术指引适用于佛山市城市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技术人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维护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如交通、规划、水务、环保、住建、、园林绿化等部门的管理人员,审图机构技术人员等。
2.7基础资料
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基础资料参考《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导则》(试行)“4设计计算”。
2.8编制依据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
《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建办城函〔2015〕635号)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号)
《广东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
《佛山市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佛府〔2016〕5号) 《佛山市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5〕9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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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规范性引用文件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 -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98)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2011) 《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2012) 《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2012)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2009)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15)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06)
《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D31-0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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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规划设计目标
3.1目标选择
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海绵城市目标一般包括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径流峰值控制目标和径流污染控制目标。其中,径流总量控制为首要控制目标,径流污染控制目标大多可通过径流总量控制得以实现。
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一般采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表征。因此,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采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表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一一对应,具体对应关系详见“3.4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设计降雨量曲线”,即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用于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
3.2规划设计目标
分类制定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见表3-1所示。
表3-1 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
新建 交通基础设施 111-130m 91-110m 71-90m 61-70m 51-60m 市政道路(断面宽) 41-50m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 ≥75% ≥70% ≥60% ≥50%(连续绿化带) ≥55%(连续绿化带) 31-40m ≥50%(连续绿化带) 21-30m ≥55%(连续绿设计降雨量(mm) ≥22.8 ≥31.6 ≥26.7 ≥19.4 ≥14.1(连续绿化带) ≥16.6(连续绿化带) ≥14.1(连续绿化带) ≥16.6(连续8
改建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0% ≥70% ≥65% ≥55% ≥45%(连续绿化带) ≥50%(连续绿化带) ≥45%(连续绿化带) ≥50%(连续绿设计降雨量(mm) ≥19.4 ≥26.7 ≥22.8 ≥16.6 ≥11.9(连续绿化带) ≥14.1(连续绿化带) ≥11.9(连续绿化带) ≥14.1(连续≥40%(树池) ≥10.0(树池) ≥40%(树池) ≥10.0(树池) ≥40%(树池) ≥10.0(树池) ≥40%(树池) ≥10.0(树池) ≥40%(树池) ≥10.0(树池) ≥40%(树池) ≥10.0(树池) ≥40%(树池) ≥10.0(树池) ≥40%(树池) ≥10.0(树池) 化带) 11-20m 公路(一级~四级) 高速公路 室外停车场 — — ≥75% 绿化带) — — ≥31.6 化带) — — ≥70% 绿化带) — — ≥26.7 ≥40%(树池) ≥10.0(树池) ≥40%(树池) ≥10.0(树池) 注:1 公路和高速公路不做具体目标要求。公路和高速公路海绵城市设计方法应参考“5.6
公路海绵城市设计要点”和“5.7高速公路海绵城市设计要点”。
3.3立交桥,高架桥(桥梁),隧道(包括下穿式隧道)等不适宜实施海绵城市
的设施或路段,不做海绵城市具体目标要求。
3.4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设计降雨量曲线
根据佛山市近30年的气象资料统计,得到佛山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见表3-2及图3-1。
表3-2 佛山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设计降雨量表
年雨量控制率(%) 设计降雨量(mm) 40 10.0 45 11.9 50 14.1 55 16.6 60 19.4 65 22.8 70 26.7 75 31.6 80 38.0 85 46.9 90 61.5 图3-1 佛山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之间的关系
3.5目标的评估
各类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目标的可达性,宜采用水力模型法或容积法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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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力模型法
水力模型法是指采用水力模型软件构建建设项目水力模型,采用当地典型年降雨或多年连续降雨模拟建设项目的水文效应,从而得到建设项目外排雨水总量,通过下式换算得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1-(外排雨水总量 / 总降雨量)]×100%
本技术指引推荐采用美国环保署开源软件EPA-SWMM。 (2)容积法
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各类下垫面进行分析,确定项目综合雨量径流系数,从而得到实现径流总量控制率所需要的调蓄容积。最后,核算项目海绵城市设施(不含透水铺装)的滞蓄能力是否满足需求,从而确定项目是否达到海绵城市径流总量控制目标。调蓄容积需求量及海绵设施调蓄能力采用下式计算得到。
调蓄容积需求=面积×设计降雨量×综合雨量径流系数×0.001 设施调蓄能力=面积×滞蓄空间×0.001
=面积×设施深度×孔隙率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及计算方法详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第四章第八节。 (3)速查法
在缺乏相关基础资料的情况下,且在设计满足附录A要求的条件下,市政道路(包括兼顾市政道路功能的公路)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照“附录A 市政道路类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速查表”,速查得到各种类型市政道路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评估值,再对照相应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要求(表3-1),进而得知各类市政道路项目海绵城市目标的是否可达。
3.6“附录A 道路类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速查表”可供佛山市交通管理部门、
规划设计单位设计人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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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规划指引
4.1一般规定
(1)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等规划中应明确交通基础设施中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从而使交通基础设施相关规划中能够系统性、综合性地体现和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理念、原则、方法以及技术措施。
(2)交通基础设施中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应通过不同层级的规划落实,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障。
(3)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应统筹考虑道路红线内外的降雨径流、竖向、景观、排水、管线综合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的雨水径流控制措施。
4.2规划原则
(1)安全为重,“灰”“绿”结合。道路及周边渗透设施的设置应避免入渗雨水对路基的影响,海绵城市设施的建设不得影响交通基础设施的行车安全;应在满足现有标准对雨水管道设计、内涝防治系统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建设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将传统排水工程措施与海绵城市设施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 (2)生态为本,因地制宜。应充分发挥道路绿化带、透水铺装人行道、自行车道等设施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红线内降雨的积存、渗透、调蓄和净化作用;基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功能、形式和土壤类型等条件,合理确定规划设计目标、具体指标和适用技术。
(3)功能优先,兼顾景观。应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对雨水径流进行控制;在规划设计中要重视和兼顾景观效果,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4.3规划设计流程
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宜按以下六个步骤实施:
项目分析
规划设计目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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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及系统设计 设施设计
施工、维护管理说明编制 绩效评价方案编制(可选)
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一般规划设计流程见图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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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的地理位置 项目的规划用地类型 项目的经济指标 项目的下游受纳水体 是否属于特殊污染地区 设计目标 径流量控制目标 面源污染控制目标 洪峰流量控制目标 雨水收集回用目标 设计资料 降雨资料 雨水径流资料 土壤层分布及渗透率 地下水位及不透水层分布 雨水收集回用水质水量 水文计算 雨水径流总量 雨水汇流时间计算 洪峰流量计算 雨水收集回用量计算 工程性设施 选取适宜的海绵设施 设计标准确定 设计标准 雨水收集回用量 径流污染控制量 雨水入渗与滞留控制量 雨水滞流控制量 非工程性技术规划 减少雨水径流因子 增加雨水滞留(流)量 延长雨水汇流时间 规划及系统设计 工程性设施的设计
1) 设施的形式 2) 设施的地形,地质适用性 3) 设施的径流水质要求及预处理设施 4) 设施采用在线型或离线型设计 5) 设施的组合形式 6) 设施的尺寸设计 7) 设施的构造及各造设计 8) 各构造的材料要求 编制施工及维护说明
1) 施工的工序要求 2) 施工的方法要求 3) 施工的材料要求 4) 施工注意事项 5) 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维护内容及周期 绩效评价方案(可选)
1) 提出绩效评价内容、指标和方法
图4-1 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一般规划设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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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主要规划内容
(1)规划协调
1)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在对城市道路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提出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的策略、思路与措施。 2)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结合区域功能区划要求、综合考虑水文条件等影响因素,以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确定的海绵城市的目标和要求为指导,进一步分解海绵城市目标至各交通基础设施。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对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将相关目标和指标分解到道路、室外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中。 ②提出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化的系统方案,明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海绵化措施。
③将交通基础设施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指标和要求纳入图则中。 3)排水防涝规划
排水防涝规划应针对现状问题及内涝风险分析结果,提出交通基础设施易涝点解决方案。若以道路作为超标雨水行泄通道,应提出道路竖向的具体要求。 4)竖向专项规划
编制竖向专项规划时,应与排水防涝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排水防涝规划对道路竖向的要求。
(2)道路交通专项规划
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明确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减少交通基础设施径流及污染物外排量,主要规划内容包括:
1)提出各等级道路和室外停车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
根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本技术指引“3.2规划设计目标”,提出不同等级道路和室外停车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
2)协调交通基础设施红线内用地空间布局与竖向
交通基础设施红线内绿地及开放空间在满足景观效果和交通安全要求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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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充分考虑承接不透水表面雨水汇入的功能,合理规划道路横断面、停车场场地竖向,通过建设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径流污染及水量的控制能力。 3)海绵设施布局
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应在城市道路横断面、纵断面设计及停车场设计等相应图纸中表达海绵设施的基本选型及布局等内容,并合理确定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与其他设施的空间衔接关系。
(3)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阶段应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相关要求,系统性地对各项目的海绵设施建设进行统筹安排。
项目建议书中应有海绵城市建设适宜性的相关论述,结论应明确是否建设海绵城市设施,以及海绵城市设施的投资额度。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地质等本底条件分析、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原则与目标确定、海绵设施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内容。
方案设计中应包括以下内容:完成海绵设施的初步选型;制定海绵设施布局方案,开展设施参数设计;对方案的径流控制效果进行验证和评价;综合考虑海绵设施效果、建设和运营成本、生态景观效益等因素,对方案进行优化,形成集科学性、可行性、经济性为一体的项目实施方案。
4.5径流组织
雨水径流应优先进入周边绿带内设置的下沉式绿地和植被草沟等设施,下渗及溢流的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往下游。 道路雨水径流组织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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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侧绿带 溢流/ 溢流 人行道铺装 溢流 行道树绿带 溢流(非机动降雨 车道与人行道相邻时) 非机动车道铺装 溢流(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不相邻时) 两侧分车绿带 溢流/ 沙滤层盲管 机动车道 市政雨水管道 溢流/ 沙滤层盲管 入渗 沙滤层盲管 中间分车绿带 溢流/沙滤层
图4-2 道路雨水径流组织图
无雨水回用需求时,停车场雨水径流组织如下图所示。
停车场铺装 降雨 溢流 绿地 溢流/ 沙滤层盲管 市政雨水管道 入渗
图4-3 无雨水回用需求时停车场雨水径流组织图
有雨水回用需求时,停车场雨水径流组织如下图所示。
停车场铺装 降雨 溢流 绿地 入渗 地下蓄水、净化设备 处理后回用
溢流/沙滤层盲管 溢流 溢流 市政雨水管道
图4-4 有雨水回用需求时停车场雨水径流组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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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设施衔接
海绵设施应设置溢流排放系统,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保证上下游排水系统的顺畅。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设计标准应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的要求。 道路绿化带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1997)等规范的要求。其它设施的设计还应符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1998)等规范的要求。
4.7规划指引
(1)市政道路规划指引
1)在满足行车功能的前提下,应尽量设置连续绿化带,以减少道路红线范围内的不透水表面面积。
2)绿化带在满足景观效果和交通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承担道路雨水汇入的功能。通过竖向设计和建设下沉式绿地、植被草沟等海绵设施,提高对雨水径流的控制能力。
3)行道树绿带宜设计为复合种植的绿带,或与路侧绿带位置调换,为控制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雨水径流创造条件。 4)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应采用透水铺装。
5)通过竖向设计,将机动车道的雨水径流引至设置的海绵设施。
6)设置有绿地的立交桥区应建设下沉式绿地,并可在绿地中建设其他海绵设施,对立交桥区的雨水径流进行控制。 7)道路中海绵设施的选用可参考表4-1。
表4-1道路海绵设施选用一览表
路面部分 序号 单项设施 机动车道 ○ ○ ● ● 非机动车道 ○ ● ○ ○ 17
其他部分 人行道 ● ◎ ○ ○ 中间分车绿带 — — — — 行道树绿带 — — — — 路侧绿带 — — — — 立体交叉绿岛 — — — — 1 2 3 4 透水砖铺装 透水水泥全透式 混凝土路半透式 面 透水沥青Ⅰ型 路面部分 序号 单项设施 机动车道 ● ○ — — 非机动车道 ○ ● — — 人行道 ○ ○ — — 中间分车绿带 — — ◎ ○ 其他部分 行道树绿带 — — ● ○ 路侧绿带 — — ● ○ 立体交叉绿岛 — — ● ● 5 6 7 8 路面 Ⅱ型 Ⅲ型 下沉式绿地 雨水调蓄池 注:●——宜选用 ◎——可选用 ○——不宜选用。
(3)公路规划指引
1)兼顾市政道路功能的公路,其海绵城市规划指引同“4.4(1)市政道路规划指引”。
2)穿越水源保护地的路段必须对雨水径流进行收集处理,防止雨水径流污染水源。
3)当采用路边沟排水时,在满足排水标准的前提下,可将路边沟做成植被草沟。 4)有条件的路段可在路旁设置雨水湿地,对雨水径流进行滞留(流)。 (4)室外停车场规划指引
1)室外停车场应采用透水铺装地面。
2)室外停车场周围绿地应建为下沉式绿地;室外停车场超渗雨水应引入周围绿地入渗和排放。
3)室外停车场下可配建蓄水模块等蓄水设施,对经过下沉式绿地和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过滤、净化后的雨水进行收集和回用。
4.6规划指标体系
各类交通基础设施的海绵城市规划指标体系如表4-2所示。
表4-2 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指标 人行道/自行车道透水铺装比例 绿化带下沉/植被草沟建设比例
1,2,3市政道路 一~四级公路 高速公路 室外停车场 备注 对于室外停车场,即停≥90% ≥80% —— ≥80% 车场铺装地面的透水比例。 100% ≥90% 18
≥90% 100% 不含中间分车绿带4。 注:1、对于市政道路,其路侧绿带一般采用下沉式绿地的形式;对于公路,路侧绿带一般采用植被草沟。
2、高压走廊防护绿地若为满足“4.7(7)”而不能达到此项指标要求,则取其能达到的最大值。
3、绿化带(包括中间分车绿带)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土壤层和沙滤层。
4、中间分车绿带只收集本身的雨水,可不做专门下沉。当中间分车绿带宽度大于等于3m时,中间分车绿带两侧可设置可植草沟;当中间分车绿带宽度小于3m而大于等于2m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景观做适当微地形处理。
4.7风险及应对措施
(1)雨水回用系统输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2)径流污染严重的地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渗雨水污染地下水。 (3)陡坡坍塌、滑坡灾害易发的危险场所,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以及其他有安全隐患场所不应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
(4)当透水铺装对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较大时,可采用半透水铺装。
(5)下沉式绿地设施结构层外侧及底部应设置透水土工布,防止周围原土侵入。如经评估认为下渗会对周围建(构)筑物造成塌陷风险,可在下沉式绿地设施底部和周边设置防渗土工布。
(6)高压走廊内的防护绿地,其位于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周围10米范围内的部分不得作为低影响开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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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设计指引
5.1一般规定
(1)道路应在满足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达到建设海绵城市的控制目标和指标的要求。
(2)城市道路系统应与园林景观、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与设计相协调,宜通过采用透水性材料、绿化带下沉建设的方式开展。
(3)城市道路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道路红线内、外绿地内,并通过设置在绿地内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进行处理。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经济有效、方便易行。
(4)道路人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可采用透水沥青路面或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铺装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道路横断面设计应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等,便于径流雨水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6)城市道路绿化带内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径流雨水下渗对道路路面及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造成破坏。
(7)城市道路经过或穿越水源保护区时,应在道路两侧或雨水管渠下游设计雨水应急处理及储存设施。雨水应急处理及储存设施的设置,应具有截污与防止事故情况下泄露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地的功能。
(8)道路径流雨水进入道路红线内外绿地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应利用沉淀池、前置塘等对进入绿地内的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防止径流雨水对绿地环境造成破坏。
(9)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盐、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10)下沉式立体交叉道路极易形成城市积滞水点,排水形式应采用强排与调蓄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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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交通基础设施海绵设计内容 5.3.1路面结构设计
(1)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图5-1 透水混凝土路面结构示意图
1)基层设计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分为全透水结构和半透水结构,全透水结构适用于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景观绿地、停车场、广场,半透水结构适用于轻型荷载道路。
全透水结构的人行道基层可采用级配砂砾、级配碎石及级配砾石,基层厚度不应小于150mm。
全透水结构的其他道路级配砂砾、级配碎石及级配砾石基层上应增设多孔隙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多孔隙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厚度不应小于200mm,级配砂砾、级配碎石及级配砾石基层厚度不应小于150mm。
半透水结构的基层与垫层结构可采用水泥混凝土基层+稳定土基层或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水泥混凝土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C20,厚度不应小于150mm,稳定土基层或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厚度不应小于150mm。
2)面层设计
当人行道设计采用全透水结构形式时,其透水水泥混凝土面层强度等级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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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C20,厚度不应小于80mm;当其他路面采用全透水水泥混凝土结构形式时,其透水水泥混凝土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30,厚度不应小于180mm;设计半透水结构,其透水水泥混凝土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30,厚度不应小于180mm。 透水水泥混凝土的性能应符合《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 T 135-2009)表3.2.1透水水泥混凝土的性能的规定。
3)排水系统设计
全透水结构设计时应考虑路面下排水,路面下的排水可设排水盲沟,排水盲沟应与道路设计时的市政排水系统相连,雨水口与基层、面层结合处应设置成透水形式,利于基层过量水分向雨水口汇集,雨水口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透水土工布于路基表面。
设计排水系统时可利用市政排水沟或雨水口,透水水泥混凝土可直接铺设至市政排水沟或雨水口,面积较大的广场宜设置排水盲沟。 (2)透水沥青路面
透水沥青路面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图5-2 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示意图
1)面层设计
透水沥青混合料应满足道路路面使用功能,并应满足透水、抗滑、降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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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沥青路面结构组合设计除应满足抗车辙、抗裂、抗疲劳、稳定性要求外,还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能。
透水沥青路面类型可采用下列分类方式:
透水沥青路面Ⅰ型:路表水进入表面层后排入邻近排水设施; 透水沥青路面Ⅱ型:路表水由面层进入基层(或垫层)后排入邻近排水
设施;
透水沥青路面Ⅲ型:路表水进入路面后排渗入路基。
透水沥青路面结构形式可根据道路所处地域的年降雨量和道路使用环境选择。对需要减小降雨时的路表径流量和降低道路两侧噪声的各类新建、改建道路,宜选用Ⅰ型;对需要缓解暴雨时城市排水系统负担的各类新建、改建道路,宜选用Ⅱ型;路基土渗透系数大于或等于7×10-5cm/s的公园、小区道路、停车场、广场和中、轻型荷载道路,可选用Ⅲ型。
表5-1 不同结构透水路面的材料
路面结构类型 透水沥青路面Ⅰ型 透水沥青路面Ⅱ型 透水沥青路面Ⅲ型 面层 透水沥青混合料面层 透水沥青混合料面层 透水沥青混合料面层 基层 各类基层 透水基层 透水基层 Ⅰ、Ⅱ型透水结构层下部应设置封层,封层材料的渗透系数不应大于80mL/min,且应与上下结构层粘结良好。
Ⅲ型透水路面的路基土渗透系数宜大于7×10-5cm/s,并应具有良好的水稳定性,路基顶面应设置反滤隔离层,可选用粒料类材料或土工织物。
2)基层设计
透水基层可选用排水式沥青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大粒径透水性沥青混合料、骨架空隙型水泥稳定碎石和透水水泥混凝土。
透水基层的空隙率应满足透水功能的要求。
用于透水基层的级配碎石集料压碎值不应大于26%,塑性指数应小于6,级配碎石的空隙率宜大于10%,级配碎石的级配范围应符合《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表4.4.2的规定。
大粒径透水性沥青混合料(LSPM)的公称最大粒径不宜小于26.5mm,级配范围及技术要求应符合《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表4.3.3-1、表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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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
骨架空隙型水泥稳定碎石可采用强度等级32.5级或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用量宜为8%~12%,水灰比宜为0.39~0.43,空隙率应为15~23%,7d抗压强度应为3.5~6.5MPa。
3)垫层设计
Ⅲ型透水路面的垫层可采用粗砂、砂砾、碎石等透水性好的粒料类材料。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5cm,过湿地段可适当增厚。
4)路基设计
透水路基在浸水后应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对软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盐渍土、粉性土等地质条件特殊的路段,不宜直接铺筑Ⅲ型透水沥青路面。
5)排水设施
透水沥青路面边缘应设置纵向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应满足路面排水要求,透水路面结构的排水设施应与市政排水系统相连。 (3)透水砖路面
透水砖路面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图5-3 透水砖路面结构示意图
1)透水砖路面
透水砖路面应满足荷载、透水、防滑等使用功能及耐久性功能。
透水砖路面的设计应满足当地2年一遇的暴雨强度下,持续降雨60min,表面不应产生径流的透(排)水要求,合理使用年限宜为8年~10年。
透水砖路面结构层应由透水砖面层、找平层、基层、垫层组成。
透水砖路面下的土基应具有一定的透水性能,土壤透水系数不应小于1.0×1.0-3mm/s,且土基顶面距离地下水位宜大于1.0m,当土基、土壤透水系数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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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位高程等条件不满足本要求时,宜采用路面排水设计内容。
透水砖的透水系数不应小于1.0×1.0-2cm/s,用于铺筑人行道的透水砖其防滑性能(BPN)不应小于60,耐磨性不应大于35mm。透水砖的强度等级可根据不同的道路类型按下表选用
表5-2 透水砖强度等级
道路类型 小区道路(支路)广场、停车场 人行道、步行街 抗压强度(MPa) 平均值 ≥50.0 ≥40.0 单块最小值 ≥42.0 ≥35.0 抗折强度(MPa) 平均值 ≥6.0 ≥5.0 单块最小值 ≥5.0 ≥4.2 透水砖的接缝宽度不宜大于3mm。 2)找平层
透水砖面层与基层之间应设置找平层,其透水性能不宜低于面层所采用的透水砖,找平层可采用中砂、粗砂、或干硬性水泥砂浆,厚度宜为20mm~30mm。
3)基层
基层类型可包括刚性基层、半刚性基层和柔性基层,可选择透水粒料基层、透水水泥混凝土基层、透水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等类型,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透水性和水稳定性,连续孔隙率不应小于10%。
4)垫层
当透水砖路面土基为黏性土时,宜设置垫层,当土基为砂性土或底基层为级配碎石、砾石时,可不设置垫层。
5.3.2绿化带
绿化带可采用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池、植草沟等多种形式,可采取不设道路侧石、开孔侧石、间歇式侧石等多种方式,将道路雨水引入绿化带,增加道路绿地雨水的海绵功能。超过标准的雨水可通过溢流式雨水口,排入市政雨水系统。 (1)绿化带类型
1)分隔带
一般路段,机动车道坡向外侧,路面径流无法到达分隔带,分隔带只消纳自身雨水量,可不作专门下沉,当中分带>2m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景观做适当微地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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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侧分隔带
一般路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均坡向两侧分隔带,绿化带宜作成下沉式,绿化带下沉深度一般采用100~200mm。
3)树池
树池可采用生态树池,收集人行道的雨水。 (2)绿化带设计 1)下沉式绿地
市政道路下沉式绿地剖面图如下图所示:
图5-4 下沉式绿地
下沉式绿地指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在200 mm以内的绿地,下沉式绿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下沉式绿地的下沉深度应根据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确定,一般
为100-200 mm。
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
放,溢流口顶部标高一般应高于绿地50-100 mm。
道路雨水应经过净化后排入下沉绿地,避免污染绿化带,造成维护的不
便。设计时应关注净化设施与下沉式绿化带的衔接
应对下沉式绿地的入渗能力进行监测和评估,使其满足入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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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沉式绿地的雨水排空时间,选择合适的种植物 2)植被草沟
植被草沟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图5-5 植被草沟
植被草沟指种有植被的地表沟渠,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水,并具有一定的雨水净化作用。植被草沟通常可分为简易型和增强型植被草沟,其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5-6 简易型植被草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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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7 增强型植被草沟
植被草沟设计要点如下:
道路雨水应经过净化后排入植被草沟,设计时应关注净化设施与植被草
沟的衔接。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采用砾石配水槽: 雨水径流通过管道进入植被草沟; 雨水进入植被草沟时跌水超过15cm; 植被草沟穿过道路,采用管道连接时。
简易型植被草沟地下水位及不透水层埋深应大于0.60m。增强型植被草
沟地下水位及不透水层埋深应大于1.20m,土壤渗透系数应为4×10-6m/s~1×10-4m/s。
简易型植被草沟坡度宜为1%-5%,增强型植被草沟坡度宜小于2%。 植被草沟断面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采用抛物线或梯形形状;
b. 末端深度不宜超过40cm,平均深度不宜超过30cm;
c. 底部宽度宜为0.50-2.50m,底部宽与最大深度之比宜小于12; d. 梯形断面边坡应大于2:1(H:V)。
增强型植被草沟雨水入渗排空时间不应大于24小时
当简易型植被草沟坡度大于3%,增强型植被草沟坡度大于1%时,宜设
置雨水台坎。 3)溢流式雨水口
溢流式雨水口适用于下沉式绿地内的雨水收集和排放,同时可在绿地内滞留消纳雨水,也可防止砂石、泥土、碎石等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溢流式雨水口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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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为25~50m,其顶部标高应比绿地高5~15cm,溢流口应设有格栅,以防止落叶等杂物堵塞溢流口。
4)路缘石
路缘石用于透水路面收水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5-8 排水路缘石应用大样图
图5-9 排水路缘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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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0 孔口道牙、沉砂池
路缘石的开口设计要点:
路缘石的开口形式可以为垂直开口或者45度倒角;
路缘石开口的底部应该朝向低影响开发设施,确保雨水能够顺流进入低 影响开发设施;
路缘石开口入口处应设置消能设施,以防止侵蚀;
对于需要跨越步行通道的路缘石开口,应采取加盖等防护措施。
5.4市政道路海绵城市设计要点
城市道路横断面一般分为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和四幅路,针对不同的路面横断面,海绵城市也要有不同的设计要点。 (1)四幅路道路
图5-11 四幅路道路标准横断面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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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2 四幅路道路标准横断面图(二)
海绵城市设计要点:
绿化带只收集自身的雨水,可不做专门下沉,当绿化带宽度≥
3m时,绿化带两侧可设置植草沟;当3m>绿化带宽度≥2m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景观做适当微地形处理。
机动车道绿化带收集主车道的雨水,绿化带可做成下沉式,绿化带下沉
深度一般为10~20cm。
慢行道绿化带收集慢行道和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雨水,绿化带可做成
下沉式,绿化带下凹深度一般为10~20cm。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应采用透水铺装。 雨水可通过开孔侧石或间歇式侧石进入绿化带。 (2)三幅路道路
图5-13 三幅路道路标准横断面图
海绵城市设计要点:
机动车道绿化带收集主车道的雨水,绿化带可做成下沉式,绿化带下凹
深度一般为10~20cm。
慢行道绿化带收集慢行道和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雨水,绿化带可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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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式,绿化带下沉深度一般为10~20cm。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应采用透水铺装。 雨水可通过开孔侧石或间歇式侧石进入绿化带。 (3)双幅路道路
图5-14 双幅路道路标准横断面图(一)
图5-15 双幅路道路标准横断面图(二)
海绵城市设计要点:
绿化带只收集绿化带内的雨水,可不做专门下沉,当绿化
带≥3m时,绿化带两侧可设置可植草沟,当3m>中分带宽度≥2m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景观做适当微地形处理。
侧绿化带收集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雨水,绿化带可做成下
沉式,绿化带下沉深度一般为10~20cm。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应采用透水铺装。 雨水可通过开孔侧石或间歇式侧石进入绿化带。 (4)单幅路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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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6 单幅路道路标准横断面图
海绵城市设计要点:
侧绿化带收集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雨水,绿化带可做成下
沉式,绿化带下沉深度一般为10~20cm。
如无绿化带,可做成LID树池。LID树池包括硅砂树池、水泥树池、滞蓄
生态树池。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应采用透水铺装。 雨水可通过开孔侧石或间歇式侧石进入绿化带。
5.5公路海绵城市设计要点
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及四级公路等五个技术等级。
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及四级公路由车道、路肩等部分组成。
图5-17 二级、三级、四级公路分离式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二级、三级、四级公路可在公路坡脚处设置植草沟。兼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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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城市道路进行海绵城市设计。
5.6高速公路海绵城市设计要点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路基横断面分为整体式和分离式路基,整体式路基的标准横断面应由车道、中间带、路肩等部分组成;分离式路基的标准横断面应由车道、路肩等部分组成。
图5-18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整体式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图5-19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分离式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整体式路基中间带可设置下沉式绿化带,公路坡脚设置植草沟。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分离式路基坡脚可设置植草沟。
5.7广场、停车场海绵城市设计要点
(1)广场、停车场应在满足自身功能的前提下,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2)广场、停车场宜采用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等小型、分散式低影响开发设施消纳自身径流雨水。
(3)应地下空间的过度开发,为雨水回补地下水提供渗透路径。 (4)周边区域径流雨水进入广场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应利用沉淀池、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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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等对进入绿地内的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防止径流雨水对绿地环境造成破坏。 (5)下沉式广场应设有排水泵站及自控系统,广场达到最大积水深度时泵站可自行开启。应设清淤冲洗装置和车辆检修通道。应设置警示标识,并应有安全疏散措施
图5-20 高承载植草地坪和植草格
5.8绿化带植物选择与布局
(1)海绵城市植物配置选型时,应综合考虑最长水淹时间及干旱时间,以既耐水淹同时能耐干旱耐瘠薄的本土植物品种为主,在充分保证植物能够应对各种生存条件的同时兼顾植物搭配所产生的美化功能。 (2)植物选型
根据气候特点、场地条件选择适合佛山市种植的常用植物品种。下沉式绿化宜选用耐淹、耐旱的植物品种;植草沟一般为乡土植物,结合景观、市政等要求选取易维护的,生长速 度快,且耐淹、耐旱的草本植物。植物选型参见《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园林绿化技术指引》。
5.9立交桥、下凹桥等特殊区域道路设计方法
(1)立交桥
立交桥上的雨水宜通过桥上排水设施排至立交桥下的绿地内,绿地可做成下沉式绿地,消纳立交桥上的雨水和周边道路路面的雨水。 (2)下凹桥
下凹桥区的海绵城市建设交通设施只进行排水建设。下凹桥区的排水形式应采用强排与调蓄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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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施工与监理
6.1一般规定
(1)海绵城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其建设应符合城市环保规划的要求,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2)应完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机制,做好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理工作,严格审查施工质量。在工程验收阶段,应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对工程的相应实践检验,以其收到的实际效果,对工程进行施工验收。 (3)低影响开发设施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4)施工现场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场地及其周边环境的扰动和破坏。
(5)低影响开发设施采用的工程建设材料应符合相关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 (6)低影响开发设施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施工,防渗、水土保持、土壤介质回填等分项工程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6.2设施施工与安装 6.2.1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
(1)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应按下列工序施工:
基层处理
布料 振捣 表面修整 养护 图6-1 透水混凝土路面施工流程图
(2)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透水水泥混凝土拌合物摊铺应均匀,平整度与排水坡度应符合要求,摊
铺厚度应考虑松铺系数,松铺系数宜为1.1。
透水水泥混凝土宜采用平整压实机。或采用低频平板振动器振动和专用
滚压工具滚压。压实时应铺以人工补料及找平,人工找平时施工人员应穿上减压鞋进行操作。
透水水泥混凝土压实后,宜使用抹平机对透水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收面,
必要时配合人工拍实、整平。整平时必须保持模板顶面整洁,接缝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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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应平整。
透水混凝土不得在雨天施工,基层不宜在雨天施工。 当室外最高温度达到32℃及以上时,不宜施工。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完毕后,宜采用塑料薄膜覆盖等方法养护,养
护时间应根据透水水泥混凝土强度增长情况确定,养护时间不宜小于14d。
6.2.2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
(1)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应按下列工序施工:
图6-2 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序
(2)施工要求
1)一般规定
透水性沥青路面开工前,宜铺筑单幅长度为100~200m的试验路段,进
行混凝土的试拌、试铺和试压,确定合适的施工工艺。
当遇到雨天或气温低于10℃时,不得进行透水性沥青路面的施工。 铺筑透水性沥青混凝土前,应对下层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
方可进行面层施工。
透水性沥青路面密实下承层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且坡度与路面
设计坡度一致;透水性沥青路面施工前应均匀喷洒0.6 L/㎡~1.0L/㎡的改性乳化沥青粘层。粘层油的喷洒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的规定。
透水性沥青混凝土的拌制、运输、摊铺、压实及成型应符合《公路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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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规定。
2)透水性沥青路面与普通沥青路面衔接处,应做好封水、防水处理。 3)透水性沥青混凝土人行道压实成型宜采用小于12吨钢轮压路机。压路机的轮迹应重叠1/3~1/4碾压宽度。不得向压路机轮表面喷涂柴油类或油水混合液,需要时可喷涂清水或皂水。
4)大孔隙沥青稳定碎石基层压实时,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钢筒式压路机与轮胎压路机或多台钢筒式组合的方式压实。
6.2.3透水砖铺装
(1)透水铺装应按下列工序施工:
垫层施工 基层施工 找平层施工 面层施工 图6-3 透水铺装施工流程图
(2)透水铺装施工应满足《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垫层、基层及找平层的施工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执行,其透水性及有效孔隙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2)面层施工前应按规定对道路各结构层、排水系统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面层施工。
3)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勘察单位向监理及施工单位移交现场测量地形、高程控制桩并形成文件。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测量方案,建立测量控制网、线、点。
4)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专项方案,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有关规定做准备工作。
5)透水路面施工前各类地下管线应先行施工完毕,施工中应对既有及新建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采取保护措施。
6)施工地段应设置行人及车辆的通行与绕行路线的标志。
7)施工中采用的量具、器具应进行校对、标定,并应对进场进行检验。 8)当在雨期进行透水路面施工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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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透水铺装的垫层、基层、找平层、面层的做法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188)的要求。
透水砖地面铺装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基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土基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轮迹重叠的原则,从边缘向进行,达到设计要求压实度。当不适合采用压路机碾压时,应用小型机械夯实。
2)垫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垫层宜采用中粗砂、级配碎石为材料。 垫层压实度不应小于95%。 3)基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透水基层应采用强度高、透水性能良好、水稳定性好的透水材料。 透水混凝土基层应设置纵横温度缝(膨胀缝和收缩缝)和施工缝。温度
缝和施工缝间距可为4.5m-5.5m,不宜超过6m。
基层透水混凝土夯实成型后,方可在其上铺筑找平层、面层。 面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洒水养护、保持湿润状态,必要时可采取覆盖
措施。
4)透水粘结找平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硅砂透水砖找平层用砂与粘结剂重量比宜为8:1,再加入少量水拌和,每
罐料搅拌时间应保证2min以上,搅拌均匀后应达到手握成团,松手即散的状态。
透水粘结找平层的摊铺厚度:人行道应为30mm-40mm;停车场及车行
道应为40mm-50mm。
5)透水砖面层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面层施工控制标志设置应满足下列条件: 铺装控制网格不应大于6.0m×6.0m。
设置标高控制点,控制点间距不应超过10m。 相邻标志点间应拉通线。
直线或规则区域内两块相邻透水砖的接缝宽度不宜大于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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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已完成铺装的路面上拌合砂浆、堆放材料或遗撒灰土。 6)填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透水砖铺砌完成并养护24h后,用填缝砂填缝,分多次进行,直至缝隙
饱满,同时将余砂清理干净。 缝宽应符合设计要求。 7)清理及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填缝完成后应及时洒水养护,同时保证砖面整洁。 铺装完工后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d。
6.2.4生物滞留设施
生物滞留设施的施工工序应根据设施构造、场地条件等合理确定,一般工序为
植物种植 覆盖层 进水口与溢流口 施工过程中的土壤侵蚀和沉淀控制 防渗层 砾石排水层 沟槽开挖及基层土壤渗透性能保护与恢复 透水土工布或砂层 换土层/种植土层 图6-4 生物滞留设施施工流程图
(1)施工过程中的土壤侵蚀和沉淀控制
生物滞留设施宜在其汇水面施工完成后进行,如周边绿地种植、道路结构层等施工均已完成。
生物滞留设施沟槽周边应设置挡土袋、预沉淀池等,防止周边水土流失对沟槽渗透性能、深度造成影响。已完工的入水口设施应进行临时封堵。 (2)沟槽开挖及基层土壤渗透性能保护与恢复
入渗型生物滞留设施沟槽机械开挖、水泥混凝土拌合与挡墙砌筑作业等宜在沟槽外围进行,避免沟槽因重型机械碾压、水泥混凝土拌合作业等降低基层土壤渗透性能。
已压实土壤可通过对不小于300mm厚度范围内的基层土壤进行翻土作业,尽量恢复其渗透性能,有条件的,应对施工前后的土壤渗透性能进行监测,以确定翻土厚度;应及时清理沟槽底部已板结的水泥混凝土。土壤渗透性能无法恢复时,设计单位应调整设计渗透值,重新校核设施设计渗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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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滞留设施边坡应进行压实以防止坍塌及水土流失。
具有转输功能的生物滞留设施(如生物滞留带),为防止冲刷,沟底一般间隔设置挡水堰,沟槽开挖完成后,设计挡水堰的位置应设置临时挡水坝/袋,防止沟槽内土壤流失。 (3)防渗层
防渗膜作为防渗材料时,应将沟槽内的石块、树枝等尖锐材料清理干净。 (4)砾石排水层
砾石层应为洗净的碎石、砾石等材料,不含杂土。砾石层内穿孔排水管的开孔孔径应小于砾石粒径,开孔率不小于2%,穿孔排水管端头和侧壁应用透水材料(如滤网等)进行包裹。砾石排水层应采用土工布包裹的方式,避免换土层/种植土层内土壤随雨水流失进入排水层。 (5)透水土工布或砂层
透水土工布的作用为防止种植土随雨水流入砾石排水层,透水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00mm,并防止尖锐物体损坏。 (6)换土层/种植土层
土壤或人工过滤介质应分层回填至设计高度。换土层四周用土工布包裹时,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00mm,以避免周边土壤进入换土层。换土层/种植土层回填到设计高度后一段时间内发生沉降时,应进行补充回填。 (7)植物种植
植物种植应按种植设计图纸施工,也可按照实际景观效果最优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进水口及溢流口处的种植密度可适当加密,利用植物拦截较大颗粒物及垃圾。 (8)覆盖层(树皮、碎石等)
覆盖层主要作用为初步过滤细颗粒物,避免设施换土层/种植土层过早堵塞,同时具有防止冲刷的作用。覆盖层应根据植物种植,按照不漏土的原则进行铺设,还应考虑景观效果。 (9)进水口
利用地表有组织汇流方式收集汇水面径流雨水时,进水口的设置应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按照便于雨水汇入生物滞留设施的原则,对进水口位置进行适当调整,汇水面上高程最低点应设置进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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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溢流口
溢流口高程对于控制生物滞留设施的调蓄高度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溢流口顶与生物滞留设施种植面间的空间为生物滞留设施有效调蓄空间,结构层回填高度应与设计高度一致,保证有效调蓄深度。溢流口顶一般应预留不小于50mm的超高。
6.3工程监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依据相关规定,对工程建设的具体操作程序进行检查监督,对局部完成的工程应进行相应的检验措施,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在工程建设全部完成后,要在第一场大雨或中雨的雨后及时到工程施工现场逐一检查每个低影响开发设施,看有无不合格现象,其检查结果应做好记录并须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字验收认可。
6.4工程验收 6.4.1验收基本要求
(1)质量检验和验收标准应符合本规程及现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2)承包单位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建设达到相应的目标后,才具备向业主单位提交工程验收的相关申请和验收请款的条件,若与业主单位另行达成了其他协议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包单位所实施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在完成后或实际开始运行后,应当在业主所要求的状态下连续稳定的运行一定时间以上。在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期间由于正常的扰动而导致不能完成预期雨水控制利用目标时,施工单位应当积极改善,业主则有权适当延长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运行观察期。
(4)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运行观察期间稳定运行,且无其他缺陷可能会因正常扰动而导致再次发生问题时,业主、工程主管部门才可进行验收。
6.4.2设施验收要求
(1)透水砖铺装
验收应满足《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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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基、基层等工序应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质量检验和验收标准应符合本规程及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
2)透水砖路面分部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透水砖性能检测
报告及结构层的配合比报告; 施工或试验记录;
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验收记录;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 其它资料。
3)透水砖地面铺装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
透水砖铺装外观不应有污损、空鼓、掉角及断裂等缺陷。 透水砖规格、颜色、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透水砖以同一规格,同一颜色,同一强度且以20000块为一验收批;不
足20000块按一批计。每一批中应随机抽取50块试件。
接缝、找平层、垫层用砂分别以200m2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0m2
或300t按一批计。
透水砖铺装允许偏差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表7.2.2
的规定。
(2)透水混凝土路面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质量检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透水混凝土路面弯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m3同配合比的透水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3时按1次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样。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少1组。
2)透水混凝土路面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m3同配合比的透水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3时按1次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样。同条件养护试样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少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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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透水混凝土路面面层透水系数应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500m3抽测1点。
4)透水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误差±5mm。 检查数量:每500m3抽测1点。
5)透水混凝土路面面层应板面平整,边角应整齐、无裂缝,不应有石子脱落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透水混凝土路面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 T 135-2009)表6.2.7的规定。 (3)透水沥青路面
透水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透水沥青混合料面层压实度,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应小于96%;对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不应小于95%。
检查数量:每1000m2测1点。
2)透水沥青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10 mm~﹣5mm。 检查数量:每1000m2测1点。 3)弯沉值,应满足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1点。 4)透水沥青面层渗透系数应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l000m2抽测1点。
5)透水沥青路面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紧密,无枯焦;不应有明显轮迹、推挤裂缝、脱落、烂边、油斑、掉渣等现象,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面层与路缘石、平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透水沥青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2012)表6.0.2的规定。 (4)下沉式绿地
验收应满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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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地应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100mm以上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2)溢流口顶部应高于绿地50-100mm 检查方法:水准仪。 3)排水管流水畅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草坪覆盖率达到100%,绿地整洁,无杂物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生物滞留设施
生物滞留设施应在每项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由承包方组织施工、监理、设计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砾石层厚度应大于250mm,砾石直径不超过50mm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和网格筛选。 2)人工填料层其渗透系数不小于10-5m/s 检查方法:查试验报告、复测。
3)种植土层主要成分检查,厚度不应小于200mm 检查方法:查试验报告和尺量检查。
4)砾石层和填料层之间铺设土工布或厚度不小于100mm的砂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5)植物具有净化功能,耐旱耐涝,搭配合理 检查方法:检查园林部门确认的植物特性书。 6)水流顺畅,无短流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1 m及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3 m(水平距离)的区域,应设防渗措施 检查方法:查地勘报告和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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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维护管理
7.1一般规定
(1)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和相应的监测手段,所有的维护工作应做维护管理记录。
(2)严禁向道路雨水口及海绵城市设施内倾倒树叶、垃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严禁清扫道路时,将垃圾、泥沙清扫至雨水口。
(3)维护管理部门应采取集中维护和常规维护相结合的模式。每年雨季前和雨季后期,应集中对设施进行统一的维护检修,保证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常规维护应按照维护频次对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修,保证设施高效运行。
(4)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种植物维护应满足景观设计要求。
(5)加强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数据库的建立与信息技术的应用,通过数字化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科学规划、设计。
(6)应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城市节水、水生态修复、内涝防治等工作中雨水控制与利用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7.2维护管理内容
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内容详见表7-1至表7-6。维护周期视巡查结果而定,一般为一年2次,分别是雨季来临前以及雨季中期。 (1)透水铺装
透水铺装效果的影响因素主要是面层、基层和土基的堵塞状。透水铺装需要巡查与维护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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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1 透水铺装维护管理一览表
海绵设施 路面 巡查内容 是否有路面垃圾? 是否出现破损? 是否出现不均匀沉降? 透水铺装 透水面层 雨水是否不能够下渗? 维护内容 定期清扫路面垃圾 及时进行修补或更换 进行局部整修找平 采用冲洗、负压抽吸等方法及时进行清理 更换透水面层 地下排水管(若有) 是否没有雨水流出?或者流出的雨水是否混浊? 更换透水面层,透水找平层、透水垫层、沙滤层 (2)下沉式绿地
下沉式绿地巡查与维护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表7-2 下沉式绿地维护管理一览表
海绵设施 巡查内容 是否覆盖90%以上? 种植物 是否有枯死? 是否有杂草? 是否需要修剪? 下沉式绿地 进水口及溢流设施 进水口是否不能有效收集汇水面径流雨水? 是否有淤积或堵塞? 边坡是否有坍塌? 加大进水口规模或进行局部下凹等 应及时清理垃圾与沉积物层 及时进行修补 及时补种修剪植物,清除杂草,施肥 维护内容 调蓄空间 是否有垃圾堆积或泥沙淤积? 及时清理垃圾和泥沙 (3)雨水花园
雨水花园应定期观察植物生长、垃圾和沉积物累积的状况。若植被生长良好,则雨水花园只需要少量的植被维护和沉积物或垃圾清除工作。巡查与维护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表7-3 雨水花园维护管理一览表
海绵设施 巡查内容 是否未覆盖80%以上? 雨水花园 种植物 是否有枯死? 是否有杂草? 是否需要修剪? 及时补种修剪植物,清除杂草、杂物、垃圾,施肥 维护内容 47
进水配水及溢流设施 进水口是否不能有效收集汇水面径流雨水? 是否有淤积或堵塞? 是否有泥沙淤积? 加大进水口规模或进行局部下凹等 应及时清理垃圾与沉积物层 及时清理泥沙 及时置换树皮覆盖层或表层种植土 及时进行修补 及时进行清淤 调蓄空间 雨水排空时间是否大于36h? 边坡是否有坍塌? 存水是否不能顺畅排出? 地下排水层 穿孔管排水是否有淤积或堵塞? 出水水质 是否浑浊?是否不符合设计要求 更换填料、种植土壤、砂滤层或砾石层; (4)生态树池
生态树池巡查与维护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表7-4 生态树池维护管理一览表
海绵设施 种植物 进水配水及溢流设施 调蓄空间 出水水质 巡查内容 是否有枯死? 是否有杂草? 是否需要修剪? 生态树池 是否有堵塞或淤积导致过水不畅? 是否有沉积物淤积? 是否浑浊?是否不符合设计要求? 维护内容 及时清除杂草、杂物、垃圾,按照景观要求修剪植物,施肥; 及时清理垃圾与沉积物; 及时清理沉积物; 及时更换种植土壤、砂滤层或砾石层 (5)植被草沟
植被草沟的维护主要是植被维护和沉积物清理。巡查与维护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表7-5 植被草沟维护管理一览表
海绵设施 巡查内容 是否未覆盖90%以上? 种植物 植被草沟 进水口 是否有枯死? 是否有杂草? 是否需要修剪? 是否不能有效收集汇水面径流雨水? 48
维护内容 及时补种修剪植物,清除杂草、杂物、垃圾,施肥 应加大进水口规模或进行局部下凹等; 是否因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是否有沉积物淤积导致过水不畅? 是否出现坍塌? 应设置碎石缓冲或采取其他防冲刷措施; 应及时清理垃圾与沉积物; 应及时进行加固、修补,保持断面形状; 应及时修整草沟底部,保持草沟坡度;应增设挡水堰或抬高挡水堰高程。 及时清理 及时置换树皮覆盖层或表层种植土 及时进行修补 及时进行清淤 沟(简单型) 是否出现坡度过大导致沟内水流流速超过设计流速时 是否有泥沙淤积? 雨水排空时间是否大于36h? 沟(增强型) 边坡是否有坍塌? 存水是否不能顺畅排出? 穿孔管排水是否有淤积或堵塞? (6)雨水湿地
雨水湿地的巡查与维护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表7-6 雨水湿地维护管理一览表
海绵设施 巡查内容 是否有垃圾碎片? 种植物 是否有枯死? 是否有杂草? 是否需要修剪? 是否因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是否出现堵塞或淤积导致过水不畅? 沉积物是否淤积超过50%? 调蓄空间 是否存在侵蚀? 边坡是否出现坍塌?
设置碎石缓冲或采取其他防冲刷措施 及时清理垃圾或沉积物 移除积累在暗沟附近和通道内部的底泥 对其进行填补和压实使其能够与湿地底部基本达到同一水平面。 及时进行加固 及时修剪、修复植物,清除杂草、杂物、垃圾,控制农药使用 维护内容 进水口、溢雨水湿地 流口 49
7.3对于重要项目或示范项目,应在雨水设施旁设置标识牌,介绍设施的构造、
作用等;在下沉深度较大的设施附近应根据安全需求设置围栏、警示牌或安全平台。
7.4责任落实
(1)投资的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职责按属地管理原则。 (2)市交通运输局是全市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协调统筹工作。
(3)各区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区内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和指导其辖区范围内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4)各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明确镇(街道)内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辖区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管理工作。
(5)住建、水务、城市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7.5人员管理
(1)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应配有专职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应经专门培训上岗, 掌握各类设施的维护内容、方法和频次。
(2)各管理部门的领导、维护技术人员等应明确其具体职责,对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系统正常运行。
(3)根据维护需要合理安排人员数量、维护时间,保证各类设施维护工作顺利进行。
(4)各管理部门应建立维护人员日常 管理制度,保证维护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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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绩效评价
8.1绩效评价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机制与成效,全面提高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635号)、粤府办〔2016〕53号、佛府﹝2016﹞5号等文件,制定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绩效评价办法。
8.2绩效评价对象
绩效评价对象主要包括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列入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的重点项目,科研项目,其它需要考核的项目。
8.3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区年度海绵
城市考评的重要组成。
8.3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2)非机动车道的透水铺装应用情况; (3)绿化带低影响开发设施应用情况。
8.4绩效评价指标
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分类定量评估指标见表8-1所示。
表8-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类定量评估指标表
项目类别 序号 1 2 市政道路 3 4
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人行道、自行车道透水铺装比例★ 绿化带植生滞留槽建设比例★ 环保型雨水口应用比例☆ 51
备注 不包括绿化带 项目类别 公路 高速公路 序号 5 6 7 8 指标 绿化带植草沟建设比例☆ 人行道透水铺装比例☆ 绿化带植草沟建设比例☆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停车场透水铺装比例★ 绿化带植生滞留槽建设比例★ 备注 不包括绿化带 不包括绿化带 室外停车场 9 10 ★为核心指标,☆为可选指标
8.5绩效评价方法
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查表、实地查勘、查验施工图等。根据项目特征、绩效评价用途、考核资金等因素,可选择适宜的绩效评价方法,具体见下表:
表8-2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测指标和方法情况表
项目类型 序号 1 监测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人行道、自行车道透水铺装比例 绿化带植生滞留槽建设比例 环保型雨水口应用比例 绿化带植草沟建设比例 人行道透水铺装比例 绿化带植草沟建设比例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停车场透水铺装比例 监测方法 查表3-3 查验施工图/实地查勘 查验施工图/实地查勘 查验施工图/实地查勘 查验施工图/实地查勘 查验施工图/实地查勘 查验施工图/实地查勘 查验施工图 查验施工图/实地查勘 52
分析方法 根据道路设计方案,查表3-3验证是否达标 人行道、自行车道透水铺装比例=人行道、自行车道透水铺装面积 / 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面积 绿化带植生滞留槽建设比例=绿化带按照植生滞留槽建设的面积 / 绿化带总面积 环保型雨水口应用比例=环保型雨水口数量 / 环保型雨水口总数 绿化带植草沟建设比例=绿化带按照植草沟建设的面积 / 绿化带总面积 人行道透水铺装比例=人行道透水铺装面积 / 人行道总面积 绿化带植草沟建设比例=绿化带按照植草沟建设的面积 / 绿化带总面积 根据停车场施工图设计,估算是否达标 停车场透水铺装比例=停车场透水铺装面积 / 停车场总面积 2 市政道路 3 4 5 公路 6 高速公路 7 8 室外停车场 9 10 绿化带植生滞留槽建设比例 查验施工图/实地查勘 绿化带植生滞留槽建设比例=绿化带按照植生滞留槽建设的面积 / 绿化带总面积 53
附录A 市政道路类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速查表
一、说明
1、相关名词
1)功能绿地:指与机动车道、辅道相邻的,可接纳机动车道、辅道雨水径流的道路红线内绿地。
2)受控机动车道:指与功能绿地相邻的、雨水径流能进入功能绿地进行控制的机动车道和辅道。
3)功能绿地比例:指功能绿地面积同相应受控机动车道面积之比。 2、速查表数据来源及设计参数
速查表中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采用EPA-SWMM模型评估得到。使用的设计参数如下:
表A-1 下凹式绿地设计参数
下凹式绿地 设计参数 10cm型 10cm 厚度 孔隙率 沙滤层 厚度 孔隙比 间距 地下排水层穿孔管 管径 钻孔间距 钻孔孔径 注:下凹深度指雨水口高出绿地的高度。
15cm型 15cm ≥50cm ≥0.44 ≥20cm ≥0.43 ≤3m ≥150mm 10cm 15-20mm 下凹深度 土壤层 表A-2 人行道透水铺装设计参数
结构 面层 渗透系数/孔隙比 设计参数 透水砖 渗透系数>0.01cm/s 54
结构 设计参数 透水水泥混凝土 透水沥青混凝土 孔隙比>0.22 找平层 厚度 孔隙率 厚度 ≥5cm ≥0.46 ≥15cm ≥0.3 垫层 孔隙率 3、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速查表的前提是设计参数满足表A-1和表A-2的要求。
2)速查表中未涵盖断面可用内插法得到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当功能绿地比例超出表中范围时,应采用其他方法进行评估。
3)当同一条道路不同路段出现不同的功能绿地比例时,应分段计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后按面积进行加权平均。
4)速查表中的数值针对的是机动车道、辅道的雨水径流均受控,且道路横断面沿道路中线轴对称的情况。若有部分机动车道/辅道的雨水径流不受控,应将道路划分为受控路段和不受控路段,分别计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后按道路面积加权平均,此时不受控路段中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机动车道、辅道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别按90%、90%、95%、6%、6%计。当道路横断面不沿道路中心轴对称时,应分别计算道路中线两边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后按面积进行加权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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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速查表
1、111-130m断面
功能绿地比例 0.10 0.15 0.20 0.25 0.30 0.35 0.40 0.45 0.50 0.55 0.60 0.65 0.70 0.75 0.80 0.85 0.90 0.95 1.00 1.05 1.10 1.15 1.20 1.25 1.3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54.6% 61.6% 66.6% 70.5% 73.6% 76.3% 78.6% 80.6% 82.4% 84.1% 85.6% 87.0% 88.2% .4% 90.5% 91.6% 92.6% 93.5% 94.4% 95.2% 96.0% 96.8% 97.5% 98.3% 98.9% 功能绿地下凹15cm 62.1% 68.0% 72.3% 75.5% 78.2% 80.5% 82.4% 84.2% 85.7% 87.1% 88.4% .6% 90.7% 91.7% 92.6% 93.5% 94.3% 95.1% 95.9% 96.6% 97.3% 97.9% 98.6% 99.2% 99.7% 2、91-110m断面
功能绿地比例 0.20 0.30 0.40 0.50 0.60 0.70 0.80 56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77.7% 80.1% 81.8% 83.1% 84.2% 85.1% 85.9% 功能绿地下凹15cm 82.6% 84.4% 85.8% 86.8% 87.6% 88.3% 88.9% 功能绿地比例 0.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1.90 2.00 2.10 2.20 2.30 2.40 2.50 2.60 2.70 2.80 2.90 3.00 3.10 3.20 3.30 3.40 3.50 3.60 3.70 3.80 3.90 4.00 4.10 4.20 4.30 4.40 4.5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86.5% 87.2% 87.7% 88.2% 88.7% .2% .6% .9% 90.3% 90.6% 91.0% 91.3% 91.6% 91.8% 92.1% 92.3% 92.6% 92.8% 93.0% 93.3% 93.5% 93.7% 93.9% 94.0% 94.2% 94.4% 94.6% 94.7% 94.9% 95.1% 95.2% 95.4% 95.5% 95.7% 95.8% 95.9% 96.1% 功能绿地下凹15cm .5% 90.0% 90.4% 90.8% 91.1% 91.5% 91.8% 92.1% 92.4% 92.6% 92.9% 93.1% 93.3% 93.6% 93.8% 94.0% 94.1% 94.3% 94.5% 94.7% 94.8% 95.0% 95.1% 95.3% 95.4% 95.5% 95.7% 95.8% 95.9% 96.1% 96.2% 96.3% 96.4% 96.5% 96.6% 96.7% 96.8% 57
3、71-90m断面
功能绿地比例 0.10 0.15 0.20 0.25 0.30 0.35 0.40 0.45 0.50 0.55 0.60 0.65 0.70 0.75 0.80 0.85 0.90 0.95 1.00 1.05 1.10 1.15 1.20 1.25 1.30 1.35 1.40 1.45 1.50 1.55 1.60 1.65 1.70 1.75 1.80 1.85 1.90 1.95 2.00 58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70.5% 73.7% 76.0% 77.8% 79.3% 80.5% 81.6% 82.5% 83.4% 84.1% 84.8% 85.5% 86.1% 86.6% 87.1% 87.6% 88.1% 88.5% 88.9% .3% .7% 90.0% 90.4% 90.7% 91.0% 91.3% 91.6% 91.9% 92.2% 92.4% 92.7% 92.9% 93.2% 93.4% 93.6% 93.8% 94.0% 94.3% 94.5% 功能绿地下凹15cm 76.2% 78.8% 80.6% 82.1% 83.2% 84.2% 85.1% 85.8% 86.5% 87.1% 87.6% 88.1% 88.6% .1% .5% .9% 90.2% 90.6% 90.9% 91.2% 91.5% 91.8% 92.1% 92.3% 92.6% 92.8% 93.0% 93.3% 93.5% 93.7% 93.9% 94.1% 94.3% 94.5% 94.6% 94.8% 95.0% 95.1% 95.3% 功能绿地比例 2.05 2.10 2.15 2.20 2.25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94.7% 94.8% 95.0% 95.2% 95.4% 功能绿地下凹15cm 95.5% 95.6% 95.8% 95.9% 96.1%
4、61-70m断面
功能绿地比例 0.02 0.04 0.06 0.08 0.10 0.12 0.14 0.16 0.18 0.20 0.22 0.24 0.26 0.28 0.30 0.32 0.34 0.36 0.38 0.40 0.42 0.44 0.46 0.48 0.50 0.52 0.54 0.56 0.58 0.6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25.2% 37.6% 44.9% 50.1% 54.1% 57.4% 60.1% 62.5% .6% 66.5% 68.2% 69.8% 71.2% 72.6% 73.8% 75.0% 76.1% 77.1% 78.1% 79.0% 79.9% 80.7% 81.5% 82.3% 83.0% 83.7% 84.4% 85.0% 85.7% 86.3% 59
功能绿地下凹15cm 34.7% 45.9% 52.4% 57.0% 60.6% 63.5% 66.0% 68.2% 70.1% 71.8% 73.3% 74.7% 76.0% 77.2% 78.3% 79.3% 80.3% 81.2% 82.1% 82.9% 83.7% 84.4% 85.2% 85.8% 86.5% 87.1% 87.7% 88.3% 88.9% .4% 功能绿地比例 0.62 0. 0.66 0.68 0.70 0.72 0.74 0.76 0.78 0.80 0.82 0.84 0.86 0.88 0.90 0.92 0.94 0.96 0.98 1.0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86.9% 87.4% 88.0% 88.5% .0% .5% 90.0% 90.5% 91.0% 91.4% 91.9% 92.3% 92.7% 93.1% 93.5% 93.9% 94.3% 94.7% 95.1% 95.4% 功能绿地下凹15cm 90.0% 90.5% 91.0% 91.4% 91.9% 92.4% 92.8% 93.2% 93.7% 94.1% 94.5% 94.8% 95.2% 95.6% 96.0% 96.3% 96.7% 97.0% 97.3% 97.7%
5、51-60m断面
功能绿地比例 0.02 0.04 0.06 0.08 0.10 0.12 0.14 0.16 0.18 0.20 0.22 0.24 0.26 0.28 0.3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19.4% 32.9% 40.8% 46.4% 50.8% 54.3% 57.3% 59.9% 62.2% .3% 66.2% 67.9% 69.4% 70.9% 72.2% 60
功能绿地下凹15cm 23.7% 37.5% 45.6% 51.3% 55.8% 59.4% 62.5% 65.2% 67.5% 69.6% 71.5% 73.3% 74.9% 76.4% 77.7% 功能绿地比例 0.32 0.34 0.36 0.38 0.40 0.42 0.44 0.46 0.48 0.50 0.52 0.54 0.56 0.58 0.6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73.5% 74.6% 75.8% 76.8% 77.8% 78.8% 79.7% 80.5% 81.4% 82.2% 82.9% 83.7% 84.4% 85.1% 85.7% 功能绿地下凹15cm 79.0% 80.2% 81.4% 82.5% 83.5% 84.5% 85.4% 86.3% 87.1% 87.9% 88.7% .5% 90.2% 90.9% 91.6% 6、41-50m断面
功能绿地比例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10 0.11 0.12 0.13 0.14 0.15 0.16 0.17 0.18 0.19 0.20 0.21 0.2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27.0% 33.4% 38.0% 41.5% 44.4% 46.8% 48.9% 50.8% 52.5% 54.0% 55.3% 56.6% 57.8% 58.9% 59.9% 60.8% 61.7% 62.6% 63.4% .2% .9% 61
功能绿地下凹15cm 30.6% 37.4% 42.2% 45.9% 48.9% 51.5% 53.7% 55.7% 57.4% 59.0% 60.5% 61.8% 63.1% .2% 65.3% 66.3% 67.2% 68.1% 69.0% 69.8% 70.6% 功能绿地比例 0.23 0.24 0.25 0.26 0.27 0.28 0.29 0.30 0.31 0.32 0.33 0.34 0.35 0.36 0.37 0.38 0.39 0.40 0.41 0.42 0.43 0.44 0.45 0.46 0.47 0.48 0.49 0.5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65.6% 66.3% 66.9% 67.6% 68.2% 68.7% 69.3% 69.8% 70.3% 70.8% 71.3% 71.8% 72.3% 72.7% 73.1% 73.6% 74.0% 74.4% 74.8% 75.1% 75.5% 75.9% 76.2% 76.6% 76.9% 77.2% 77.6% 77.9% 功能绿地下凹15cm 71.3% 72.0% 72.7% 73.4% 74.0% 74.6% 75.2% 75.8% 76.3% 76.8% 77.3% 77.8% 78.3% 78.8% 79.3% 79.7% 80.1% 80.6% 81.0% 81.4% 81.8% 82.1% 82.5% 82.9% 83.2% 83.6% 83.9% 84.3%
7、31-40m断面
功能绿地比例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22.4% 29.6% 34.8% 38.8% 42.1% 44.9% 47.3% 62
功能绿地下凹15cm 25.5% 33.4% 39.0% 43.3% 46.8% 49.8% 52.4% 功能绿地比例 0.09 0.10 0.11 0.12 0.13 0.14 0.15 0.16 0.17 0.18 0.19 0.20 0.21 0.22 0.23 0.24 0.25 0.26 0.27 0.28 0.29 0.30 0.31 0.32 0.33 0.34 0.35 0.36 0.37 0.38 0.39 0.40 0.41 0.42 0.43 0.44 0.45 0.46 0.47 0.48 0.49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49.4% 51.3% 53.0% 54.6% 56.0% 57.3% 58.6% 59.7% 60.8% 61.8% 62.8% 63.7% .6% 65.5% 66.2% 67.0% 67.7% 68.5% 69.1% 69.8% 70.4% 71.0% 71.6% 72.2% 72.7% 73.3% 73.8% 74.3% 74.8% 75.3% 75.7% 76.2% 76.6% 77.1% 77.5% 77.9% 78.3% 78.7% 79.1% 79.5% 79.8% 63
功能绿地下凹15cm 54.7% 56.7% 58.6% 60.3% 61.8% 63.2% .6% 65.8% 67.0% 68.1% 69.2% 70.1% 71.1% 72.0% 72.9% 73.7% 74.5% 75.2% 76.0% 76.7% 77.3% 78.0% 78.6% 79.2% 79.8% 80.4% 81.0% 81.5% 82.1% 82.6% 83.1% 83.6% 84.0% 84.5% 85.0% 85.4% 85.9% 86.3% 86.7% 87.1% 87.5% 功能绿地比例 0.5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80.2% 功能绿地下凹15cm 87.9%
8、21-30m断面
功能绿地比例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10 0.11 0.12 0.13 0.14 0.15 0.16 0.17 0.18 0.19 0.20 0.21 0.22 0.23 0.24 0.25 0.26 0.27 0.28 0.29 0.30 0.31 0.32 0.33 0.34 0.35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20.5% 28.5% 34.2% 38.6% 42.2% 45.3% 47.9% 50.2% 52.3% 54.2% 55.9% 57.5% 59.0% 60.3% 61.6% 62.8% 63.9% 65.0% 66.0% 67.0% 67.9% 68.8% 69.6% 70.4% 71.2% 72.0% 72.7% 73.4% 74.0% 74.7% 75.3% 75.9% 76.5% 77.1%
功能绿地下凹15cm 24.2% 32.7% 38.7% 43.4% 47.2% 50.4% 53.2% 55.7% 57.9% 59.9% 61.7% 63.4% .9% 66.4% 67.7% 69.0% 70.2% 71.3% 72.4% 73.4% 74.4% 75.3% 76.2% 77.1% 77.9% 78.7% 79.5% 80.2% 80.9% 81.6% 82.3% 82.9% 83.5% 84.1% 功能绿地比例 0.36 0.37 0.38 0.39 0.40 0.41 0.42 0.43 0.44 0.45 0.46 0.47 0.48 0.49 0.5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77.7% 78.2% 78.7% 79.2% 79.7% 80.2% 80.7% 81.2% 81.6% 82.1% 82.5% 82.9% 83.3% 83.7% 84.1% 功能绿地下凹15cm 84.7% 85.3% 85.9% 86.4% 86.9% 87.5% 88.0% 88.4% 88.9% .4% .9% 90.3% 90.8% 91.2% 91.6%
9、11-20m断面
功能绿地比例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10 0.11 0.12 0.13 0.14 0.15 0.16 0.17 0.18 0.19 0.20 0.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功能绿地下凹10cm 20.6% 28.9% 34.7% 39.3% 43.0% 46.1% 48.9% 51.3% 53.4% 55.3% 57.1% 58.8% 60.3% 61.7% 63.0% .2% 65.4% 66.5% 67.5% 68.5% 65
功能绿地下凹15cm 26.4% 34.5% 40.3% 44.8% 48.4% 51.5% 54.2% 56.5% 58.7% 60.6% 62.3% 63.9% 65.4% 66.8% 68.1% 69.3% 70.4% 71.5% 72.6% 73.5% 0.22 0.23 0.24 0.25 0.26 0.27 0.28 0.29 0.30 0.31 0.32 0.33 0.34 0.35 0.36 0.37 0.38 0.39 0.40 0.41 0.42 0.43 0.44 0.45 0.46 0.47 0.48 0.49 0.50 69.5% 70.4% 71.2% 72.1% 72.9% 73.6% 74.4% 75.1% 75.8% 76.5% 77.1% 77.7% 78.3% 78.9% 79.5% 80.1% 80.6% 81.1% 81.6% 82.1% 82.6% 83.1% 83.6% 84.0% 84.5% 84.9% 85.4% 85.8% 86.2% 74.5% 75.4% 76.2% 77.0% 77.8% 78.6% 79.3% 80.0% 80.7% 81.3% 82.0% 82.6% 83.2% 83.8% 84.3% 84.9% 85.4% 85.9% 86.4% 86.9% 87.4% 87.9% 88.4% 88.8% .3% .7% 90.1% 90.5% 90.9%
66
附件一 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设施 一、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概述
适用于佛山市的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透水铺装(透水砖铺装、透水沥青铺装、透水混凝土铺装)、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生态树池、植被草沟(排水型、入渗型)、雨水湿地等。
1.1透水铺装
1.1.1概念与构造
透水铺装是一种具有孔隙的铺装材料,可以渗透和储存雨水的设施,按照面层材料不同可分为透水砖铺装、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和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嵌草砖、园林铺装中的鹅卵石、碎石铺装等也属于渗透铺装。
透水铺装一般包括透水面层、透水找平层、透水垫层、透水基层个部分。不同类型的透水铺装的构造不同,具体见下图。
1)透水砖
图1.1 透水砖铺装实景图和构造图
2)透水沥青混凝土
67
图1.2 透水沥青实景图和构造图
3)透水水泥混凝土
图1.3 透水混凝土实景图和构造图
其中,透水沥青和透水混凝土根据其适用范围不同从而选择透水或不透水的结构层。 1.1.2适用范围
透水砖适用于市政道路人行道、道路公交站台、停车场等易积水点;透水沥青和透水混凝土适用于荷载较小的市政道路机动车道和自行车道,不适合用于大流量、大负荷的重型道路使用。
当地下水位或不透水层埋深小于1.0m时不宜采用全透水路面。 1.1.3设计指引
1)透水铺装结构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和《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的规定。
2)透水铺装各结构的设计要点如下表所示:
表1.1 透水铺装各结构的设计要点一览表
结构 2.透水砖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渗透系数大于1×10-4m/s; 透水面层 b) 孔隙率大于20%; c) 抗压强度大于35MPa,抗折强度大于3.2MPa。 3.透水水泥混凝土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采用高强度等级的矿渣硅酸盐水泥; 68
设计要点 1.周边的客水不宜引导到透水面层上入渗。
结构 150~300mm; c) 孔隙率为15%~21%。 设计要点 b) 停车场水泥混凝土厚度宜为100~150mm,道路水泥混凝土厚度宜为4.透水沥青混凝土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停车场沥青混凝土厚度宜为50~100mm,道路沥青混凝土厚度宜为100~150mm; b) 孔隙率大于16%。 透水找平层 1.透水找平层渗透系数应大于5×10-4m/s,厚度宜为20~50mm。 2.找平层宜采用粗砂、细石、透水混凝土等材料。 1.透水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50mm,孔隙率不应小于30%,透水垫层厚度应根据蓄存水量要求及蓄存雨水排空时间确定。 2.透水垫层应采用连续级配砂砾料、单级配砾石等透水性材料。单级配砾石垫层的粒径宜为5~10mm,连续级配砂砾料垫层的粒径宜为5~40mm。 3.当透水铺装基层土壤不允许土壤入渗或基层土壤为粉质粘壤土或粘土时,透水垫层可按如下要求设置: a) 透水垫层下面设置150mm沙滤层; b) 在沙滤层与透水垫层之间设置透水土工布层; 透水垫层 c) 沙滤层下面沿道路横向设置穿孔管,穿孔管可按下列要求设置: 1) 穿孔管管径宜为100~150mm; 2) 穿孔管沿透水铺装横向坡度应大于1.0%; 3) 穿孔管周边采用砾石槽包裹,砾石采用与透水垫层相同的材料,砾石槽断面尺寸宜采用梯形断面,梯形上层宽度宜为0.5m,下底宽为0.2m,高为0.2m。穿孔管上下各设置5cm 砾石层。 4) 穿孔管可接检查井排放或渗透井入渗。 4.当透水铺装基层土壤不允许土壤入渗,沙滤层与基层土壤间应设置防渗层。 透水基层土壤 透水铺装基层土壤应按道路专业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溢流设施宜采用如下形式: 溢流设施 透水铺装溢流设施 3)透水铺装坡度不宜大于2.0%。当透水铺装坡度大于2.0%时,沿长度方向应设置隔断层,隔断层顶端宜设置在透水面层下2~3cm,隔断层可采用大于
69
16mm 的HDPE 或PVC 防渗膜或者混凝土。最大隔断长度应采用式(1)计算:
………………………………………………(1)
式中:
Lpmax-透水铺装最大隔断距离(m) Dp-透水垫层厚度(m) Sp-透水铺装坡度
4)透水铺装外排洪峰流量可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计算有效雨水存储量应按式(2)计算:
………………………(2)
式中:
Vp─透水铺装有效雨水存储量(m3);
Dp,Dc─分别是透水垫层和透水面层厚度(m); θp,θc─分别是透水垫层和透水面层孔隙率; Lpmax─透水铺装隔断长度(m); Wp─透水铺装宽度(m)。
1.1.4参考单价
表1.2 透水铺装投资及维护
透水铺装 透水砖 透水水泥混凝土 透水沥青混凝土 投资(元/m2) 50~100 200~400 100~200
维护 低 高 高 注:透水路面的投资价格是指比传统路面增加的造价。
1.2下沉式绿地
1.2.1概念与构造
下沉式绿地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下沉式绿地指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在200 mm 以内的绿地;广义的下沉式绿地泛指具有一定的调蓄容积(在以径流总量控制为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或设计计算时,不包括调节容积),且可用于调蓄和净化径流雨水的绿地,包括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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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塘等。
本指引中为狭义的下沉式绿地。
下沉式绿地的下凹深度应根据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确定,一般为100-200 mm。
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顶部标高一般应高于绿地50-100 mm。
狭义的下沉式绿地典型构造如图1.4所示。
图1.4 下沉式绿地结构及实景图
1.2.2适用范围
下沉式绿地可广泛应用于市政道路、公路、高速公路、停车场的绿化带。对于径流污染严重、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1m及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3m(水平距离)的区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1.2.3技术指引
1)下沉式绿地的下沉深度一般不大于200mm。考虑到植物生长所需空间和暴雨冲刷物可能带入绿地,为了保障下沉式绿地能正常工作,下沉式绿地应保证一定的最小下沉深度,建议不小于50mm。
2)下沉式绿地各结构的设计要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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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 下沉式绿地各结构的设计要点一览表
结构 种植物 设计要点 根据下沉式绿地的设计和主要目的,绿地内应选用适合绿地运行条件,并满足景观设计要求的植物品种,如根据是否长时间有水和水深,选择耐淹种类的植物等。 1.溢流口宜设在绿地中或绿地和道路交界处,高程高于绿地高程而低于路面高程。 2.溢流口顶部标高应低于周边硬化汇水面不小于50mm。宜采用立体排水溢流口 等不易堵塞的溢流口。 3.溢流口宜设有沉泥斗,深度不应小于300mm。 4.如果道路坡度合适时可以直接利用路面作为溢流坎,从而使非绿地铺装表面产生的径流雨水汇入下沉式绿地入渗,待绿地蓄满水后再通过溢流口或道路溢流。 截污措施 应考虑路面污染物的管理和控制间题,可采取截污措施,强化管理,避免对绿地的不利影响。 1.2.4参考单价
狭义的下沉式绿地单价约为40~50元/m2,建设费用和维护费用均较低。
1.3雨水花园
1.3.1概念与构造
雨水花园是指通过土壤的过滤和植物的根部吸附、吸收等作用去除雨水径流中污染物的人工设施。可采用简易型和增强型两种形式。简易型雨水花园主要起到滞留与渗透雨水的目的,结构相对简单。一般用在环境较好、雨水污染较轻的区域,如车流量较小的支路等;增强型雨水花园不仅是滞留与渗透雨水,同时也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适用于环境污染相对严重的地域,如繁忙的市政道路、停车场等地。
雨水花园的构造通常包括进水设施、存水区、覆盖层、土壤层、种植物、砂滤层、地下排水层、溢流设施。具体见下图。增强型雨水花园由于要去除雨水中的污染物质,因此在土壤配比、植物选择以及底层结构上需要更严密的设计。
1)简易型雨水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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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简易型雨水花园结构图
2)增强型雨水花园
图1.6 增强型雨水花园结构图
图1.7 雨水花园实景图
1.3.2适用范围
雨水花园适用于道路绿化带(绿化带可不采用),尤其是机动车道主道
73
和辅道、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绿化分隔带。
当原位土壤入渗滤小于4×10-6m/s,或地下水位及不透水层深度小于1.20m时,不宜采用简易型雨水花园;地下水位及不透水层深度小于0.7m,不宜采用增强型雨水花园。 1.3.3设计指引
1)单个雨水花园的集水面积不宜大于0.5ha。
2)雨水花园可设置成在线型或者离线型,根据雨水径流水质及雨水走向可按下图选择相应的组合形式:
注:初期雨水径流水质等级划分标准见下表。(全文适用)
水质等级 A B C D 平均COD(mg/L) < 100 100~300 400~800 > 800 平均TSS(mg/L) < 100 100~400 500~1000 > 1000 平均TP(mg/L) < 0.2 0.2~0.5 0.5~1.0 > 1.0 图1.8 各径流水质雨水走向图
3)雨水花园预处理设施可采用沉沙设施、过滤设施或者附属设备。 4)雨水花园各结构的设计要点如下表所示:
表1.4 雨水花园各结构的设计要点一览表
结构 进水设施 存水区 覆盖层 对土壤造成冲蚀。 雨水花园最大存水深度宜设置为10~30cm;雨水花园存水区四周宜设置大于2:1(H:V)的边坡。 雨水花园应设置5~10cm覆盖层,覆盖层宜采用枯树皮和树叶。 74
设计要点 雨水花园应设置配水设施,使得雨水能顺畅、均匀地流入雨水花园,不会
结构 表要求。 设计要点 1.雨水花园的土壤层厚度宜为40~80cm 的配置土壤,配置土壤应满足下雨水花园配置土壤特性 参数 要求 3×10-6~1×10-5 5.5~6.5 3.0~5.0 < 10 30~55 35~60 渗透系数(m/s) pH 有机质含量(%) 粘土(%) 粉质土(%) 沙质土(%) 土壤层 2.配置土壤不应含有杂草等植物种子、砾石、混凝土块、砖块等杂物。 1.雨水花园中应采用本地种植物,其耐淹或挺生时间应大于36小时。 种植物 砂滤层 2.雨水花园中种植物的布置宜与景观专业配合设计;乔木应种植在雨水花园周边,不能种植在进水口处。 雨水径流水质为C、D 等级时,土壤层下面宜设置15~30cm砂滤层。 增强型雨水花园应设置地下排水层,地下排水层宜按照以下要求设计: a) 宽度方向每3m 设置一根穿孔管,管径不小于150mm,排水能力不应小于雨水花园的最大入渗能力; b) 穿孔管的设置应满足坡度大于0.05%、钻孔孔径为15~20mm、地下排水层 孔间距10cm、排孔数大于4个、穿孔管上下层砾石层厚度大于5cm、材质为PVC或HDPE管材等要求; c) 穿孔管外砾石应为级配20~30mm的水洗砾石; d) 每根穿孔管宜设置一根清淤立管,清淤立管管径宜为100~150mm。 1.雨水花园可选择下列溢流形式: 溢流设施 雨水花园雨水溢流形式图 2.雨水花园溢流口设置应保证其最大存水深度。 3.雨水花园溢流排水能力应不小于设计进水流量。 75
5)雨水花园的面积应按照公式(3)和(4)计算:
A)简易型
…………………………(3)
B)增强型
……………………………(4)
式中:
Af-雨水花园面积(m2);
VWQ-雨水花园径流污染控制量(m3); df-种植土壤层厚度(m);
i-雨水花园底层土壤渗透系数(m/s) k--雨水花园内配置土壤渗透系数(m/s);
hf-雨水花园平均存水深度(m)= 0.5×最大存水深度; tf-雨水花园雨水排空时间(hr),宜按36小时设计。
1.3.4参考单价
雨水花园单价约为800~1500元/m2;维护等级为中等。
1.4生态树池
1.4.1概念与构造
生态树池是一种小型生物滞留池,是一种特殊构造的行道树,能有效的控制雨水径流,尤其是当分散在整个场地时。径流雨水被引导至生态树池,在进入集水井之前通过土壤和过滤层进行净化,并且通过收集径流雨水为树木提供灌溉用水。
生态树池的基本构为从上到下为存水层、种植土、砾石排水层,根据其构造不同,亦可分为入渗型和过滤型。生态树池存水层上部设置溢流口,连接至雨水井,当雨水径流量超过树池的处理能力时,溢流至雨水管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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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0 组合渗滤树池应用于道路绿化带及树池带示意图
图1.9 生态树池实景图和构造图
1.4.2适用范围
生态树池是一种特殊结构的行道树,其适用于市政道路上的行道树,尤其是适用于宽度较窄而无带状绿化带的市政道路。 1.4.3设计指引
1)生态树池通常可采用方形或矩形。 2)生态树池各结构的设计要点如下表所示:
表1.5 生态树池各结构的设计要点一览表
结构 进水设施 种植物 存水层 种植层 砾石排水层 溢流设施 设计要点 进水方式可为顶部进水或侧壁进水,当采用顶部进水时,树池顶宜与周边路面相平或低于周边路面10mm~20mm 植物宜以中小型的灌木或小乔木植物为主 存水层的作用是收集径流雨水,并在当径流量大时暂时储存雨水。高度由溢流管控制,其设置应考虑植物的耐淹程度和土壤渗透性能。 生态树池种植灌木、花草覆土不得低于500mm,种植乔木覆土不得低于1500mm,宽度不得低于1500mm 碎石垫层不宜小于150mm 生态树池宜设置溢流口,宜采用不易堵塞的立体排水的溢流口,溢流口顶部标高应高于绿地20mm~50mm。 1.4.4参考单价
生态树池单价约为1000元/个;维护等级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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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植被草沟
1.5.1概念与构造
植被草沟指种有植被的地表沟渠,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水,并具有一定的雨水净化作用,可用于衔接其它各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
植被草沟根据其构造可以分为简单型植被草沟和增强型植被草沟,其构造如下。
1)简单型植被草沟
图1.10 简单型植被草沟断面图
2)增强型植被草沟
图1.11 增强型植被草沟建设断面图
78
图1.12 植被草沟实景图
1.5.2适用范围
植被草沟适用于市政道路绿化带(包括绿化带),场地竖向允许且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也可代替雨水管渠。此外,可以通过道路横坡的改变,将植被草沟作为排水明渠,尤其是对于内涝积水严重的市政道路。
简易型植被草沟地下水位及不透水层埋深应大于0.60m。增强型植被草沟地下水位及不透水层埋深应大于1.20m,土壤渗透系数应为4×10-6m/s~1×10-4m/s。
植被草沟不应建造在下列场所: A)容易发生坍塌、滑坡灾害的危险场所
B)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1.5.3设计指引
1)简易型植被草沟坡度宜为1%~5%,增强型植被草沟坡度宜小于2%。 2)植被草沟汇水面积不宜超过2h。
3)植被草沟宜设置为在线型,可采用下图所示组合形式:
图1.13 植被草沟径流组织图
4)植被草沟的预处理设施宜采用沉砂设施、雨水花园、过滤设施或附属设
79
备。
5)在2年一遇设计暴雨条件下植被草沟中最大流速应不超过下表要求:
表1.6 植被草沟最大流速要求
土质 粉质土、砂质土、壤土 最大流速要求(m/s) 植被高度 5~15cm 15~30cm 5~15cm 15~30cm 5~15cm 15~30cm 植被状况一般 0.6 0.7 0.9 1.1 1.2 1.4 植被状况好 0.9 1 1.2 1.3 1.5 1.7 粉质粘土、砂质粘土 粘土 6)植被草沟各结构的设计要点如下表所示:
表1.7 植被草沟各结构的设计要点一览表
结构 设计要点 下列情况时,宜采用配水设施: 配水设施 a) 雨水径流通过管道进入植被草沟; b) 雨水进入植被草沟时跌水超过15cm; c) 植被草沟穿过道路,采用管道连接时。 1.增强型植被草沟蓄水层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a) 上层土壤层厚度宜为20~40cm,渗透系数应大于5×10-5m/s,小于1×10-4m/s; 蓄水层 b) 蓄水层孔隙率不小于30%,可采用级配砾石层、穿孔管; c) 蓄水层厚度宜为30~50cm; d) 蓄水层与土壤层之间应设置透水土工布。 2.蓄水层不应对构筑物、道路、管道等基础产生影响。 当简易型植被草沟坡度大于3%,增强型植被草沟坡度大于1%时,宜设置雨水台坎。雨水台坎的设置宜满足下列要求: a) 采用级配为150~200mm 块石,块石级配良好,干净; b) 台坎顶面高度低于植被草沟顶部10cm; c) 台坎设置宽度满足其不会被雨水冲开; 雨水台坎 d) 台坎设置间距按式(5)进行计算: …………..…….……………(5) 式中: Lgmax-台坎设置间距(m); sg-植被草沟坡度; 80
结构 d-断面最大深度(m)。 设计要点 1.简易型植被草沟宜种植草皮、地衣等较矮的种植物;增强型植被草沟宜种种植物 植草本花卉、草皮等。 2.种植物的耐淹时间应大于24小时,不应在植被草沟中种植乔木及较大灌木。 植被草沟应设置溢流设施,溢流口宜设置在植被草沟最高蓄水位下3~5cm处。 溢流设施 7)植被草沟断面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A)简易型植被草沟应满足2年一遇设计降雨排水要求,设计流量计算见公式(6):
………………………………………(6)
其中:Q-设计流量(m3/s);
Ag-断面面积(m2);
抛物线断面:梯形断面:
z-梯形断面边坡(H:V); r-水力半径(m);
抛物线断面:
梯形断面:Sg-植被草沟坡度;
d-断面最大深度,通常为20-40cm; B-梯形断面底面宽度。 n-曼宁系数;宜按下表选择:
表1.8 植被草沟中曼宁系数n 取值
A:直线植被草沟 最小值 81
平均值 最大值
1 较短种植物(<10cm),很少杂草 2 较短种植物(<10cm),较多杂草 B:非直线植被草沟 1 较长的种植物(>10cm),很少杂草 2 较长的种植物(>10cm),较多杂草 0.022 0.026 0.026 0.03 0.027 0.03 0.032 0.035 0.033 0.033 0.04 0.045 b)增强型植被草沟应满足: 1)雨水排空时间小于24小时; 2)满足2年一遇设计降雨排水要求; 3)满足雨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
c)根据雨水排空时间确定草沟最大深度,断面最大深度计算见公式(7):
…………………………………………(7)
其中:
d-断面最大深度,通常为20~40cm; kg-表层土壤渗透系数(m/s); tg-雨水排空时间小于24×3600(s)。
d)根据径流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断面尺寸,植被草沟雨水滞留入渗控制量计算简公式(8):
…... ……………………(8)
其中:
VR-植被草沟雨水滞留入渗控制量(m3); Aave-最大平均存水断面面积(m2)=α Ag; Lg-植被草沟长度(m);
α-断面存水系数,可按下表取值:
表1.9 增强型植被草沟断面存水系数取值表
草沟坡度 <0.5% 0.5%-1.0% 1.0%-1.5% 1.5%-2.0% 设置台坎 0.9 0.85 0.8 0.75 未设置台坎 0.7 0.65 0.6 0.55 1.5.4参考单价
植被草沟的类型不同所需的投资及维护状况也不同,详见下表。
82
表1.10 植被草沟的投资
植被草沟 简单型 增强型 投资(元/m2) 20~50 100~300 维护 低 中等 1.6雨水湿地
1.6.1概念与构造
雨水湿地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及微生物等作用净化雨水,是一种高效的径流污染控制设施,雨水湿地分为雨水表流湿地和雨水潜流湿地,一般设计成防渗型以便维持雨水湿地植物所需要的水量,雨水湿地常与湿塘合建并设计一定的调蓄容积。
雨水湿地可采用表面流雨水湿地和潜流湿地两种形式。
表面流雨水湿地宜包括下列构造:a)进水及预处理前池;b)深水通道;c)浅水区;d)出水池;e)出水及溢流设施。典型构造如图1.14所示.
潜流雨水湿地宜包括以下构造:a) 配水设施;b) 填料层;c) 存水及种植物区;d) 溢流设施。典型构造如图1.15所示。
1)表面流雨水湿地
图1.14 表面流雨水湿地典型构造示意及实景图
83
2)潜流雨水湿地
图1.15 潜流雨水湿地典型构造示意及实景图
1.6.2适用范围
雨水湿地适用于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公路尤其是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立交桥下绿地等区域。 1.6.3设计指引
1)雨水湿地应根据汇水区面积、蒸发量、渗透量、湿地滞流雨水量等实际状况计算其水量平衡,保证在30d干旱期内不会干涸。
2)表面流雨水湿地的总面积不宜小于汇水面积的1%,且不宜小于15ha。 3)表面流雨水湿地各结构的设计要点如下表所示:
表1.11 表面流雨水湿地各结构的设计要点一览表
结构 进水及预处理前池 深水通道 设计要点 1.应设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设施,防止水流冲刷和侵蚀 2.应设置前置塘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 表面流雨水湿地应设置深水通道,深水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深水通道在常水位下的水深宜为1.0~1.5m; 84
结构 设计要点 b) 深水通道在常水位下的容量应大于0.25VWQ; c) 深水通道应尽量延长水力停留时间,通道长度与直线距离之比宜大于1.5。 1.表面流雨水湿地宜设计常水位、滞流水位和溢流水位。 2.表面流雨水湿地常水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雨水湿地内超过35%的面积水深小于15cm; b) 雨水湿地内超过65%的面积水深小于50cm; c) 满足景观及水深植物生长要求。 3.滞流水位应满足式(10)要求: …………………………(10) 式中: Sd-滞流水位库容量(m3); 浅水区 Sp-常水位库容量(m3); Vwq-径流污染控制量(m3)。 4.溢流水位应满足式(11)要求: 式中: So-溢流水位库容量(m3); Sd-滞流水位库容量(m3); Vd-雨水滞流控制量(m3)。 4.当表面流雨水湿地面积受到时,可采用砾石等填料提高其污染物去除效果及滞流能力。 表面流雨水湿地宜在深水区、浅水区、护坡、出水池周边种植水生植物,种植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选择本地水生植物; b) 水生植物要根据各个区域的常水位水深配置; c) 满足景观设计要求; d) 根系发达。 1.表面流雨水湿地岸边高程应高于溢流口30cm 以上。 2.当表面流雨水湿地岸边处常水位水深超过1.2m 时,护坡宜采用两……………………………(11) 种植物 护坡及驳岸 级平台,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下部平台宽度大于1.0m,位于常水位下0.5m; b) 上部平台宽度大于1.0m,位于常水位上0.5~0.8m 处。 表面流雨水湿地应设置出水池,出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出水池 a) 出水池常水位水深宜为0.8~1.2m; b) 出水池常水位容量不小于常水位湿地总容量的5%。 85
结构 溢流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计要点 a) 溢流口应设置拦污栅; b) 溢流口宜设置在溢流井侧边,应设置2 个以上溢流口。当溢流口设置在溢流井顶面时,应设置防旋流装置; c) 穿过岸体的溢流管宜设置防渗设施; d) 溢流井应进行浮力校核,应满足空溢流井总量/总浮力> 1.25; e) 应设置清淤和维护通道。 出水及溢流设施 4)潜流湿地地形坡度宜小于2%。
5)当潜流湿地底部土壤渗透系数大于1×10-7m/s且高于地下水位时,应设置防渗层。
6)当汇水区雨水径流水质为C、D 等级时,潜流湿地应采用预处理设施。 7)潜流雨水湿地各结构的设计要点如下表所示:
表1.12 潜流雨水湿地各结构的设计要点一览表
结构 设计要点 1.潜流湿地可采用表面配水或地下穿孔管配水。 2.潜流湿地地下穿孔管配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穿孔管直径宜为150~300mm; 配水设施 b) 穿孔管坡度宜为1%~2%; c) 穿孔管周边应包裹砾石,砾石外包透水土工布; d) 宽度方向每5m 宜设置一根穿孔管; e) 每根穿孔管应设置清淤立管。 潜流湿地的填料层宜下列部分组成: 填料层 a) 5~10cm 种植土层; b) 5cm 豆砾石层; c) 40~100cm 砾石层。 存水及种植物区 溢流设施 1.潜流湿地存水深度宜为15~30cm,存水区边坡应大于2:1(H:V)。 2.潜流湿地宜种植3种以上种类的水生植物。 潜流湿地应设置溢流设施。溢流设施可采用溢流管或溢流井,溢流口高程应与最大存水高程持平。 1.6.4参考单价
雨水湿地的单价约为500~700元/m2,维护费用较高。
86
1.7其它设施
其它可应用交通基础设施的设施包括除污或截污型雨水口、初期雨水处理设施等,主要为市场化产品或专利产品。2016年3月,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一批)》,共计36 项,包括收集与渗透技术、调蓄技术、转输技术、截污净化技术、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设计与管理技术六类技术,可供参考。
图1.16 其它类型设施
二、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选用
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按主要功能一般可分为渗透、储存、调节、转输、截污净化等几类。通过各类技术的组合应用,可实现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目标。实践中,应选择与雨水控制利用模式相对应的技术。
单项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往往具有多个功能,如生物滞留设施的功能除渗透补充地下水外,还可实现削减峰值流量、净化雨水,实现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和径流污染控制等多重目标。因此应根据设计目标灵活选用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及其组合系统,根据主要功能按相应的方法进行设施规模计算,并对单项设施及其组合系统的设施选型和规模进行优化。
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选用流程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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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选用流程图
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比选如表2.2所示。各类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的选用应根据其功能、用地构成、土地利用布局、水文地质等特点进行,可参照表2.3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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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比选一览表
功能 单项设施 集蓄利补充地用雨水 下水 透水砖铺装 透水水泥混凝土 透水沥青混凝土 下沉式绿地 简易型雨水花园 增强型雨水花园 生态树池 简单型植草沟 增强型植草沟 雨水湿地 削减峰净化值流量 雨水 转输 径流总量 径流峰值 径流污染 分散 √ √ √ √ √ √ √ √ √ √ 相对集中 — — — — — — — — — √ 建造费用 低 高 高 低 低 中 低 低 低 高 维护费用 低 中 中 低 低 低 低 低 低 中 控制目标 处置方式 经济性 污染物去除率(以SS计,%) 80-90 80-90 80-90 — — 70-95 — 35-90 35-90 50-80 景 观 效 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般 好 好 好 一般 好 好 注:1 ●——强 ◎——较强 ○——弱或很小;
2 SS去除率数据来自美国流域保护中心(Center For Watershed Protection,CWP)的研究数据。
表2.3 各类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设施选用一览表
市政道路 海绵城市设施 机动车道 透水砖铺装 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 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 简单型雨水花园 增强型雨水花园 生态树池 简单型植被草沟 增强型植被草沟 雨水湿地 ○ ◎ ◎ × × × × × × 非机动车道 ● ○ ◎ × × × × × × 绿化带 × × × ◎ ○ ○ ○ ● ○ 两侧绿化带 × × × ● ● ◎ ◎ ◎ ○ 机动车道 ○ ◎ ◎ × × × × × × 非机动车道 ● ○ ◎ × × × × × × 公路 绿化带 × × × ◎ ○ ○ ○ ● ○ 两侧绿化带 × × × ● ● ◎ ◎ ◎ ◎ 机动车道 ○ ○ ○ × × × × × × 高速公路 绿化带 × × × ◎ ○ ○ ○ ● ○ 两侧绿化带 × × × ● ● ◎ ◎ ◎ ● 停车位 ● ◎ ◎ × × × × × × 停车场 路面 ○ ◎ ◎ × × × × × × 绿化带 × × × ◎ ● ◎ ◎ ◎ ○ 注:●——宜选用 ◎——可选用 ○——不宜选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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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海绵城市建设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有效推进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保障《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技术指引)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广东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佛山市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佛府【2016】5号)等相关法规及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本技术指引适用范围的佛山市新、改、扩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立项、土地出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及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设计及审查、竣工验收、维护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海绵城市,是指在建设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通过模拟自然条件,源头利用分散式低影响开发设施使得项目区域开发后的年降雨径流总量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将建设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到最小的一种建设模式。
第四条 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海绵办)及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对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向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提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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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指引的相关内容。佛山市各区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海绵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改部门、规划国土、建设、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按照《佛山市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佛府【2016】5号),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加强对区内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的审查审批。
第五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等规划中,应按照技术指引的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编制海绵城市相关内容,并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予以明确。
第六条 符合技术指引适用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将海绵城市理念贯穿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各个阶段。海绵城市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第七条 性投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中应有海绵城市建设适宜性的相关论述,结论应明确是否建设海绵城市设施,以及海绵城市设施的投资额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地质等本底条件、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原则与目标、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风险分析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社会投资项目应在项目申请报告中提出海绵城市的建设原则、目标、措施、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投资情况、效益分析等内容。 第 各区发改部门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评审时,应对其中海绵城市相关内容同时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批复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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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海绵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区发改部门审批通过后,应报送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区海绵办备案。
第十条 区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应将项目是否建设海绵城市设施作为基本要求之一,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区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应按项目选址意见书,将建设项目是否建设海绵城市设施作为基本内容予以载明。
土地已划拨的建设项目,鼓励依法通过设计变更、协商等方式,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第十二条 对选址阶段明确开展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的项目,区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列入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详见技术指引“3.2规划设计目标”)及海绵城市规划指标(海绵城市规划指标详见技术指引“4.7规划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 项目设计招标时,业主单位应在设计招标文件中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设计单位提供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应满足技术指引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等前期设计阶段,应包括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应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要求、设计方案的海绵城市计算书(雨水管道设计、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计算、海绵城市规划指标核算表等)和其它相关资料等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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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内容。
方案设计评审时,评审单位应按照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及技术指引加强对海绵城市设计部分的技术评审。
第十五条 项目方案设计报批文件应编制海绵城市目标核算文件,供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目标核算方法参考技术指引“3.5目标的评估”。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自行进行审查,也可委托第三方海绵城市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审查,并出具海绵城市目标可达性审查结论。
区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项目海绵城市目标审查结论,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查意见中列入审查结论。
第十六条 各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作出行政审批或者行政许可前,可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评估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海绵城市建设专篇材料进行技术评估。 第十七条 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对项目的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等前期设计阶段是否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专项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一般建设项目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重大建设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第十 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技术指引的要求,并落实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批复)意见。
第十九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和技术指引对适用范围内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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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意见书应明确列出海绵城市审查结论,不符合本技术指引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应当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海绵城市内容部分确需变更设计,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同时审查海绵城市相关内容,设计变更不得降低项目的海绵城市目标。
第二十一条 海绵城市设施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科学施工。监理单位应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二条 区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专项验收时,对于未按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规划验收应当定为不合格。 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对于未按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竣工验收应当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图审查单位违反技术指引进行设计或审查。
第二十四条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及其授权单位择优明确海绵城市技术服务机构,为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从事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管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海绵城市技术与维护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五条 各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的维护管理单位,与技术指引出台之前各类设施所对应的维护管理单位相同。其经费由各区财政统筹安排。
第二十六条 佛山市鼓励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海绵城市理念进行建设。市、区海绵办,或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推进海绵城市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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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和建设的单位、人员给予评价并提出奖励建议。具体奖励由市或区另行制定,具体奖励评价标准可参考技术指引“8 绩效评价”部门进行设定。
第二十七条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向市海绵办和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有关主管部门可将其违章行为作为不良记录予以公示或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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