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河南省
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国土资发[2013]19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3.03.27 【实施日期】2013.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省级
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豫国土资发〔2013〕1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人地挂钩,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13年度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做好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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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7日
2013年度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为规范我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确保资金补助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河南省人地挂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豫国土资发〔2013〕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补助资金类别及用途
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中的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拆旧区复垦和农用地整治。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本次补助资金优先保障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建新区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道路(含桥涵)、给排水、供电、环境生态建设等。 二、补助原则
(一)总量控制。根据预算安排,综合考虑全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际,实行补助资金总量和补助项目个数总量控制。
(二)保护耕地。促进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对耕地保护较好,粮食产量位于全省前列的县(市)给予倾斜。
(三)统筹兼顾。对人口数量较大的县(市、区)予以倾斜;对列入省级人地挂钩试点的省辖市适当倾斜;对2012年度已进入省级资金补助项目库的,优先补助。 (四)突出重点。补助项目分为一般补助项目和重点补助项目。各省辖市选择1个交通区位条件优、群众基础条件好、基层积极性高、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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