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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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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新闻宣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工作,增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及时准确地对内沟通信息,对外宣传我校建设成果,为学校打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以弘扬主旋律、坚持正确的导向为根本出发点,遵循客观、准确、及时的新闻规律。

第三条 新闻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领导、外宾来校视察、调研、访问、参加学校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情况;

(二)学校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的情况; (三)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信息; (四)学校举办的重要会议及学校领导的重要讲话; (五)学校各方面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 (六)学校各类活动的举办情况;

(七)学校师生的重要学术成果和典型事迹等; (八)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九)其它需要及时宣传报道的事项。 第四条 新闻宣传形式

学校新闻宣传分为校内新闻宣传和校外新闻宣传。校内新闻宣传方式主要为校园网站宣传(学校新闻栏)。校外宣传方式主要有网络、报刊、杂志等。如遇重要活动需邀请校外媒体来校采访,由办公室负责联络工作。

第五条 新闻宣传队伍建设

办公室是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新闻宣传,管理和指导校内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新闻发布工作。

各部门确定1-2名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在职人员担任本部门宣传员,由办公室聘任。宣传员队伍是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力量,负责本部门新闻稿件组织撰写、量化统计、整理投稿。

校内全体师生均可按照本办法撰写稿件。 第六条 新闻宣传流程

各部门稿件由本部门师生负责撰写,撰写完成交由本部门宣传员整理统计,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报党办审核通过予以发布。审核不通过退回原部门修改或通知原部门不予发布。如稿件需进行约三分之一以上内容修改,发布时署名原作者+核稿人。

第七条 学校新闻宣传任务

每年由学校明确相关部门《淮海晚报》职教之窗专版、淮安日版专版稿件撰写任务,以及每个部门全年在校级及以上媒体发布稿件的目标任务(备注:在学校网站首页 “学校动态”栏目以及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宣传信息稿件,才可认定为在校级媒体

发表,不含淮海晚报职教之窗、淮安日报等专版宣传任务)。各部门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按时上交稿件、完成目标任务。如因稿件不合格被打回修改造成逾期,仍按未如期上交处理。相关惩罚措施见第。任务安排模板见附件一《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淮海晚报职教之窗、淮安日报等专版宣传任务分解表》、附件二《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各部门在校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信息稿件任务分解表》(每年初学校将对目标任务进行更新)。

第 奖惩措施

宣传稿件,按照发表媒体类别、级别,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并计算积分。

在学校网站“学校新闻”栏目每发表一篇奖励撰稿人10元,本部门记1分。

在校外市级网络、报刊每发表一篇500字以下的奖励撰稿人20元,本部门记2分。

在校外省级以上网络、报刊每发表一篇500-3000字的,奖励100元,本部门记5分。

在校外省级以上网络、报刊每发表一篇3000字以上的,视报刊级别和宣传影响力,经校领导研究确定,给予200-800元奖励,本部门记6-10分。

同一宣传稿件被不同媒体采纳、刊发、报道的,按最高级别奖励。宣传稿件由多人署名发表报道的,按照人数平均奖励。

年终学校根据各部门积分排序评选出宣传工作一等奖、二等

奖、三等奖(得分相同者并列获得相应奖项)。一等奖奖金1200元,二等奖奖金800元,三等奖奖金600元。

如期完成《淮海晚报》职教之窗、淮安日报等专版规定任务的,每个专版记相关部门5分;年终学校进行评比,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没有完成任务的部门,对年终积分排序评选获得的奖次降一档处理。

如期完成部门在校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信息稿件任务的,按照发表媒体类别、级别,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和积分;没有完成任务的部门,对年终积分排序评选获得的奖次降一档处理。

第九条 学校年终还将对部门网站(栏目)进行评比,并给予相关奖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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