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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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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府〔〕14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区同意,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核查清理,推进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向制度化、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事实清楚。

(二)坚持收入标准。必须将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标准作为核查清理工作唯一的“度量尺”,对高于低保标准的坚决予以清退,对低于标准的及时纳入低保。

(三)坚持应保尽保。正确理解“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不能盲目的为了降低保障人数而下指标、定比例、设门槛,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拒之门外。

(四)坚持维护稳定。加强工作力量,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责任主体

各镇街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行政区域内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镇街核查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核查清理范围及重点

核查清理工作的范围是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

(一)家庭成员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二)在我区享受低保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

(三)在我区享受低保且同时已领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员;

(四)享受低保人员虽下岗、失业、但其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或在私企工作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子女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的;

(五)享受低保人员的家庭成员中有开商店、办公司、工厂、从事客车、货车营运的;

(六)享受低保人员因年幼、年迈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赡养、抚养人、扶养人具备明显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底前)。

1.制定方案。制定《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下发各镇街,各镇街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召开会议。召开区、镇街两级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对镇街、村(居)委会参与核查清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开展清理核查做好准备。

(二)申报阶段(11月1日至10日)。

全区所有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填写《市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书》,在享受低保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三)核查清理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

1.入户调查。按照“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的要求开展入户调查工作。通过听、查、看、访对其家庭情况、家庭人口及收入、就业情况、水电气支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镇街和村(居)委会调查人员要对调查结果签字负责。

2.民主评议。组织由所在村(居)委会、政协委员、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职工代表、村(居)委会干部召开评议会议,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城乡低保享受条件进行民主评议。

3.镇街初审。镇街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送《城市(农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无变化家庭名册》,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和家庭收入有变化的报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增、调减家庭名册》、《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家庭名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审批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低保金调整审批表》。

4.两榜公示。一是村(居)委会对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一次张榜公示;二是镇街对初审结果进行二次张榜公示,并于12月10前将《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各类审批表报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上报核查清理。

(四)审批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区民政局根据《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对各镇街报送的低保审批表进行审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12月25日)。

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对各镇街核查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各镇街要组织人员重新核查清理。核查清理工作结束后,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并向区报送专题报告,区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低保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区副区长彭洪森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本次核查清理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加强低保资金的管理和落实清理核查工作经费;区、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负责配合做好数据比对及低保的联动机制等工作;区、区办负责做好维稳工作,对扰乱清理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依法予以处置;区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查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各镇街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法规办事。既不能放宽将不属于低保制度解决的对象纳入低保,又不能置困难群众于不顾,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低保。对矛盾突出的投拆,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既要搞好核查清理工作,又要确保社会稳定。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范文2

以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高度重视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完善服务为手段,以实现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牢牢抓住就业和社会保障两项重点工作,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努力完成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劳动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扶持引导,狠抓劳务输出工作

今年初,我们将全年工作分解量化到2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并作为对各村考核的重要指标。截止6月底,通过各种渠道现已输出2932人,有组织输出477人,并及时准确地上报劳务输出等统计报表以及各种业务报表,没有一次漏报,错报。

2、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制订了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措施配套的创建工作方案,对照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考评表的相关要求和量化分值,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相关资料,整档备查。对各类创业主体进行调查摸底,建立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残疾人等自主创业基本台帐,对近年来辖区行业系统新增个体户、工商户、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摸底造册,测算出营运规模、劳动就业人数以及本单位所提供的相关直接或间接服务,制定出跟踪服务和帮扶措施。根据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需要,对现行积极的就业相关内容和操作办法进行完善并全面落实,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实现。

3、积极创建五星级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结合实际,对照西安市创建星级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指标体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达标时限。按照就业服务工作“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立足辖区、面向市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尽快为群众提供一个办事效率高、服务意识强、群众满意的服务平台。

4、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上半年,地区新增医疗保险170人,办理门诊慢性病审批1人,办理医保产妇生育报销13人。加大宣传力度,对群众进行引导,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审工作。

5、积极做好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

根据国家养老保险规定,为了保障自由职业者、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能维持基本生活,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今年我们加大社会养老保险相关的宣传力度,深入社区和村组,向个体工商户讲解国家的相关,鼓励动员他们参加养老保险,争取实现参保全覆盖,力争完成区上下达的210人征缴任务。

6、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

加大对创业者小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小额贷款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符合的创业者,全方位做好支持创业服务工作,上半年申请办理小额贷款8份,贷款16万元,催缴贷款11万元;

8、强化服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一是为符合条件的无业及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证41份;二是协助“4050”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7份;三是办理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查认证27份;四是组织50名失地农民参加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会上有6人达成用工协议。

9、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复审确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及时上报考勤、审批、工资发放表,对出现人员更换、离职的,及时报就业局审批备案,确保岗位人员的真实性。并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出勤、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他们的监督管理。

(二)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规范管理运行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1.把好出入关口,确保应保尽保。

我们对新申请对象的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对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做到当月申请,当月初审上报,力求准确、及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坚持三个严格(严格、严格程序、严格纪律),三个不批(隐瞒家庭收入的不批、公告后群众有异议的不批、上报材料失实的不批),做到底子清楚、管理到位、作风扎实。上半年新增低保家庭9户20人,停发11户15人,增发1户2人,办理异地入户调查55户。截止6月,地区城市低保户219户485人,上半年共发放保障金258280元。

2.完善资料,健全档案,实行低保人员规范化管理

我们对低保对象档案实行规范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类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补充低保对象资料,分类分户建 档。实行低保人员档案微机化管理,完成了低保对象信息资料录入工作,将符合享受低保的居民户档案纳入微机化管理,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数据及时更新。

3.严格规范操作,健全动态机制,做好年度复审工作

5月起至7月,对全街道在册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的复查审核。由各社区明确告知每户低保家庭和其他城市居民复审的有关要求。不提交书面申请、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签订《西安市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诚信承诺》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在核查审定过程中,坚持100%入户调查。坚持民主评议、集体研究,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及时取消。社区评议结果、办事处初审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示7天以上。围绕“应保尽保,应出尽出”的机制建设,形成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运行机制。通过复审,掌握低保家庭生活情况,更准确的确定低保对象和补助水平,更好的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防止骗保、错保、“人情保”现象的发生。

4.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救助工作

我们在切实做好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经常走访了解困难家庭的生活情况。今年以来,我们一是为住院治疗的5个低保对象办理了医疗救助。二是为慢性病、重大病患者发放医疗救助爱心卡74张,价值23200元。三是春节救助困难职工70人,每人300元。四是春节期间为20户特困低保家庭每户发放年货一份,慰问8户特困低保户、1户低保边缘户。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范文3

一、全面自查阶段

区民政局和各镇(街办)民政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通报》精神,按要求对本单位近三年的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自查时间为年9月25—9月30日,自查内容包括:

1、近三年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近三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3、近三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近二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及敬老院建设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检查验收阶段

1、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各抽调1—2人组成社会救助工作审计检查小组,对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时间为年10月17日-10月21日。针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对有关镇(街办)进行相应抽查。

2、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镇(街道)民政所发放的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时间为年11月7—11月11日。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对有关社区居委会、敬老院和救助对象进行相应抽查。

3、审计检查和验收的内容包括:(1)查验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资金是否封闭运作,是否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重点抽查各镇(街道)患精神病又无监护人的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的救助金是否本人领取和发放到位。(2)查验近三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包括下拨给敬老院的门诊救助资金)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查看申报对象手续证明、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救助比例是否经过会议讨论按等级分类,是否有会议记录;下拨资金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是否发放到位;档案资料是否齐全。(3)对审计检查和验收中发现的滞留、挪用、挤占及个人虚报、冒领、贪污社会救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落实整改阶段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范文4

现将我局2014年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2014年,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在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州委、州的高度重视下,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重点工作有力推进,难点工作有效突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水平明显提高,救助工作方式方法有新改变,救助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一、民生目标完成情况

(一)城乡低保。全州城市低保保障53269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2969.49万元(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均300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79.65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6.94%。农村低保保障1681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38.44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均200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80.07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9.68%。

(二)医疗救助。全州实施城市医疗救助23181人次(其中:资助参保13751人次,实施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9430人次),累计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273.09万元(其中:资助参保102.62万元,实施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1170.47万元),依照城市低保人数计算,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240.68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56.28%。全州实施农村医疗救助1670人次(其中:资助参合117116人次,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49973人次),累计发放农村医疗资助资金5168.73万元(其中:资助参合611.52万元,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4557.21万元),依照农村低保、五保人数计算,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296.73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92.68%。

(三)五保供养。全州纳入五保供养10278人,其中分散供养6376人,集中供养3902人,集中供养率达38%,完成目标任务的103%,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43%,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新建、改扩建敬老院2所,完成2所,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新增床位数224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49%。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基本生活救助

今年,我州通过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春节慰问金,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水平等方式,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得到明显增强。一是在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春节一次性慰问金。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30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慰问金200元。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了一番。二是着力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今年在2011年的基础上,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2元的标准提高了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提高了低保对象救助水平。三是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提标工作。在我局的积极努力下,经州同意,我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13年1月起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较提高标准前一次性增加110元。四是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有序推进。对城乡困难群众因突发性、临时性造成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州本级共救助临时生活困难群众152人次,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5万元。各县有效开展特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全州临时生活救助困难家庭1598户,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合计183.29万元,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家庭生活陷入暂时贫困的困难家庭得到有效帮扶。五是大骨节病患者救助水平持续增强。保障和提高大骨节病人的生活水平,ⅰ度大骨节病患者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元,ⅱ度大骨节病患者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94元,ⅲ度患者人均月生活补助水平达到250元,同时向大骨节病患者发放两节慰问金每人200元;将ⅰ、ⅱ、ⅲ度大骨节病人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在实施资助参合、大病医疗救助的同时,适当给予门诊补助,全年累计实施大骨节病医疗救助55390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371.85万元。

(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今年我州扎实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有效减轻了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负担。一是困难群众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深入推进。落实《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通过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资助参合、参保,开展门诊救助、住院医疗救助的方式有力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城乡患病群众范围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60%。二是有效开展先心病患儿免费救治工作。根据“挽救生命、再造健康”0-14岁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救治行动计划要求,全面开展我州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摸底排查及救治工作。全州共救治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33名。三是积极稳妥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实施重点有效的医疗救助,同时在茂县、马尔康两县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

(三)其它主要工作

一是通过审议及专项审计的方式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列入了州十一届常委会重要审议议题,顺利通过了州常委会的审议。根据国家审计署统一安排,完成了民政社会保障资金专项审计工作,在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通过监督及专项审计工作的开展,有力的推进了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转,增强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社会效果。

二是推广运用低保应用软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对县、乡、村低保应用软件操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9月在茂县专题举办低保应用软件及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逐步开展低保应用软件的推广应用和普及工作。通过低保应用软件的推广和使用增强了我州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及规范管理能力。

三是部门协办项目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协调州目标办、州综治办、州委部、州医改办、州试点办、州农业局等部门,分别完成了涵盖民生工程、困难群众帮扶、僧尼救助、医改、大骨节病试点项目及助农增收等方面工作。及时完成相关材料、报表、信息的报送。及时答复“民生”及州长信箱交办来信6封,办结政协提案1件;对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儿童先心病救治等方面工作进展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完成了我州运用典型经验调研成果开展案例教学调研报告的撰写及案例教学片的制作工作。加强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的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报送各类城乡社会救助信息30余条。

三、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5号),加快《藏族羌族自治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及《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建立与物价上涨相挂钩的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二是抓好涉及民生各项重点工作。根据州及省民政厅的统一要求,全面落实涉及民生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及医疗救助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抓好州级对各县的目标督查督办,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重点落实2013年资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的参合、参保工作。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范文5

(一)保障民生,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一是及时发放低保、重残补助资金。全县下拨2015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资金81.8万元。 1—10月份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包括重残补助金)2042.9万元。二是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提高工作。今年3月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提高,城镇低保标准从488元/月提高到52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52元/月提高至396元/月,城镇低保标准比上年增长8%,农村低保标准比上年增长12.5%,达到城镇标准的75%,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工作。我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根据乡镇上报低保新增情况,进行逐户入户核查,核查后基本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经调整,新增低保对象406户704人,调整补助标准184户2人,新增重度残疾补助对象95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22户5935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31户176人,集中供养对象140人,农村低保对象3751户5619人。全县的低保人数比例达2.8%,达到省对我县的考核要求。

。。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对不能纳入低保,但符合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农户,由结对帮扶干部帮助申请相应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同时,对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了社会救助业务专题培训,加大低保宣传,让每位干部成为社会救助的宣传员。

3.防灾救灾工作。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口粮和基本生活问题,积极开展冬春荒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工作。下拨冬春荒生活救助和领导走访慰问资金92.7万元,其中:大米救助44.2万元(20万斤),生活救助资金39万元,春节领导走访慰问资金9.5万元。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0万元。

4.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资金县财政按人均15元预算,达到省市要求的标准。1—11月对2787人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504.88万元,其中对困难精神病人门诊用药自负部分实施了全额救助。做好医疗救助调整调研工作。

5.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资金县财政按人均3元列入预算。一是1—10月对620户1356人因重病、突发事件等原因的困难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共发放救助金70.92万元。其中,对17起火灾户进行了慰问,发放了临时困难救助金5.8万元、棉被31床、大米3840斤。二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待、救助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县创建办做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对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流动救助、劝导救助,通过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146人,护送6名流浪人员返乡。

(二)强化举措,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开展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一是开展居家养老调研工作。为了有效推进我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由县政协牵头开展居家养老建设、运行情况调研。调研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深入到有关乡镇、村(社区)对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现场检查、村民了解,与乡镇、村干部座谈、反馈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6月初在县政协带领下,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吸取好的经验做法,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对年内计划建和已在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建点进行跟踪指导,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今年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6家,累计建成居家养老照料中心125家,实现了居养中心城乡社区全履盖。三是及时下拨居养中心补助资金。今年先后两次对已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下拨补助资金229.178万元,其中建设补助资金47万元、运行补助资金82.7万元、就餐补助资金99.478万元。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专门组织居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民政助理员、相关村的主任、居养中心管理人员、炊事员等300多人参加了培训。

2.开展全县养老机构消防检查整改工作。为了抓好养老机构安全,对养老机构逐家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并相应出台了管理文件。我县现有养老机构13家,其中7家己完成整改、1家责令关停、5家正在整改中。共投入整改资金230多万元,配备了门卫、安全管理员,确保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和服务得到保障。全县4家农村

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42名,五保老人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按每人每月500元,门诊费、零用费每人每月60元,服装费每人每年500元予以落实。3.做好县福利中心工作。一是福利中心附属工程建设。;购置了电视机、空调、办公设备等。项目共完成投资700万元。二是完善福利中心制度和管理。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定《福利院来访人员登记表》、《福利院人员外出登记表》、《福利院人员就医证明》、《福利院人员请明》并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规范自身行为。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入住老人个人资料档案、入住协议等各类文档资料。对院内资产进行登记,将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增强工作人员管理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实现规范化管理,现收住老人91人。

(三)落实,有效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双拥工作稳步推进。春节和“八一”期间,县领导带队,对驻磐进行走访慰问,送去价值7.2万元的慰问品。我局对在乡残疾军人、离退休代管干部进行走访慰问;乡镇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八一建军节,我局向县人武部赠送电视机8台,用于完善军官周转楼设施,帮助解决人武部的实际困难。今年9月,我县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各项工作积极推进。

2.优抚全面落实。今年,新增烈士子女1名,新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32名,注销各类优抚对象90名。及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为29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490.3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包干费29.8万元,为51人次优抚对象解决住院医疗补助 18.1 万元;为200余人困难退伍军人实施临时救济 9.7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9.23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73万元。

3.退伍安置落到实处。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58人,其中转业士官6人,城镇退役士兵9人,农村退役士兵43人。我局积极向县领导汇报,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落实转业士官安置方案,并配合县人力社保局做好转业士官的笔试、面试、档案考核、选岗等工作。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其中50人参加驾驶培训,18人参加了电子商务培训,培训知晓率100%。

4.积极做好涉军维稳工作。面对我县转业士官维稳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我局通过充分沟通、主动关心,保证了该群体的安定。在省、市、县重点会议、活动期间,摸清掌握重点涉军群体动态,落实24小时值班制,确保重点会议、活动期间社会稳定。

5.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仁川红挺一纵纪念公园建设自启动以来进展顺利,目前陵园修缮工作已基本完成,展览馆建设已完成基础部分;__洞建设项目完成游步道建设。9月30日,我县在县烈士纪念碑前举行了烈士公祭仪式,县四大班子领导和机关部门负责人、各界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公祭活动。

(四)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工作。上半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三个指导组,在安文镇市口社区、仁川镇方山村、深泽乡后力等9个村(社区)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县363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居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了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的制订和修订目标。。

2.积极创建市级农村示范社区。根据市创建要求,对我县拟申报市级农村示范社区进行了调查摸底,从中筛选符合条件的社区8个,向上申报创建市级农村示范社区。我局从加大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工作职责,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出发,结合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创建村做好硬件设施配套建设,做好实地检查验收。

3.开展平安边界联检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分别与天台、仙居、缙云县等毗邻县民政局联合开展台金线界线界桩检查工作,做好毗邻县市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共同维护边界的平安稳定。

4.开展社区对口见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__县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全县117个农村社区、8个城市社区,将在年底前组织50个社区开展对口见学活动,完成年内对口见学40%的目标。

(五)优化服务,着力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全县现有社会组织234家,其中社会团体16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7家,进一步规范社团行为,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年检率达到100%。做好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出台了《__县关于印发__县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着力推进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根据运行管理情况,筛选出56家运行管理比较好的社会组织作为购买服务的对象,向社会公开公示,已确定公布16家。

2.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一是婚姻登记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团队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共办理结婚登记1240对,离婚登记414对,补领结婚证432对,开具无婚姻记录证明2212人次,登记合格率100%。完成了1950年至2003年历史婚姻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婚姻登记处顺利搬迁至365行政服务中心办公。二是严格按照《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法》进行收养登记,共受理收养登记申请17件,依法办理17件,有效地使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回归社会,享受同龄人的家庭温暖。

3.地名管理工作。编制出版发行《__县地名册》2000册;;推进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强对城乡街、路、弄等标志牌的管理和维护,完成标准地名道路命名27条,道路延伸3条,居民点小区命名3条;设制维护地名标志牌3678块,其中幢牌57块、门牌3292块、单元(户)牌305块,路牌16块、弄牌8块,发放门牌证2815本,出具各类证明文书155份。

4.福利企业生产平稳有序。我们注重社会效益,采取各项措施,保障福利企业正常生产。全县6家福利企业,其中今年新增1家。实现工业总产值 5403.2万元,安置残疾职工77人,残疾职工人均月工资达2542元,残疾职工各项社会

保险参保额66万元,参保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5.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移民人口年度复核工作,全县现有直补人口1774人,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06.395万元。加强水库移民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落实小型水库扶助项目8个161万元、创业致富项目1个50万元、大中型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6个145万元、后期扶持项目6个69.63万元。年初已下拨项目资金37个720.63万元。

6. 中福在线运营良好。中福在线海螺街销售厅自1月份开业以来,积极做好营销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有彩民分别中出25万、22万元两个大奖。

7.殡葬管理不断深化。一是会同发改、规划、国土、林业部门,对23个申报特扶资金补助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堂项目,做好选址、审查、审批、监督等工作。二是会同工商部门对殡葬用品加工点进行全面检查,与各加工点签订了规范生产承诺书。随时抽查加工点经营情况,对违规生产的尖山、胡宅塘田加工点予以关停处理。三是加大殡葬管理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广播定期宣传的基础上,专门租用二辆宣传车在全县各乡镇、村巡回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殡葬意识。四是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规范了群众反应的殡仪服务领域的服务态度,收受香烟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的违规殡葬案件,做到及时查处,共查处违规殡葬案件8件。

(六)统筹兼顾,其它工作成效明显。

1.认真开展“摘帽快跑”思想大讨论活动。一是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座山”的重要论述,县委陈蕾妍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开化、浦江等地先进经验,全面领会精神。每位党员干部都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二是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利用一天的时间,每位中心组成员围绕“四查四问”,立足__实际,结合自身工作作了发言讨论,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三是开展“摘帽快跑”金点子征集活动。在民政系统内广泛开展“摘帽快跑”金点子征集活动,共筛选上报金点子11个。

2.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复审工作。对__年至2015年度单位爱国家卫生工作、健康教育工作台帐进行查漏补缺,完善细化内容。加大力度做好公共场所控烟宣传,指导下属单位做好创卫复审有关工作,并做好共建社区包干区和办公楼的卫生清理工作。

3.全力配合做好县重点工作。根据县里的安排,全力以赴做好本局一干部亲属在县生猪屠宰场搬迁扩建工程处理中的土地丈量工作,以及本局一退休干部在县第四中学建设处理一期遗留问题中涉及的土地征用工作。

4.做好省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县有关部门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测试和行政处罚事项网上测试工作,为完善全省网上审批做好基础性工作。

5.认真办理提案建议和件。一是及时办理建议提案。我局共接到建议提案14件,其中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对每一件建议提案所涉及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分析梳理,并由一名班子牵头办理,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到6月底,14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回复,满意率达100%。二是认真做好件办理工作。我局共接处各类件59件,接待来访群众300多人次,办结率达100%。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低保救助。发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作用,健全低保动态管理,进一步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的补助标准,城镇低保标准拟从528元/月提高到55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96元/月提高至442元/月,确保城乡低保户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二是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出台医疗救助新办法,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救助标准拟比目前提高20%左右,救助封顶线从目前的4万元提高到8万元。三是灾害救助。加强对灾害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修订完善各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推进村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加大综合减灾宣传,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四是完善保障机制。除了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外,编织“救急难”兜底网,完善临时救助、专项救助、延伸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让救助阳光照亮每个困难角落,确保低保边缘无空白。五是推进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开展,按照有机制、有办法、有人员、有平台的“四有”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启动救助对象的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现有机构无人员编制)。

(二)拓展社会养老服务内容,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拓展服务内

容,着重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工作。加大运行补助力度,确保建得起、能运行、拓服务。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运行模式,积极开展家园互融、社会购买服务等运行模式。二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筹建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休闲养老、生态养老等服务模式养生养老机构。积极开展公办民营运营模式探索,争取把县福利中心推向社会经营。三是构筑老年人保障网。通过财政买单,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予意外伤害保险,解决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四是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开展弃婴收养家庭、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事前评估等工作,完善各类优惠,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三)落实优抚安置,提高优抚安置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拥军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二是做好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加大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组织开展驾驶技能和电子商务培训工作,为退役士兵充分就业搭建平台,切实提高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三是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优抚对象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及保管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数据库建设。四是积极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项目,规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特别是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移民直补资金。五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出台我县转业士官关爱措施,从上为这批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减轻维稳压力。

(四)加大社会事务管理力度,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继续做好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二是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核对工作基础上,做好纸质档案整理归档及规范管理工作。三是继续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补充查清__年以来的新生地名,调整、完善地名普查内容;建立完善市、县二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清理整顿工作,修订《__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四是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出台加强殡葬管理、生态葬法奖励等有关;指导有关村做好骨灰堂建设,完成2016年度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特扶资金补助工作;进一步加大殡葬宣传力度,提倡勤俭办丧事、文明办丧事,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违规殡葬的调查处理工作。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范文6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县纪委要求,镇上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镇惠农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决定由镇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工作期间,镇主要领导还多次召开协调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各村、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时给予了纠正和整改。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1、粮食直补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情况

。农民补贴“一卡通”,为农民建起了一条助农资金安全、快捷的发放渠道,保证了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今年截至目前,全镇已发放粮食直补36.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2万元,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资金255.3万元,良种补贴15万元,均按照有关规定,对种粮农户、养殖户和购机户进行了补贴,并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救灾、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一是认真搞好全镇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今年共救助雪灾受灾户216户,发放救灾款5.5万元。二是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工作为做好农村低保审核工作,我们组织村社干部对全镇贫困家庭重新进行了摸底调查,共确定上报农村低保对象户270户8人,在上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是及时发放各类救助款物。从元月到十月份共发放救济、救灾、低保等款物共计32万多元,向受灾群众和困难户发放救灾面粉900袋、救灾大米30袋,为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对象提供了生活保障。

3、教育“两免一补”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了“两免一补”的优惠,强化资金管理,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专户,凡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的各项资金,均进入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统一拨付到镇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分校核算,分校拨付,保证专款专用。今年,全镇共落实教育“两免一补”资金1525997元,其中免杂费994135元,贫困住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531862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乱收费的管理力度,各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优惠,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没有发现超标准收费现象,学校收费秩序正常,群众满意率较高。

4、计划生育奖励

我们严格按照有关奖励要求,今年截至目前,计划生育特困救助9户共9000元,两女户结扎奖励7户共21000元,特别扶助44户共发放扶助资金45840元。

5、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和村干部工资、办公经费发放情况

一是设立专户。按照“村财镇管、镇管村用、专户专账”的方式由财政所集中统一管理,分村核算,支出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村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工资统发。村干部报酬由镇财政所直接划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确保村干部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严格办公经费核发。按照规定,分批及时拨付办公经费,坚决杜绝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发生。

6、合作医疗报销情况

尽量简化合作医疗报销手续,设立了专门报销机构,并逐步建立报销审核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更加方便群众就医和报销。截至目前,镇、村卫生院、所共收报代金券19.73万元,卫生院收治住院病人78人,转诊191人,报销医疗费用3.686万元,真正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后顾之忧。

7、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今年,镇上积极筹措民政救灾应急资金达3.7万元,用于救灾应急和贫困扶助,由镇民政办设立专户进行管理。。社会各界纷纷行动起来,向灾区捐款、捐物,全镇共累计捐款达169637.7元,按照规定,统一上缴县民政局。同时,镇上及时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党员也通过交纳“特殊党费”方式支援灾区,全镇940名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54570元,也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并按照规程开据了“特殊党费”收缴。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个别部门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惠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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