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要点是:侵害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有些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些只能由单位构成;主观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法律分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此外,该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拓展延伸
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权威解读与实践指南
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涉及到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的重要问题,其明确的标准对于保障社会秩序至关重要。根据权威解读与实践指南,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考虑罪行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包括对公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秩序的威胁程度。其次,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意图,以确定是否符合构成公共安全罪的要件。此外,还需考虑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确保立案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权威解读与实践指南为办案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操作指南,以确保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犯罪立案工作能够科学、公正、高效地进行。
结语
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对于社会秩序的保障至关重要。权威解读与实践指南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包括考虑罪行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综合犯罪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意图,以及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等方面。这些指南确保了公共安全领域的犯罪立案工作能够科学、公正、高效进行,为保障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