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关系在需存期间,共同房产,产权人姓名要变更为另外一方的,需要双方共同申请,不需要公证,也不需要缴税。只要当事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即可办理。
只要当事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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