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有如下:
1、注明额的专用;
2、注明额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
3、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解缴税款完税凭证须注明额等抵扣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