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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要遵循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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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的原则是:

1.合同变更需当事人协商一致;

2.变更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

3.对债权性质、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的合同,不得转让。

一、债务承担有什么特征

债务承担的特征有: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发生变化。

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债务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

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若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债务,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

4.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

二、怎样理解债权转让

债权让与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况下,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不得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转让;

3、依法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货币债权不能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能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开发商签订和购房合同是否有权变更设计?

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后没有权利擅自变更设计。如果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且未获得规划部门的审批,买方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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