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包括一下几条: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自始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2、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综上所述,无效合同可以是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而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就是上述六种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