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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后房子是否需要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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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后房子是否需要过户

1、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如果房屋不是登记在当事人名下的,当事人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能否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

1、离婚协议并不是生效法律文书,不符合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其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待取得有明确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才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2、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以下生效的法律文书:

(1)人民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依据相关法律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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