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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患者回家休养费用明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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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出院后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伤出院后回家休养费用的计算方法,工伤出院需要医生开具的证明,以及工伤出院后可得到的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补偿。

法律分析

一、工伤出院后回家休养费用如何算

工伤出院后回家,如果还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护理费=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已经确定伤残等级,不需要再治疗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40%/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出院需要医生开哪些证明

职工工伤出院,一般需要医生开下列证明:

1.误工费的证明:需要全休的期限;

2.护理费的证明:住院期间需要几人护理及护理的天数;

3.营养费的证明:需要加强营养补充及营养的种类、费用;

4.后续治疗费的证明:后续治疗及治疗的时间、费用;

5.关于辅助器具费用:辅助器具及辅助器具的种类、价格。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首先在社保中心领取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之后准备工伤认定书、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住院费用清单、医疗病历等材料。由单位盖章之后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在申请受理之后2个月内下达工伤待遇。

三、工伤出院后可得到哪些补偿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劳动者可以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结语

工伤出院后,根据不同情况可享受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补偿。工伤医疗费报销需要准备相关证明,并按流程向社保中心申请。根据伤残等级,劳动者可获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偿款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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