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的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类案件中,诉讼标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的情况下,如果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法律分析
1、借钱不还的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法律规定,财产类案件,诉讼标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
3、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拓展延伸
谁应承担起诉欠钱不还的人的费用?
当涉及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时,费用的承担责任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法律原则和常规实践,一般情况下,起诉方需要承担起诉费用。起诉费用包括律师费、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定费用的承担责任。例如,如果起诉方能够证明被告故意违约或存在恶意行为,可能会判决被告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因此,最终费用的承担责任应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借钱不还的案件中,败诉方需承担起诉费用。根据诉讼标的金额不同,费用标准也有所不同,最低为每件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等。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定费用的承担责任。因此,在实际案件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