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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否应当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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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否应当续约

1、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必须与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虽然法律要求不得解除与孕期职工的劳动合同,但合同自动到期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当然除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能不能辞退怀孕员工

1、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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