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
2、履行报批程序
3、公告
4、下达收回决定
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
一、征地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征地必须经过的程序如下:
1、发布征地公告;
2、征询村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的条件如下: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行为,是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征地拆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总而言之,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批准。经市、县同意后逐级上报。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批准。发布征地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房改房无土地证应该如何办
房改房无土地证可以进行土地证的办理首先要原单位申请领取总的土地使用证,所有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持房屋销售的协议和房改办的批准文件,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具体程序如下: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三、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它具有哪些特征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广泛性2.土地使用权的派生性3.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法定性4.土地使用权权能的限定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规定,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或者有批准权的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拟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时,应依法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