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红十字会条件为:
1、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申请注册的,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2、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4、要做到诚心奉献、守时守纪、热情服务、坚守岗位、团结互助、不求私利。这是对志愿者的基本要求。
红十字会的职责包括:
1、提供医疗援助;
2、提供灾难援助;
3、提供技术援助;
4、提供经济援助等。
综上所述,红十字会在世界范围内提供医疗援助,为遭受灾害的人们提供必要的食物、衣物、住所和其他必需品,并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七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简称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内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会址设在北京。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各级红十字会会址设在同级所在地。
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分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下级红十字会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重要事项。下级红十字会主要专职负责人的任免提名要听取上一级红十字会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捐赠的款物,按照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处分其接受的捐赠款物,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