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教师进修校
关于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县直学校、幼儿园:
今年9月15日至21日是第十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晋城市《关于转发教育部和省厅等九部门〈开展关于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市教语〔2014〕6号)文件要求及市语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 就做好推普周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推普周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围绕“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促进推广普通话在全社会的推广普及进程,为构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宣传主题
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主题
各校要成立推普周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西省实施〈国
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突出本届推普周“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的活动主题,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及社会宣传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推普周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创新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1.各校要在醒目处悬挂以宣传语言文字工作为内容的横幅或张贴推普周宣传海报,利用学校门口LED屏播放推普宣传标语,利用校园网、班班通、板报、广播、设立推普永久性宣传牌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
2.中小学可开展升旗仪式、班会、队会、汉字听写、校内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规范字书写比赛和校园内纠错活动,对黑板报、手抄报、学习园地、作业等进行检查,发现不规范用字马上予以纠正,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凸显宣传实效。
3开展教师硬笔书法比赛,督促老师规范用字,发挥老师以身示范的作用。将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之中,要求教师授课用普通话、板书用规范字,并引导学生在校园中说普通话,在作业、答卷中用规范字。为语言文字示范校和书写教育特色校的创建奠定基础。
4、组织开展推普社会宣传活动。开展“我给父母当老师“活动,发动学生运用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纠正家庭里存在的方音、方言及不正确用字的现象,实现了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普两级跳。同时,对校外的墙面广告文字进行检查、纠正,对个别门面店的错字、别字进行及时通知、纠正,营造推普社会氛围。。
(三)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各校要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和活动照片(每校至少两幅以上)电子稿于9月23日前报送进修校语委办。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