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智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TT-YDSCEQ-SG-001 8#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TT-YDSCEQ-SG-001 8#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来源:微智科技网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TT-YDSCEQ-SG-001

发包人(全称):河南天泰富地置业有限公司 

承包人(全称): 洛阳市太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河南天泰富地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洛阳市太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伊东水城8#楼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伊东水城8#楼 。

2.工程地点:嵩县伊东新区振兴路与石磊街交叉口西南角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嵩发改[2010]121号  。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伊东水城8#楼合计建筑面积12731.51m2(地上建筑面积12061.44m2,地下室面积670.07 m2。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与洽商记录、发包人通知、现场签证等所包含的土建、安装工程,(发包人另外分包的工程除外)。

发包人临时安排完成的临时性工作,承包人必须服从并积极配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7、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的方式实行建设项目总承包。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1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

2

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人民币(大写) 壹仟贰佰零玖万元整 (¥ 12090000.00元);最终以甲乙双方审定的工程决算价为准。

2.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3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15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嵩县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17136954-x 地 址:洛阳市高新开发区芙蓉

路罗生大厦五楼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 号:

5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全文引用(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无 。 1.1.2.4监理人:

名 称:洛阳市盛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根据工程进度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按照监理要求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照监理要求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照监理要求 ;

6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满足发包人及监理人员现场检查要求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参照合同通用条款 。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15m2的现场办公室,并承担水电费用。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给配电接入口,接入口以下部分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给水接入口,接入口以下部分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监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部门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 。

7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乙方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8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按照监理要求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负责工程一切事宜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按照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接受监理人处罚。

乙方根据工程情况应最少配备二级以上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栋、质检员1人/栋、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参照通用条款。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报经监理

8

同意批准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由监理人进行处罚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监理人进行处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工程开工到工程移交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与合同签订前5日内提交肆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办理竣工资料移交完成备案手续及结算资料提交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承包人 。

工程保证金: 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前5日提交陆拾万元的工程保证金。发包人应在主体结构±0.00完成后全额返还。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授权监理人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履行、信息及现场协调授权 。

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实施全部监理内容(工程开、停、复、竣工的批准,设计变更、有关投资控制,需报发包人同意批准)。对施工现场承包人违反有关质量、安全和其它现场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

9

定: 为监理人提供≮30m2的现场办公室,并承担水电费用。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5. 工程质量

门窗要求净口安装,主体结构与二次结构连接要求锚固,若在用其他方法,费用自理。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提前 12小时通知监理。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照监理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已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综合考虑,工程进度款中已包含该项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按照河南省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说明统筹安排。

10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致使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部门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图纸会审7日内。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图纸会审7日内,同时附施工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照监理要求。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供下月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照监理要求。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照监理要求。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照监理要求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照监理要求 7.3.2开工通知

11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7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根据现场要求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2000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伍拾万元。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无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本工程不要求提前竣工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本工程原则上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如有特殊情况,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不计费用。

12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与设备在均需监理事先认可,样品报送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承包人应配备与工程相适应的有资质的适应人员

9.1.2 试验设备:承包人应配备与工程相适应的必备试验设备 本工程使用所有材料进场复试应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检测及复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结构主体钢筋保护层检测、回弹法测混凝土强度及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防雷等各种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施工范围:由于商品房及商业房交房标准未定,因此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图纸内容和工程承包范围予以变更(以发包人的工作联系单为准)。并以承包人实际工作内容调整结算价格,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

13

对发包人分包的工程,承包人可根据约定计取总承包管理费及施工配合费,并应向分包人提供以下配合内容:督促、协助专业工程承包人完成竣工资料的提交,并负责收集整理竣工资料、检查报验资料的准确性与齐全性,以承包人名义向发包人报送。向分包人提供垂直运输及外脚手架。向分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标高线及轴线。负责各专业工程施工施工在主体结构及墙体上留下洞口的填塞、封边等工作。配合对现场成品及半成品进行保护。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有关工程结算条款执行 。 11. 价格调整

第3种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种类、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由承包人提前7日报监理人与发包人书面确认,作为结算价格调整的依据。若承包人未能在材料采购7日前提交认价单,则发包人按照自行调查结果确认。

承包人未及时报送材料审核而擅自采购或实际采购与样品不符的,对于合格产品,按发包人调查的相应市场价格的85%结算材料费。对于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场。

需要发包方认质认价的材料及项目包括:钢材及焊接工艺、水泥、商砼、泵送费、砖砌块类、砂石类、安装部分未计价材类及主要管件、装饰类材料、防水材料和其他发包方认为需要认质认价的材料。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4

12.1 合同价格形式 (3)、其他价格方式:

本工程采用以实结算的方式进行。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嵩县有关取费文件执行,详细取费程序见后附表格。 费用编号 一 1.1 A B C 1.2 1.3 D E E.1 E.2 E.3 F G H I 1.4 取费项目名称 直接费小计 定额直接费小计 (1)定额人工费 (2)定额材料费 (3)定额机械费 综合工日 措施费小计 (1)技术措施费 计 算 公 式 [1.1]+[1.3]+[1.4] [A]+[B]+[C] GCRGF GCCLF GCJXF GCZHGR [D]+[E]+[F]+[G]+[H]+[I] (CSRGF+CSCLF+CSJXF)*90% 金 额 (2)安全文明措施费 [E.1]+[E.2]+[E.3] ①基本费 ②现场考评费 ③奖励费 (3)二次搬运费 GCZHGR*34*1.66*11.72% GCZHGR*34*1.66*3.56%*0 GCZHGR*34*1.66*2.48%*0 GCZHGR*0 (4)夜间施工措施费 GCZHGR*0 (5)冬雨施工措施费 GCZHGR*0 (6)其他 调整小计 15

0 [J]+[K]+[L]+[M]

J K L M 二 2.1 2.2 N P Q R S 三 四 五 5.1 (1)人工费差价 (2)材料费差价 (3)机械费差价 (4)未计价材 间接费小计 (1)企业管理费 (2)规费小计 ①工程排污费 ②工程定额测定费 ③社会保障费 ④住房公积金 ⑤意外伤害保险 工程成本 利润 其他费用 (1)总承包服务费及配RGC CLC JXC WJJC [2.1]+[2.2] GCGLF+CSGLF [N]+[P]+[Q]+[R]+[S] 0 GCZHGR*0 GCZHGR*0 GCZHGR*0 GCZHGR*0.06% [一]+[二] (GCLR+CSLR)*20% [5.1]+[5.2]+[5.3]+[5.4] 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合费 5.2 5.3 5.4 六 七 (2)优质优价奖励费 0 (3)检测费 (4)其他 税前造价小计 税前优惠后造价 16

0 0 [三]+[四]+[五] ([六]- [1.4] -[五])*(1-

优惠费率) 八 九 税金 工程造价总计 [七]*3.413% [七] +[八] 说明:1、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照70元/工日进行调整,施工期间指导价调整亦不调整。现场签认的零星工日按照 73元/工日计入税前。

2、当采用施工节点第一种付款方式时土建优惠费率为5%,安装优惠费率为10%;当采用施工节点第二种付款方式土建优惠费率为8%,安装优惠费率为10%;

3、技术措施费(含超高增加费)按照90%计算。塔吊按照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的50%在相应付款阶段中支付,拆除并运出施工现场另计50%。措施费中的模板价格不予调整。

4、钢筋的计算:所有钢筋按中轴计量,措施筋不计。由于市场供应钢材以9m为主,结算时按照九米定尺计算钢筋接头数量。直螺纹按照每个接头6元/个,电渣压力焊按照3.5元/个计入税前造价。所有钢筋计算中,以个或根为单位计算的均按照四舍五入加一的方法汇总。

5、工程系统调试均按照一个低压供电系统调试计取,不再计取其它各类调试费。

6、安装工程涉及的开关、插座、灯具配管应沿最近线路敷设计,否则应办理现场签证。

7、以下项目发包人直接分包,承包人可计取总承包管理费及施工配合费。计算办法如下,未涉及的不计算总承包管理费及施工配合费(发包人分包的工程需要土建配合的预埋管道、预留洞部分属承包人施工范围):

17

A、土方工程的开挖及运输,回填土外购。平整场地及人工修边费用不计取费用。

B、外墙保温、及外墙饰面。(外墙不需要做保温的部分的水泥砂浆属承包范围)。

C、本工程的门窗部分,窗户安装配合及总承包管理费按照3元/m2,门按照10元/樘计取。

D、室内窗、飘窗栏杆、楼梯栏杆、空调室外机铝合金百叶 E、消防

F、电梯,配合费及总承包管理费按照2000元/部。 G、基础防水、卫生间防水、屋面防水

H、工程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至场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J、其它配合费双方另行协商。

8、如需办理签证的应及时办理,超过3天不予补办。 9、承包人实际未施工的项目不予计算造价

10、天棚平整度应达到不需抹灰,直接批白水泥腻子的标准,结算时按照批白水泥两遍计价。若平整度达不到标准需要天棚粉刷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1、建筑面积计算按照GB/T50353-2013规则计算。若承包人不施工外墙保温时,应计算的外墙保温建筑面积扣除。

12、发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实体进行检查审核,检查结果将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经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由承包

18

人自行承担。

12.2 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承包人在发包人前期报建过程中须承担的费用:招标施工图纸押金;招标代理费;中标单位交易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民工管理费;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砂石费;墙改费;副食品调节基金;建筑业协会会费;散装水泥,其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结算款的确认:达到工程结算节点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节点付款的有关申请。人员必须持承包人委托及相应的造价资格证书。

本工程结算支付采用累积的方法确定,即各付款节点结算一次性完成。即最终结算价等于各节点结算价格的累加。

本工程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付款,发包人有权选择采用任何一种方式。 付款要求:节点完成结算完成,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进行确认。承包人将应付节点工程款的建筑业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应在7日内完成支付至合同签订的银行账号。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第一种付款方式:主体完成、二次结构完成,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完成。

第二种付款方式:三层结构完成,八层结构封顶,十三层结构封顶,主体结构封顶,八层以下二次结构,二次结构全部完成,内粉完成,外墙及安装工程完成。

19

以上节点均支付至结算造价的80%,其余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28天内按照付款要求支付。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按照约定办法支付。

特殊要求:如果承包人不能及时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时,工程监理人或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由相应施工资质的人员进行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支付。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10天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按承包人要求 。 14.3甩项竣工: 执行通用条款。

20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2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价款的5%,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水电暖保修期满无异议退工程价款的0.7% ,装修工程保修期满若无异议退工程造价的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保修期满若无异议退工程造价的0.3%。

其余2%缺陷责任期满退回。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五 年;

3.装修工程为 两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21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甲方安排的施工项目不在本协议保修范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22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出现农民工上访事件,出现一次罚款10万元。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若不能按时进场施工,应承担10000元/日的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协议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应承担10000元/日的违约金。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合同签订超过10天,承包人仍未进场施工,发包人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

发包人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双方另行协商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参照通用条款。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23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执行通用条款。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20.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向有管辖权,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诉。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