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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林业厅关于举办全省林地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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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厅关于举办全省林地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XX省关于严格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XX省林业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和省上“放管服”规定精神,切实做好林地林木管理工作,省厅决定举办全省林地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X月X日至X日,X月X日全天在X宾馆1楼大厅报到,X日-X日培训,X月X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X宾馆 二、参加培训人员

(一)各市(州)林业局及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资源科长及从事行政审核审批事项的业务主办工作人员各1人;XX矿区农林局业务负责人1人;山丹马场社会事务管理处业务负责人1人;

(二)各县(市、区)林业局分管副及从事行政审核审批事项的业务主办工作人员各1人; (三)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资源及从事行政审核审批事项的业务主办各1人; (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从事行政审核审批事项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业务主办工作人员各1人。

三、培训内容

(一)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放管服”相关规定; (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实施条例》等林业法规; (三)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相关内容; (四)林地林木审核审批管理审查要点解读;

(五)具体案例分析; (六)林木采伐管理。 四、具体要求

(一)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具体承担本地本单位林地林木审核审批管理的业务主办工作人员,不得超员。

(二)各市(州)林业(农林、生态建设管理)局负责通知所属县(区)林业局并汇总上报参训人员,省白龙江林管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及各保护区管理局直接向省厅报名,参训人员名单务必于X月X日18:00前统一报送省林业厅资源处。

(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四)林业实验局协助省厅办理本次培训。 特此通知。 XX省林业厅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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