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8/7
“两型社会”背景下长沙建设生态城市的思考
周 俐 熊益沙
摘 要:本文阐述了生态城市和“两型社会”的内涵、关系,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两型社会”背景下长沙建设生态城市的意义,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关键词:长沙;生态城市;两型社会;建议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43-1027/F(2008)7-010-02作 者: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一、生态城市和“两型社会”的内涵、关系
(一)生态城市的内涵。
“生态城市”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概念,其内涵随着社会、科技发展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生态城市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住区形式,自然、城市和人融为有机整体,形成互惠共生结构。
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其中追求自然系统与人和谐是基础,实现人与人和谐才是根本目的。它是指区域生态系统中分享其公平承载能力份额的可持续子系统,是自然、社会、经济的复合共生体。从城市规划学角度看,生态城市是空间结构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建筑广泛应用,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融合,城市景观成为城市文化的空间构成与表现。
(二)“两型社会”的内涵。
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在社会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收益,保障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发展模式。它将实现合理有序开发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缓解资源瓶颈的制约。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以生态承载力、环境容量为基础,认识并尊重自然环境及其演变规律,保护生态环境,致力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和睦相处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发展,它不再把环境看作外在因素,而是一个与人并列的内在要素,涉及生产生活的所有方面。
(三)内在关系。
综上所述,生态城市和两型社会两者的目标不谋而合,即建立低消耗的生产体系和高效稳定的经济体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两型社会是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前提,生态城市又将成为两型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两型社会”背景下长沙建设生态城市的意义
2007年12月14日,长株潭城市群被国家批准为全
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这为长沙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在此背景下,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建设生态城市成为长沙的不二选择。为此,长沙市应当
充分发扬“敢为人先”的湖湘精神,摒弃以资源、环境为代价谋求发展的旧思路,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出一条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道路,为全国城市的生态建设提供样板。
据专家预测,未来中国要在不到8%的土地面积上创造出GDP70%以上的产值,才能彻底从整体生态危机中出来。所以,节约利用资源,建设生态城市是长沙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历代名人辈出、文化繁盛,岳麓为屏,湘江为带,江心浮洲,城廓错落有致,凭借独特的自然条件形成了“山、水、洲、城”城市布局。这不仅为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发育的温床,而且为生态城市建设打下了难得的基础。
三“两型社会”、引导下长沙建设生态城市的建议
(一)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2007年1-10月,长沙全部工业增加值达614.3亿元,同比
增长21.2%,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13.6亿元,同比增长53.8%,预计全年GDP将达到2179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左右。未来五年,长沙将进入以发展方式重大转变和综合实力明显提升为显著特征的重要发展期。根据2000-2007年长沙经济总量与增长速度拟合曲线建立的预测回归模型预测,今后五年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为约13.5%左右。
在如此高速的经济增长趋势下,长沙要建设生态城市,就绝不能牺牲资源和环境。应当进行技术创新,推行清洁生产,改变城市能源结构,把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减至最小,综合考虑经济利益和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城市生态系统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通过制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各种,在企业内推广,提高城市天然气、煤气、电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强化煤炭品质管理,支持使用洁净煤,加强郊区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从而建立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体系。
此外,还应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既是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理念,又是一种新型的实践模式。生态城市建设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了舞台和机遇,而发展循环经济又为生态城市建设找到了有效的实现形式和途径。循环经济本质是一种生态经济,是以物质闭环流动为特征的经济运行方式。循环经济为工业化以来的传统经济转向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提供战略性理论范式,从根本上消解了长期以来城市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发展循环经济,应该综合考虑资源的合理开发、物质的循环使用、环境的有效整治和城市功能的优化配置等一系列问题,因地制宜地按照生态学原理,通过企业之间以及工业、居民与生态亚系统之间的物质、能源输入和输出,优化产业结构,遏制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完善资源节约型的产业体系。
(二)引导,制定环保机制。
生态城市就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问题,因此,市、区级应积极引导,建立能定性和定量评定该两者间关系,有效促进两者协调发展的环保机制。例如: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制,强化环境管理和城市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人文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体系、消防等社会治安体系及相应法律法规的建设,把城市环境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建设生态城市,必须依法同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在保证各方面环境问题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还要强化环保执法。由于生态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涉及城建、环保、土地、园林、交通、水利、科技等许多部门,所以应保障这些部门在环保执法过程中的联动化。此外,要适度赋予环保部门查封、冻结、扣押、停产、治理等权力,使环保执法有效执行。
同时,各级要实施主要领导“辖区责任制”,完善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把环境保护工作与领导干部政绩评定结合起来,健
全有关制度和奖惩措施,以此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指标之一。
另外,还应健全对环保决策的反馈机制和群众对决策后的
评估机制,实现上下联动,畅通“主干线”,形成“执法链”,真正做到“多管齐下、多方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以落实的环保责任,使各部门能依法履行环保的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建,向生态城市的总目标迈进。
(三)全民教育,普及生态意识。通过引导、群众参与、社会兴办和催化等多种途径,加大生态文化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生态教育包括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职业教育。教育内容包括生态系统、生态健康、生态安全、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生态工艺、生态标识、生态美学、生态文明等。生态教育应从幼儿阶段开始,将环境保护列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利用新闻媒介、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生态知识、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建设一批生态道德教育基地,强化人们的生态价值观。另外,要加强决策者的环保意识,只有决策者的环保意识提高了,才能有效完成对生态环境的宏观保护。
社会公众需要树立同生态城市相协调的价值观和消费观,自愿选择有利于环境的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方式,推动市场向循环经济方向转变。绿色消费有四层含义:第一,倡导消费未被污染或者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第二,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第三,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注重环保,改变公众对环境不宜的消费方式;第四,倡导消费者树立俭朴意识,不尚虚荣,自觉抵制一切讲排场、过度的生活消费,以节约资源,减少能耗,净化环境。倡导绿色的消费是构建循环经济,实现生态城市目标的重要环节。在我国倡导绿色消费不仅可以创造新的消费热点,拉动消费,更重要的是处于买方市场的消费需求会更有效地引导企业进行绿色生产,真正让“绿色消费”的观念深入人心。
长沙应利用广电传媒的行业优势,提倡市名的绿色消费性味,避免铺张浪费,抵制使用中或使用后对生态环境产生危害的消费品。如使用无毒易降解的包装、环保型空调和冰箱或不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一次性卫生筷等。将传统的饮食文化转变为
宏观管理/11
生态饮食文化,提倡绿色饮食行为,禁止食用被保护野生动物等。通过各种途径与手段,开展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国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增强生态保护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抵制日常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如践踏破坏绿地、乱丢乱扔垃圾、捕猎野生动物等。
(四)规划先行,注重城市绿化。生态城市建设不仅要高水平、高质量地做好生态城市规划,而且要精心做好生态城市设计。在规划、设计和实施建设中要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重视城市绿地的作用,同时也要保证城市建筑在整体规划设计中的协调及统一。
科学编制生态城市规划,用生态建筑原理对居住区进行科学的规划设计,形成生态建筑与完善的基础设施构成的生活环境以及包括精神文明在内的社会生态系统,居住区设计要坚持合理布局、节能低耗无污染、应用生态技术处理生活排泄物和生活垃圾;通过增加居住区绿地,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河湖、
溪流水体的坡岸绿化,大幅度提高居住区绿化覆盖率,居住区内
必须设置集中公共绿地,增加居住区文体设施。
城市绿化能够美化和改善城市环境,形成良性的城市生态循环系统,产生经济、环境、社会多种效益,是建设和谐生态城市的关键。但是不能为了追求自然环境的美化而简单的增加绿地,忽略其在生态意义上调节气候、为人们提供亲近自然的活动场所等作用,更不能急于求成,用大大面积铺设草坪的方法来达到在短时间内取得绿化效果的目的。要充分认识到城市美化运动并不是建设生态城市的明智之举,多样化配植适应当地气候的乡土植物才是发挥城市生态效益的最佳方案。
长沙濒临湘江,更应注意河岸功能的维护,建设沿江生态经济带。应由市实行统一领导、规划和建设、管理,对生态经济带的开发建设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重点发展旅游业、观光农业、商贸服务业、高新技术等产业。禁止新建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制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等环境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实行治理、转产或者搬迁。在此经济带内推广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技术,并注意该区域内建筑物的造型、风格、体量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并与周围生态、人文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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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 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