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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是由哪级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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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一般是由中级和高级人民来审判。首先,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案件,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因此,中级人民可以判决死刑犯。

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也不抗诉的。对这种情况中级人民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进行复核。高级人民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作出同意判处死刑的裁定,然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直接进行提审或者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提审后改判的案件是最终的判决,不能上诉或者抗诉;提审后仍然判处死刑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原审人民应当按照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仍然为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如果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后仍然判处死刑,还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一、被判死刑一般多久可以执行

被判死刑如果接到最高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二、死刑复核是什么意思呢? ?

死刑复核的含义主要就是指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需要经过高级及以上人民的核准。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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