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控ic卡
(2)打印的本月销项的汇总表与明细表。
(3)当月开出的所有记账联纸质资料(采用“存根联补录报税”的方式进行抄税的纳税人须提供)。
一、纳税人识别号和单位名称是否不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与纳税人名称是完全一致的.
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二、掉了怎么处理
专用票是财务记账报税的重要凭据,一旦丢失,会给购销双方带来一定的损失和风险。1、登报:确认丢失后,第一步需要去联系报社,进行丢失登报,注意要在地级市以上的报社登报,不然就白登了。2、取回报纸和收据:登报一般2-3天就可以见报了,取回报纸原件,还有报社给你的收据及。这个挂失的时候要用。3、填写《挂失》表:取回报纸后,填写《挂失》表,主要填写代码、号码,最后需要加盖公章,最好把公章一起带在身上。4、申报挂失受理:报纸、收据、挂失表都准备好后,预约国税受理号,前往税局申请挂失受理。5、缴纳罚款:挂失是会有罚款的,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有些地方是超过十份才会有罚款,有些地方按份数还算罚款。6、拿回受理单据:税局受理后,会交给办税员受理单据,如果丢失及挂失的是购货方的联,也就是自己开具的联,刚凭丢失受理单,和开具系统里用空白纸打印出来的入账。7、拿回抵扣单据:如果丢失和挂失的是进项,在挂失后,还需要联系销售方,对方报税后,去税局开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之后,销售方把记账联和《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交给购货方抵扣入账就可以了。
三、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纳税申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凡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的纳税人必须在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
(三)、纳税申报资料
1、必报资料
(1).《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专用存根联明细表》及《专用抵扣联明细表》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
2、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专用和普通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专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购进农产品普通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四)、纳税申报资料的管理
1、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应及时将全部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将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要求报送的纸介的必报资料(具体份数由省一级国家税务局确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其余留存。
2、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1).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专用及普通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专用,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的存根联,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2).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3).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专用的封面内容。
(4).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专用,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5).《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本月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制定。
(五)、《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购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