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的有关项目:
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征收率;
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 第十条 代开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的有关项目:
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征收率;
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项目按照专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