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算。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由安置地逐月发给退役金。 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干部月职务、(级别)工资和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财政专项安排;地方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