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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借钱不还怎么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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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借钱不还可以直接去当地的人民起诉。起诉的具体流程是首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递交至人民的立案厅进行立案。在立案以后,人民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会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要递交答辩状。然后会开庭审理、质证以及辩论,最后会宣布判决的结果,判决生效后开始执行。

一、民事借贷纠纷程序

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首先是向人民申请民事诉讼,提交诉讼状;其次就是向人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最后就是人民通知双方人进行开庭的时间。

三、债务纠纷起诉的流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立案厅进行立案。

2、发出受理通知。在立案之后,人民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

5、宣布判决结果。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

6、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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