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行政权力滥用以排除、竞争;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影响的,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