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期限不应超过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约定的工作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变更或解除协议。
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自己招收的劳动者(以下称“被派遣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并由劳务派遣公司向被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关于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应当根据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约定的工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较短,以满足用工单位短期用工的需求。如果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后,仍需要被派遣员工继续工作,双方可以续签、变更或解除协议。此外,《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对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做了规定:协议期满前30日内,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被派遣员工确认是否续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转为用人单位在本单位继续工作。需要注意的是,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约定的工作期限有可能超过两年,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则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赔偿标准和责任义务。
如果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已到,但用工单位仍将被派遣员工留用,应如何处理?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后,被派遣员工不能再以劳务派遣形式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如果用工单位仍需要员工继续工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者由用工单位自行招聘员工并与原劳务派遣公司结清相应费用,同时对员工进行重新培训。
劳务派遣协议期限不应超过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约定的工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被派遣员工的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务派遣服务期限不得超过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实际用工期限。法律、行规对劳务派遣服务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