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很多情况下需要提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在社保的使用上还是存在地域差距的,经同意批复后才可以跨地区使用,至于具体操作流程,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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