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流程:申请-受理-审查。申请人向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完整材料的当场受理并出具通知书。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备案并提供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告知补正事项。
法律分析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拓展延伸
租赁房屋备案登记的必要性和流程
租赁房屋备案登记是一项必要的程序,旨在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备案登记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双方租赁合同需要明确约定备案登记的事项。接下来,房屋租赁方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前往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一定的费用。完成备案登记后,双方可以获得备案证明,作为租赁关系的合法凭证。备案登记的必要性在于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有助于解决潜在的纠纷和维护社会秩序。因此,租赁房屋备案登记对于租赁双方以及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租赁房屋备案登记是保障租赁双方权益的重要程序,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申请受理、材料审查、备案证明的发放是流程的关键步骤。备案登记的必要性在于维护社会秩序,解决潜在纠纷。租赁房屋备案登记对双方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后《房屋租赁证》。
县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