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过错方的行为和双方实际情况综合判断。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赔偿条件包括重婚或同居等行为导致判决离婚,受害方遭受了财产和精神损害,请求人无过错。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分析
一、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
1、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根据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损害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人民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诉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根据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损害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离婚损害赔偿的计算需要满足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并导致判决离婚。受害方必须证明受到了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而请求人则不能有过错。如果在一审时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在二审时,人民应当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