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你所表述的情况,若夫妻离婚后,两个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那么这样情况下,女方可以选择以孩子的名义向申请,请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若双方协议离婚,且在离婚协议书中说明抚养费的支付时,女方可以直接拿着离婚协议,向申请,请求判决男方履行协议约定的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