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可以凭交费凭证到水利、电力营业厅开据正式,且开据正式的金额应为当月客户的实际电费发生额。基于管理的相关规定,居民在水力、供电营业厅或第三方电费代收机构购电后,当时可以获取购水电凭据(收据)。
水电费需要:
1、税务登记证(个人的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代收水电费合同(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专用章
4、单位委托书
5、税款
根据《关于转售水、电征收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2004〕173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售水电,可开具普通,按适用征收率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对非纳税人以集中收取、集中缴纳形式收取的水电气费,其收入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收。对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集中收取、集中缴纳水电气费业务,按适用税率征收,对包含在租金中已征收营业税的水电气费,其相应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对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集中收取、集中缴纳水电气费业务,按适用征收率征收。
代收水电费开具的方法如下:
1、如果代收水电费的单位没有与水电供应单位签订委托代收水电费协议,会视为销售水电,需要缴纳。这时代收水电费的单位必须向业主开具,有两种情况:
(1)代收水电费的单位为一般纳税人,业户要求开具专用的话,收水电费的单位应向业主开具专用,同时也可抵扣支付给电业局的电费。
(2)代收水电费的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业户要求开具专用的,可到税务机关代开。
2、如果代收水电费的单位与水电供应单位签订了委托代收代缴合同,收水电费的单位只是负责代收代缴,平价收取水电费,则应由水电供应单位向业户开具。收水电费的单位不用出具。
方面:对非纳税人以集中收取、集中缴纳形式收取的水电气费,其收入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收。对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集中收取、集中缴纳水电气费业务,按适用税率征收,对包含在租金中已征收营业税的水电气费,其相应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对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集中收取、集中缴纳水电气费业务,按适用征收率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