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通过的变化,能够起到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还能够增强企业的发展。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