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构成特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在当场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犯罪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人身权利,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抢夺财物,犯罪主体为年满14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法律分析
抢劫罪的构成特征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主要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侵犯客体的双重性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或大多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区别的主要标志。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被害人进行身体打击或者强制,如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等。由于行为人使用暴力的目的是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以劫取财物,因此,暴力的程度如何一般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为占有他人财物而当场故意杀死被害人,应以抢劫罪论处。这就是说,暴力方法包括故意杀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的内容表现为明知是他人财物,而有意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转归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如果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例如抢回自己被骗的财物,或者因与他人发生债务或财产纠纷而采取强行夺取对方财物的方法用作抵债,不构成本罪。
结语
抢劫罪的构成特征明确,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主体。本罪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和人身权利,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主体为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侵犯复杂客体,即侵犯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利。行为人使用暴力方法时,暴力程度一般不影响罪名成立。本罪主观上需要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和侵犯人身权利罪的区别在于侵犯客体的双重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